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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疗护的佛教伦理观(2)

(3)瞻病人应该具备五种德行:知可食应与。不恶贱便秽。怀慈愍,不为衣食。能经理汤药。为病人说法,令得欢喜。 (4)病僧安置的场所:依佛陀时代的传统,在僧院的西北角,日光没处,是“无常院”;若有病者,安置其中

(3)瞻病人应该具备五种德行:知可食应与。不恶贱便秽。怀慈愍,不为衣食。能经理汤药。为病人说法,令得欢喜。

(4)病僧安置的场所:依佛陀时代的传统,在僧院的西北角,日光没处,是“无常院”;若有病者,安置其中。因为濒死僧若住原来房间,可能会贪恋本有财物而难以接受死亡。瞻病者可以烧香散华,庄严病者,乃至若有屎尿吐唾,随有除之。

(5)依病僧过去所学习之专长(头陀行、诵经、持律、法师、禅师、作事等等)而说法劝善或赞叹,使他保持正念,欢喜不忧。

从上述佛教僧团“瞻病”之种种规定与制度来看,病者在物质上、精神上、宗教上应该可以获得僧团整体的支持与帮助,他在生命的价值可受到尊重,但也能以“人生无常”之体会而自然地接受死亡。所以,依佛教的伦理观,主张“仁慈助死”、“仁慈杀死”的方法而“使人们早日脱离痛苦”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信息来源:香港宝莲禅寺)

编辑: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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