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提倡「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是故放生乃出于「慈悲」的精神──所谓「慈能予乐,悲能拔苦」,拔苦予乐,也就是放生的目的;而「放生」二字的含意,「放」指释放救拔;「生」指众生一切大小生命;依佛法众生平等一如的思想,万物皆有灵性、知觉,故形相虽各有差异,但其性却是平等无别。放生其实亦包含轮回生死的因果道理,所谓「吃牠半斤,还牠八两」;猪、牛、羊等动物,只因宿业深重,沦为畜生,一旦业障消除,最终都能证悟解脱。 所以,佛陀特设放生殊胜法门,教导我们要身体力行,既可消除业障又可长养慈悲心,历代祖师无不奉为圭皋,亲身实践并广为提倡,正如莲宗十三祖印光大师所言:「戒杀放生之事,浅而易见。戒杀放生之理,深而难明。」因此,若有众生被抓、被擒、被关或将被宰杀吞食,命在垂危,我们应起慈悯之心,将之买回来予以放生,令其重获自在;所得福德深广无量,历来前人之感应事迹,一一证实能消解病业障碍、累世冤亲债主牵缠,乃至各种恶疾,速得痊癒。 是故在家佛子弟子或居士们,应多行放生善业,而且不仅放生,还要戒杀,还要爱惜生命、保护生命,更要茹素,这样的话,才是真正的慈悲、真正的放生。 (二)放生的起源及依据 「放生」典出于大乘佛经,盛行于中国内地,XZang亦然,并流传于东南亚各国如日本、韩国及越南等地。如上所述,放生的活动乃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所以如能既戒杀又放生,自然是功德倍增,福报随来。 放生的根据,最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两部经。一是《梵网菩萨戒经》,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是故六道众生皆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见杀畜牲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 另一部《金光明经》卷四〈流水长者子品〉,也提到有关释迦世尊往昔行菩萨道的一段记载:当时世尊名叫流水长者子,有一天他经过一个很大的池沼,时逢天旱,而且有人为了捕鱼,把上游悬崖处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长者子眼见上万大小鱼类濒临死亡边缘,又无法从其上游决堤引水,于是为了救活鱼群,不得已向当时国王请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运到池中,直到池水满足,并且饲以食料,方才救活这些鱼群。 《梵网戒经》是放生的理论依据,《金光明经》则是开设放生池的依据,其他大乘经如《六度集经》卷三,有赎鼈的放生记载,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记》卷九,也讲到雁塔的故事。如传说在中印度摩揭陀国有一个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们本来不禁「三种净肉」;所谓三种净肉,是指不见为己杀、不闻为己杀、不疑为己杀的肉类。 有一天,一位比丘因得不到肉食,当时正好有一群雁从天空飞过,他就向雁群祷告说:「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萨你应该知道时间了。」雁群应声自动墬地而死。比丘本来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萨,所以用戏言来调侃大乘,想不到这一群雁就是菩萨显现而来感化他们的。小乘比丘惭愧不已,互相传告:「这是菩萨,何人敢吃?从今以后,应依大乘,不再食三种净肉。」并且建塔营葬雁体。 可见,放生是从戒杀而衍生的,也可以说,戒杀的进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杀仅是止恶,是消极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积极的善行;如果仅仅止恶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 (三)古今不杀、放生之倡行 因此在中国,从北齐萧梁以来,便提倡断肉食、不杀生;且放生的风气也从此渐渐展开,从朝廷以至民间,由僧众而至俗人,都以素食为尚。而历代政府为了表示推行仁政,每年有数日也定期禁屠;而从中央以至地方,为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或祈雨禳灾,也都有放生禁屠之举。如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屠杀生命以祭祀宗庙;梁代慧集比丘,自燃两臂遊历诸州,以乞化所得赎生放生;随天台智顗大师发起开築放生池,为被放的鱼类讲《金光明经》和《法华经》,又购买各类粮食饲予鱼牻;陈宣帝时,国子祭酒徐孝克撰写〈天台山修禅寺智顗禅师放生碑文〉,这是中国有放生池及放生会记载的开始。此後由唐至宋及明,无不盛行放生。如唐肃宗时,刺史颜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铭并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礼两位大师,也极力提倡放生。 莲宗八祖莲池大师云栖袾宏是历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积极的一位。他在《竹窗随笔》中有〈如来不救杀业〉、〈食肉〉、〈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笔》中,写有〈衣帛食肉〉、〈戒杀延寿〉、〈放生池〉、〈医戒杀生〉、〈因病食肉〉等篇;在《竹窗三笔》中,也有〈杀生人世大恶〉、〈杀生非人所为〉、〈人不宜食众生肉〉等文,鼓励戒杀放生。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写了〈放生仪〉及〈戒杀放生文〉,以备大众於放生时,对所用仪式有所依準。 在现代人中,有弘一大师书、豊子恺画的《护生画集》计六册;另有一位蔡念生运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杀放生,他编集了历代有关动物也有灵性和感应的故事成为一书,名为《物犹如是》。 以上所举之书藉,为佛弟子者,皆应多加参考及阅读,自然会对放生的意义有更深入的了解,确实有助於学佛修行,从而真正做到自他两利。 (四)应如何放生? 既然我们已明白放生的意义,那么应如何放生呢?以下有几点建议: 买放生动物时,最好不要预先订购,更不要在固定地点购买,以免有不法商人,刻意捕捉及贩卖,至於放生的数量及类别,可随实际情况而定,最好能随缘即买即放,以免生物因久困而增加恐惧。 选择放生地点时,要考虑每种动物的特性和生存条件。如海产类,则要考虑到是鹹或淡水,活於深或浅水等,因一定的鱼类必须生存於一定的水质、水深和水流;切勿买淡水鱼放於大海,买海鱼放於淡水。又或是飞禽类,则应於山林等地放生,重点是放生前应为动物著想,护生为要。 放生时所举行的仪式,最重要是为生物说法、授三皈依,并为念佛号、经咒。即使已放生,有不幸死亡者,亦令神识得以超升,永离三塗之苦。故放生者应抱有救人於危之心,是为救命而来,非为功德而来,更非为遊船河而来,为使濒亡生命重获自由,如此则功德无量。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