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佛经串讲33—华严经解分24十地品之四第七地(8)

有为法,简单地说,就是依于无明妄想轮转之心而有所造作之法。无为法,简单地说,就是依于真如觉性不动真心而无所造作之法。在佛法的实际修证法门中,有特殊法门,有普通法门。特殊法门就是 净土 法门,他是以果地
有为法,简单地说,就是依于无明妄想轮转之心而有所造作之法。无为法,简单地说,就是依于真如觉性不动真心而无所造作之法。在佛法的实际修证法门中,有特殊法门,有普通法门。特殊法门就是净土法门,他是以果地觉为因地心,直接性的因果交彻,他是即无为而有为,即有为而无为的,因此是一个无比殊胜的特别法门,不可以和其他的普通法门同日而语。而除开净土法门以外的其他所有法门,都是普通法门,他们的修证过程,总是从有为法开始,由有为法上升到无为法,通过修行无为法修习毕功,最后才成就的。我们应当对于修证的普通法门和特殊法门,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有了这样清醒的认识之后,就有利于我们善于择法来实修,从而让我们今生决定成就。

前面说到,有为法和无为法之间,若是细分的话,还应有一个中间的过渡阶段。对于十地来说,前面的七个地,就是有为法的修证阶段,而后面的第八、第九、第十地,属于无为法的修证阶段。今天我们所学习的第七远行地,处于有为法之最末,因此可以视作中间的过渡阶段。这个中间的过渡阶段,是一个很关键的阶段,就象我们从此岸到彼岸去,要经过中间的那一座桥梁,我们只有通过了这一道桥梁,才能成功到达彼岸。金刚藏菩萨在经文中也强调这个七地过渡时期的重要性,如其中说:佛子,譬如有二世界,一处杂染,一处纯净,是二中间难可得过,唯除菩萨有大方便神通愿力。佛子,菩萨诸地亦复如是,有杂染行,有清净行,是二中间难可得过,唯除菩萨有大愿力方便智慧乃能得过。金刚藏菩萨打了一个比方说,杂染世界和纯净世界,这两者的中间是很难得以通过的,他在这里说的中间,就是指的这个第七地而言的。其后又说,这个二者中间,菩萨要用大愿力方便智慧才能通过,也就是说这个第七远行地,是菩萨实修大愿力方便智慧的阶段。一切实际修证佛道的菩萨,要由有为法上升到无为法,就必须得通过第七远行地这个中间过渡的艰难阶段,这是有为法和无为法之间的坎,也是杂染世界和纯净世界之间的坎,这个坎必须得通过,才能得到真实的大成就。

 

我们再来看其后的经文:

 

  解脱月菩萨言:佛子,此七地菩萨,为是染行?为是净行?

金刚藏菩萨言:佛子,从初地至七地,所行诸行皆舍离烦恼业,以回向无上菩提故,分得平等道故,然未名为超烦恼行。佛子,譬如转轮圣王乘天象宝游四天下,知有贫穷困苦之人,而不为彼众患所染,然未名为超过人位;若舍王身,生于梵世,乘天宫殿,见千世界,游千世界,示现梵天光明威德,尔乃名为超过人位。佛子,菩萨亦复如是,始从初地至于七地,乘波罗蜜乘游行世间,知诸世间烦恼过患,以乘正道故,不为烦恼过失所染,然未名为超烦恼行;若舍一切有功用行,从第七地入第八地,乘菩萨清净乘游行世间,知烦恼过失不为所染,尔乃名为超烦恼行,以得一切尽超过故。佛子,此第七地菩萨尽超过多贪等诸烦恼众住此地,不名有烦恼者,不名无烦恼者。何以故?一切烦恼不现行故,不名有者;求如来智心未满故,不名无者。。。。。。。

 

在学习这段经文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烦恼这个名相的意义。烦恼,音译吉隶舍。又作惑。是指能使有情的身心发生恼、乱、烦、惑、污等精神作用的总称。人类在有意识或无意识间,为了达到我欲、我执之目的,常沉沦在苦乐的境域,而招致烦恼的束缚。在各种心的作用中,觉悟为佛教的最高目的;以此而言,妨碍实现觉悟之一切精神作用,全部称为烦恼。佛陀欲使众生了解烦恼所致的恐怖情形,于是就以各种立场来表示之。依其作用而言,有随眠、缠、盖、结、缚、漏、取、系、使、垢、暴流、轭、尘垢、客尘等各种名称。一般以贪、嗔、痴三惑为一切烦恼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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