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典籍简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4)

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 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所谓“法”,就是轨生物解,是指能轨范人伦,令人产生对一定事物理解的根据。它可以代表一切的名词,甚至于心里想的观念、思想,有形、无形的,都可藉由它表达。例如


   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

   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所谓“法”,就是轨生物解,是指能轨范人伦,令人产生对一定事物理解的根据。它可以代表一切的名词,甚至于心里想的观念、思想,有形、无形的,都可藉由它表达。例如:花、房子、桌子□□等,只要说出来,大家就能懂得是什么意思。又说法无定法,所以说法是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法”又称法相非法相,有一首偈语说:“法相非法相,开拳复成掌,浮云散碧空,万里天一样。”若说拳头是法,这个法可以法无定法,因为拳头一张开又成了一个手掌。一切法是好是坏,是善是恶,也无一定标准,譬如拳头,给你一拳,你会说我打人,拳头是坏东西;假如拳头替你捶背,你会说好舒服,再用力一点好吗?这又变成为是一个好东西。所以真正般若的法,它不在差别上计较,所谓不思善不思恶,是超越善恶的一个真理。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这首偈语主要的意思是说,清净法身,非属相貌,吾人应追求真理的法身佛,而不是从色与声去执着见佛。

  韩国的敬满法师,是一位有道的高僧。有一天晚上,从外面带回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一到房间里,几天都不出来,徒弟们心里很纳闷。几天以后,终于忍不住冲到房内去,看到师父坐在床边,替那个女人按摩,徒弟很生气地说:

  “师父,你这样的行为怎么能做我们的模范呢?”

  “我为什么不能做你们的模范呢?”师父说。

  徒弟指着床上的女人:“你看!你看!你看!”

  师父也说:“你也来看,你也来看,你也来看嘛!”这个徒弟真的向前一看,那一个女人鼻子没有了,耳朵也没有了,眼睛也陷下去,是一个痲疯病人,师父正在为她做特殊的治疗,因为这个病会传染,所以没有告诉其他人。这时徒弟惭愧地跪下来说:“师父!只有你能,我们不能啊!”

  亲眼所见未尝是真的,亲耳所听也未尝是真的,所以我们要无眼耳鼻舌身意,除去这个分别,去体会那个真实的事情,真实的心,才是般若。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那不是佛。要怎样才能见如来呢?见到缘起就是见到法,就是见到佛;见到空,就见到如来;见到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你就能见到如来;有平等心,就能见到如来。


   1《金刚经》的价值观

  每一个人对世间的各种物质的价值看法都不会一样。而有般若的人,看世间一切则是平等,连佛与众生也都是圣凡不二的,空与有是平等的,因此,不说断常,法身和应身是平等的,无有去来。兹就本经的价值观略述如下:


    □一与多的比较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一”是很少,“多”是很多,不能相比。但是在《金刚经》里,以般若来看,一不是少,多也不算多,一就是多,多就是一,一多不二。例如一朵花与一个虚空,孰多孰少?孰大孰小?一粒花种籽由种在土壤里到萌芽成长,需要雨水的灌溉,肥料的培育,阳光的照耀,□□所以,一朵花是集合了全宇宙万有的力量才得以绽放的,一朵花就等于是一个虚空。所以一就是多,多就是一。

  有两个人遇到强盗,一个人身上带很多神牌、香火袋,可是这个强盗来抢劫,一刀砍下来,膀子砍断了;另外一个人,只带了一条观音像的链子,强盗也一刀砍来,项炼都弯曲了,不过他没有受伤。“唉啊!很感谢观音菩萨,你以身体来代替我的灾难。”可是另一个有神牌香火袋的人就埋怨:“我身上这么多的神明啊,你们都不来保护我,反而那个人只有一尊观世音观世音就好灵啊!”

  这个时候,众多神明说话了:“对不起啦!当你有灾难的时候,我们也想来救你,可是在众多的神明之前争着来救你,是很不礼貌的,因此我们就很客气地相互推荐:““妈祖啊!你去救吧!”妈祖就说:“耶稣!你去救吧!”耶稣说:“穆罕默德!你去救吧!”当我们在那里推来让去的时候,一刀下来,你的膀子就砍断了。”

  所以,虽是一心的信奉,却可以发生无限的力量;而多神的信仰,反而不易诚信圆满。

  唐朝的裴休宰相,是一个很虔诚的佛教徒,他的儿子年纪轻轻的就在翰林院作供奉官,但是裴休不希望儿子这么早就飞黄腾达、少年得意,就把他送到寺院里参学磨练,并且要他先从水头师做起。这个少年得意的翰林学士天天在寺院里挑水砍柴,做得又累又辛苦,心里就不停的嘀咕,一下子怨父亲把他送到这种荒山野谷来做牛做马,一下子又告诫自己父命难违而强自隐忍,像这样心不甘情不愿的做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忍耐不住了,满怀怨气的唠叨:“翰林担水汗淋腰,和尚吃了怎能消?”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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