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慈:入慈定时,对无量众生都生起不共殊胜的饶益心,相续中缘无量众生而不舍离。修无诤定与慈定,相续中缘无量众生,明显积累了不共殊胜的功德,所以出定之后即成殊胜的功德田。⑥见:即见道圣者,因其已断见道应断的一切烦恼。 ⑦修道生:即通过修道,断尽一切修道应断之惑而成就的无学道圣者。对以上七种功德田作损益之业,就会在当生现前果报。 昔日,不败佛出世之时,一修道人在佛前出家,后来成为三藏法师。一日僧团之中出现争吵,而此三藏法师幸灾乐祸,由他鼓动,诤论愈演愈烈。这时另一持经藏的比丘出来使诤论平息,三藏法师见此,顿时嗔心生起,骂道:“哪位女人息此诤论。”因在僧团之中造了恶口之业,这位三藏法师现生就变为女人,而且后五百世都堕为女身。 顺后受报的例子:有一屠夫七生以来常操屠业,却不落三涂而生于人天,这是由于七生之前曾经供养辟支佛一食,以此福力七生不堕恶道,但过七生之后,这七生所造杀业必次第成熟而感恶报。 或有人疑:既然因果之理真实不虚,为何有人一生行善,反遭坎坷;有人一生造恶,却安享福禄。 答:因为我们流转生死,不只今生一世,过去已经历无量世。今生行善遭祸,祸是前世恶业之报,并非今生行善感得,今生所行之善,必于将来产生安乐;今生造恶享福,福是前世善业之报,并非今生造恶感得,今生所造之恶,必于将来感受痛苦。所以因果报应通于三世,如局于一生,似有不足信之处,但放眼三世,则善恶报应必无错乱。 又修行人虽入佛门,以为修行可使人生圆满幸福。但不可一概而论,修行人亦有多类:一种虽然表面信佛修行,但未遵循因果之道如理取舍、断恶修善,反于佛门之中滥用僧物、侵损常住、说大妄语、破僧和合、辱慢师长、追求世法……因其所行与佛法背道而驰,以造恶只能感受苦报,焉得三宝加持?岂可反说因果不实、佛法不灵? 又有一种,虽然身入佛门,但泛泛悠悠、懈怠散慢,心无几时能安住于佛法上,凭此微弱善力,难以抵挡无始恶习,既然阿赖耶识上的恶业习气种子未曾伏得半分,又欲远祸得福,以一杯水救一车燃火之薪,岂有可能?最后一种,法融于心,勇猛精进,因与佛法已得相应,所以宿世积业提前受报,使本为召感恶道、当受重苦的猛业,由于修行的力量,重报轻受,以轻微的病苦等即得消尽。如人欲冲出重兵的围困,必经一番艰苦的厮杀,一旦突出重围,自然永得太平。所以修行愈增上,反而种种苦报愈快现前。 《金刚经》说:“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修道之人,难免违缘障碍、身心疾苦,但遭遇逆境之时,应作消业想,生欢喜心,因借此身心小苦消得多劫重罪,故应欢喜。如此心不退转、尽管径直行去,自有业障永尽、得享大乐的一日。 6、如何造作善业能将所修福业变成定业?——造恶道理亦相同 摘录于《优婆塞戒经》卷七业品第二十四之余 …… 何因缘故名果报定:常作无悔故、专心作故、乐喜作故、立誓愿故、作已欢喜故,是故是业得果报定,除是之外悉名不定。 …… 7、对于求世间福报如何去做才能有求必应呢? 摘自:《瑜伽师地论》 云何菩萨共立要契方便善巧。谓诸菩萨若见有情求饮食等十资身具。 即便共彼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养。及诸沙门婆罗门等。广说如前。乃至若能受持净戒。如是我当随汝所欲施饮食等诸资身具。如其不能我不施汝。 如是菩萨若见有情来求种种田事宅事。诸阛阓事。王事域事。财事谷事。或有来求诸工业处及诸明处。或有来求共为朋友。或有来求共结婚媾。或有来求共作邑会。或有来求助营事业。 菩萨共彼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养。如前广说。如是我当施汝田宅广说乃至助营事业。 又诸菩萨若见有情有诸愆犯或被举讼。或作种种不饶益事为他所拘。将欲刑缚断截。挝打毁辱。迫胁驱摈流移。或他所执欲捶缚卖。 菩萨尔时随能随力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养。如前广说。如是我当方便救汝令脱斯难。 又诸菩萨若见有情遭遇种种王贼水火人。及非人不活恶名诸怖畏等。 尔时菩萨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养。如前广说。如是我当方便救汝令免斯畏。 又诸菩萨若见有情欲所爱会求非爱离。 尔时菩萨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养。如前广说。如是我当遂汝所愿。令所爱会及非爱离。 又诸菩萨若见有情为疾所苦。 立要契言。汝等若能知父母恩恭敬供养。如前广说。如是我当救汝病苦令得安乐。 彼诸有情既为菩萨如是立要。于诸善品速疾受学。于诸恶品速疾除断。菩萨皆能遂其所愿。 当知是名菩萨共立要契方便善巧。 按: 这段文字非常重要,对于向诸佛菩萨求愿的人来说,细细玩味体会,自然有不可思议的收获! 说白了,向菩萨求愿,最好和菩萨之间建立一个契约,约定自己必须舍弃一切恶业,修行一切善业,乃至孝养父母护持三宝,等等。然后请菩萨赐予某愿满足! 文中谈及求婚、求财等等,诸位想想,凡夫得财之后用财富造作恶业,得到婚姻之后纵欲,一切都和修行善法相违背!绝非菩萨赐予愿望的初衷!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