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史概说 第八章 唐代的佛教(二)末法佛教与戒律 第六节 《
第六节 《四分律》的三派相州(河南省)日光寺的法砺(西元五六九─六三五年),出于光统律师慧光门下之道恽的法系,比道宣大二十七岁。他着有《四分律疏》及《羯磨疏》,立其一家之言;因其住地而
第六节 《四分律》的三派
相州(河南省)日光寺的法砺(西元五六九─六三五年),出于光统律师慧光门下之道恽的法系,比道宣大二十七岁。他着有《四分律疏》及《羯磨疏》,立其一家之言;因其住地而得派名,称为相部宗。他的门下有满意和怀素。满意的弟子定宾,着有《四分律疏饰宗义记》,法孙昙一,造有《四分律疏发正意记》。怀系即是东塔之创祖。
道宣(西元五九六─六六七年)是江南丹徒(江苏省)人,早岁出长安,就光统律师的法孙智首,受具足戒,习其律学。学德增高后,移住终南山的丰德寺,长安的西明寺竣工后,即被敕任为该寺上座。他为尽力于律学的振兴,着有《四分律行事钞》、《四分律羯磨疏》、《四分律戒本疏》,称为律宗三大部;再加上他的《拾遗毗尼义钞》及《比丘尼钞》,合称为律之五大部,以之而集律宗之大成,被尊称为南山律师,呼其律学的系统为南山宗。晚年于终南山的净业寺,设置戒坛,并着《关中创立净业戒坛图经》。此一中国人出家受戒的道场和他的四分律学,直到后世,均为中国僧尼的受戒规范。道宣寂于唐高宗干封二年(西元六六七年),世寿七十二岁,但他并不仅对律学有大贡献,以他高深的学识,也曾列席于玄奘的新译道场,协助译业。他整理古来的经录,着成《大唐内典录》;又为对抗与唐初以下的王室结合而得势的道教,以宣扬佛陀的正法,着了《古今佛道论衡》和《广弘明集》,成了从来护教关系史料的集大成者;又继梁僧佑及慧皎于佛教史籍,编纂了《释迦方志》、《释氏略谱》、《三宝感通录》、《续高僧传》等书。他因提供了这些经录、史传、资料集等有关佛教史研究的贵重文献,而被仰为伟大的佛教史家。也因以此,在中国佛教史上,古来的律学诸师,对于僧传、经录、资料集等史籍的著作者颇多;即于平素的佛教生活,着重行解一致的精神,因具有强烈的稽古照今的历史意识。
道宣的门弟子中,人才很多,周秀、大慈、文纲、融济,以及新罗智仁,出而广弘南山律宗,对其一派之学,普及于天下。由于文纲门下弘景及道岸的活跃,使中唐以后的南山宗,也繁荣到了江南;接受了弘景之教鉴真(西元六八七─七六三年),更将南山的四分律宗,远远地传到日本,在彼邦建立戒坛,弘布登坛受戒的律制。
东塔宗的创祖怀素(西元六二四─六九七年),本为相部宗祖法砺的门下,比南山宗的道宣小二十九岁。他初随玄奘学习,后因师事法砺,研究了《四分律》,发觉法砺的律疏有未善者,遂着《四分律开宗记》,树立了他的新说。因此,称法砺疏为旧疏,怀素疏为新疏。因他居于长安崇福寺的东塔,他的学派便被呼为东塔宗。对于新疏,又有定宾出作《破迷执记》,予以破斥,维护相部宗的法砺之说;由此,就新旧两疏,产生律学的论争。门人法慎,接受新疏,守其立场,然其法系,次第不明。唐代宗于大历十三年(西元七七八年),召集四分律宗的三派学匠,著作《佥定四分律疏》十卷,以企达成四分律宗的统一,终究仍未见到三派意见的一致,其中根本原因,是在对于戒体论的见解,三派所持不同。
义净(西元六三五─七一三年)于唐高宗咸亨二年(西元六七一年),当他三十七岁时,由南海泛航至印度,曾在那烂陀寺,留学十年,于证圣元年(西元六九五年)回国时,带回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律藏等许多梵本。他在南海,着了《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及《南海寄归内法传》,托回国的船只,寄回唐朝;当他本人回国后,又将新的有部律藏《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全部译出。对于五世纪时,弗若多罗和卑摩罗叉传译的,旧的有部之《十诵律》,义净新译的有部律藏,乃为同一部派传持发展而成的贵重文献。但是,虽竭义净三藏毕生的努力于新律藏的传译,也未能为唐代的佛教界,带来律学的革新。此乃由于在唐代国家的制度上,公度的沙弥于成年时,登戒坛,禀受具足戒,也即是作为中国佛教界的公式戒律,四分律宗,已站到了确定不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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