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的理论与方法(13)

这真是一段非常精彩,充满了智慧结晶的破罪理观。 佛陀告诉阿阇世王,所有的一切法,无论是从它的本体或现象上来说,都是无常的,不能决定某种法一定会怎样。所以,阿阇世王认为杀了父亲,就一定会堕入地狱,这种观

  这真是一段非常精彩,充满了智慧结晶的破罪理观。

  佛陀告诉阿阇世王,所有的一切法,无论是从它的本体或现象上来说,都是无常的,不能决定某种法一定会怎样。所以,阿阇世王认为杀了父亲,就一定会堕入地狱,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接着,佛陀详细的分析了世俗所谓的“父”是什么?不过是指一个人的五阴身体。但五阴中广分之,有十二入、十八界,当中,那一个是父?要不然,身体是五阴——五种东西,试问:其中,那一个是父?如果一个是父,其他四个就必须不是父了;反之亦然。如果说五阴中的色和四个非色的受、想、行、识合起来才叫做父,那更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色——物质是不可能和非物质的东西合在一起的,它们性质不同。

  同时,色有十种(文意不详),但色的体性却是空而无常——不常住的。既然如此,色又如何可杀害?……

  另外,色——物质身体的存在,有过去、未来、现在三种。过去的、现在的,都不可能杀害。因为,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如何杀害?现在呢?因为,色是无常的,又是念念生灭,更不可能固定不变的存在到未来,也不可能杀,——杀的意义是:障碍了一件东西存在到未来,才叫做杀。

  从上面的分析,就可以发现,单是从杀害色身上来看,都没有办法肯定,是否真正的杀了色身?既然杀害了色身与否,是不定的,那么,罪报也就不一定。如何说一定会堕入地狱呢?

  然后,佛陀再告诉阿阇世王,因果是不爽的,有因才有果,没有因哪来果呢?父王频婆娑罗能够为国王,甚至被杀害,都有它的前因在。所以,父王的为王与被害,不过是受其往昔所造因的报应而已。你又何必认为自己一定会下地狱呢?

  后来,佛陀又告诉阿阇世王,众生有四种的狂惑:一是因贪而发狂;二是因药而发狂;三是因咒力而发狂;四是因自己过去所造业的因缘而发狂。佛陀说:他的弟子中,如果有因这四种狂而造恶,就是造了再大的业,我也不会说他犯戒;他也不会堕入三恶道。只要他以后回复本来的心,就不可说他有犯戒。——

  “王本贪国逆害父王,贪狂心作,云何有罪?大王,如人酒醉逆害其母,既醒寤已心生悔恨,当知是业亦不得报。王今贪醉非本心作;若非本心,云何有罪?”(注三)

  佛陀接着告诉阿阇世王:凡夫愚痴,总是把虚幻的东西当作真实;有智慧的人就知道那不是真实的——

  “杀亦如是,凡夫谓实,诸佛世尊知其非真。大王,杀法、杀业、杀者、杀果及以解脱,我皆了之则无有罪。王虽知杀,云何有罪?”(注四)

  最后,佛陀再说:

  “大王,夫众生者,名出入息;断出入息故名为杀,诸佛随俗亦说为杀。大王,色是无常,色之因缘亦是无常;从无常因生,色云何常?乃至识是无常,识之因缘亦是无常;从无常因生,识云何常?以无常故苦,以苦故空,以空故无我。若是无常苦空无我,为何所杀?杀无常者得常涅槃,杀苦得乐,杀空得实——杀于无我而得真我。大王,若杀无常、苦、空、无我者,则与我同;我亦杀于无常、苦、空、无我不入地狱,汝云何入?”(注五)

  佛陀在开示时,阿阇世王便随理而观照、而契入,等佛开示完了,便说出他的领悟——

  “世尊,我今始知色是无常,乃至识是无常;我本若能如是知者,则不作罪。……

  “世尊,我若不遇如来世尊,当于无量阿僧祇劫,在大地狱受无量苦。我见佛,以是见佛所得功德,破坏众生所有一切烦恼恶。”(注六)

  于是,佛陀赞叹阿阇世王终能破坏恶心;而阿阇世王的重罪,也即时微薄。末后,他说了段偈颂以表对佛和法的赞叹,其中有“无因亦无果,无生及无灭,是名大涅槃,闻者破诸结”(注七),更是究竟真谛之言。

  在过去的帝室中,为了争权夺位,作儿子的,杀死父亲。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在中国的历史上,也曾发生过。但在今天的民主社会中,应该是不可能了;尤其是佛教徒,更不可能去造这种五逆罪。但却不能保证绝对没有。如果有人不幸造了,要想免除阿鼻地狱的苦报,那么,前面所抄录的经文,便是无上的良药。必须依文观照思惟,以破除内心的罪业,才能免除五逆的罪报。


  第三节 忏害母罪的例子

  在《经律异相》第十八卷中,载有一个杀害亲生母亲的人;后来,为菩萨和佛陀所化度而出家,并且证得阿罗汉果——

  “路有一人,害所生母,止住树下,啼哭懊恼,称叫‘奈何!’自责无状而造大逆,自害我母当堕地狱……。

  溥首菩萨,见其现在应当得度,(便)化作异人,携其父母诣害母人所——去之不远中道而止。父母谓子:‘此是正路。’于言‘非正。’遂共争计;子(便)嗔怒杀化父母,杀已啼哭(不能止),(即)往杀母(者处),谓言:‘我杀父母当堕地狱。’哭言‘奈何!当设何计?’害母者自念言:‘今此来人乃害二亲,我但害母;其人痴冥罪莫大焉,我之为逆尚差于彼,知彼受罪,吾犹觉轻。’

  其人悲哀(啼哭),口(自)言:“吾当往诣能仁佛所,其无救者,佛为设救;其恐惧者,佛能慰除,如佛(有)教,我当奉(行)。”于时化人啼哭进路前行。此害母者寻随其后,(心念):‘如彼悔过,吾亦当尔;吾罪微薄,彼人甚重。’ 

  化人诣佛(所),稽首于地而白佛言:‘唯然世尊,吾造大逆而害二亲,犯斯大罪。’佛告化人:‘善哉善哉,子为至诚而无所欺言,言行相副诣如来前,口不两舌,亦不自侵。当自察观心之法:以何所心,危(害)二亲?用过去心?当来心?现在心耶?其过去心即已灭;现在心即以别去,无有处所,亦无方面,不知安住;当来心者,此则未至,无集聚处,未见游返,亦无往还。子当知之,心亦不立于身之内,亦不由外,亦无境界,不处两间,不得中止……。

  化人叹曰:‘未曾有!如来成最正觉,了知法界无人无有作者,亦无有受;无有生者,无灭度者,无所依倚。愿得出家,因佛世尊得作沙门,受具足戒。’佛言:‘比丘,善来。’于时,化人(即)作沙门,白佛言:‘唯然世尊,吾获神通令欲灭度。’佛之威神使彼化人去地四丈九尺,于虚空中而灭度;身中出火还自烧体。

  逆子(害母者)见之,心自念言:‘彼作沙门,便得灭度,吾(当)效此人。’(于是),往诣佛所,稽首圣足,言:‘我亦造逆自危母命。’佛言:‘善哉,至诚而无所欺,言行相副。’于时,逆子地狱之火从毛孔出,其痛甚剧而无救护,(乃)白佛言:‘我今被烧,唯天中天而见救济。’世尊出金色臂,著逆子头上,火时即灭,见如来身,若干相好,身痛休息而得安稳。又前白佛,欲作沙门,佛寻听之。即为出家,说四谛法,其人闻之,远尘离垢得法眼净。修行法教,逮得不还,证得罗汉。又白佛言:‘欲般泥洹。’佛言随意。时比丘踊在虚空,去地四丈九尺,身自出火,还烧己体,百千天人于虚空中,而来供养……。”(注七)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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