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我浅谈

一切法都是依因缘和合而生,缘散而灭,相对的,彼此相互依存,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并无我的恒常不变的实体及自我主宰的能力。从无常观及因缘观,一切有为及

无我浅谈

一切法都是依因缘和合而生,缘散而灭,相对的,彼此相互依存,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并无‘我’的恒常不变的实体及自我主宰的能力。从无常观及因缘观,一切有为及无为法并无独立的与不变的‘我’的实体,此乃空无自性,缘起性空,所以说是‘无我’。要正确了解佛法,必须彻底了解三法印之一的‘诸法无我’。一般有情众生执着‘我’的身体,以及‘我所’与我有关的境物。其实所执的‘我’的身体是依烦恼业集,由地水火风等四大及色受想行识五蕴因缘和合而成,虚幻不实暂时存在的假相。

因为我见分别,并执着我的见解,于是‘我’就产生了。‘见’最初纯粹是客观的,心性上见照作用,不含任何目的,不参杂些许私意,只要对于一切不执着,当六根接触六尘,只是接触、知道,不产生六识的分别执着,则物是物,我是我,互不相干,心心不动。‘无我’的精神,就是放下我执,不执着自己的一切,包括见解、思想、感情、觉受等身心五蕴,也不染着于身外之物。不执着‘我’、‘我所’,不愿意拥有,不在意失去。不会主观固执,认为自己一定是对的,不会要求别人接受自己认为对的观念,会客观的评估一切事物,懂得随顺他人,不和他人争执;与人应对,多立在他人的立场,为他人设想。

世间是相对的,有究竟的对与错,有时候,明明自己是对的,但他人却不承认,又或是对方明明错了,他竟不承认,也不妨方便一下,不必多作争辩,可暂时放下自己的见解,等有适当的时机再作说明,人家就可能接受或再谋求彼此的一致。多作争论,‘我执’就放不下来。修行必须在日常生活,与人应对中下功夫,要养成念念分明,调整自己的身口意三业。

如果无了个人的小我,才能溶入众生一体,万物同源的大我。只要放下我执,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型态渐渐薄下来,深入转化习气,泯除人我,将自私自利的小我,转变为具包容性的大我。无我之后.才能我空。所谓‘四大皆空,五蕴非有’及‘照见五蕴皆空’,般若智慧才能显现。

‘无我’并非没有个己的身心,而是心境上的一种境界,只要内心没有执着,客观地不执着我见,物来则应,物去不留。此色身如衣服,同是因缘所生,经过生住异灭,成住坏空之必然真理,存在时好好珍惜,把握当下,借假修真,‘内外不住,去来自由’,不在乎拥有,也不在意失去。由‘无我’而进入‘空’,是修行到达解脱所必经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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