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他不乐,我高他卑下,利己不顾人,何不反自妒? 如果我安乐而别人不安乐,我高高在上而别人寒微卑屈,我只顾自利而不照顾别人,那么为何不转而嫉妒自己,关怀别人呢? 平时我们对那些各方面比自己强的众生,总会不自觉地生嫉妒,希望自己也能得到他们那样的安乐、名利等,同样各方面比我们要差一截的众生,他们也会有如是嫉妒、羡慕。因此应站在他们的方面,对自己进行观察对比:我现在很快乐,吃穿生活方面都很如意,学佛修行也顺利,而别的众生生活艰难,今生没有学佛修善机会,来世会更痛苦;现在自己高高在上,受着成千上万人尊敬,而他人呢,在饱受蔑视,而我所作所为唯求自利,根本不照顾别人的苦乐……。处在别人角色里,对自己无疑要生起嫉妒。而且自己平时对高者不断地生嫉恨,希望他们能提拔与帮助自己,那么自己比别人高时,作为公平正直的处世者,理应对自己也生起妒意,让自己转变态度,帮助利济低下者。如是对自己嫉恼、谴责,也就会减轻自我爱执,而生起利他之心,利生菩提心也会渐渐生起、加强,自己在行为上会得到良好转变。 这种修法贵在恒常串习,因此我们在平时,无论在财富、名声地位、学问等各方面都感到不错时,应细心地看看周围、看看自己下面或身后,想想还有许多众生没有这样的安乐,转而对自己生嫉妒,以对治自我执爱习气。这些修法该讲的我都给你们讲了,而且讲得够详细,但能否趋入实修,就看各人努力了。这些窍诀的殊胜妙味只有真实趋入者,方可领略。 吾当离安乐,甘代他人苦;时观念起处,细察己过失。 我要主动地舍离安乐享受,心甘情愿地取代别人所受之苦,时时内观一言一行的发心动机,细细检查自己大大小小的过失。 作为菩萨乘修行人,其重要标志或说象征,即是自愿舍弃自身安乐享受,而取受他人的痛苦。在《华严经》中说过,大乘菩萨应“不为自己谋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这不仅仅是一种口头理论,三世诸佛与历代高僧大德们都如是遵照这个准则而得修行成就。大家看历代高僧大德,历代传承上师,他们对自己安乐享受并不重视,而是把利益众生放在了首位。主动舍弃自我享受,而心甘情愿代众生受苦,这当然需要一定修证,方可真正从内心做到。初学者如果一时无法做到,也应尽量帮助众生解除痛苦,尽心尽力帮助他人获得安乐,至少也应约束自己,不去扰乱别人的心,不让别人因自己而受苦。为此,应时时反观自心起心动念,一言一行,是否在造恶业损害众生?是在利益众生还是执爱自我?所行是否对自他二利事业有意义……。恒时审察言行心念,对过失加以预防、消除或忏悔,这也就是前面第五品中所讲的以正知正念恒护自心。关于观自念起处、细察己过,在《自我教言》、《二规教言论》、《菩萨宝鬘论》、《修心八颂》等等众多论著中都有过强调。心不外散常观自己的过愆,而不察他人过失,能做到如此,我们的修行才会得以长进。 他虽犯大过,欣然吾顶替;自过纵微小,众前诚忏悔。 虽然是他人犯下的大过错,我也应乐意顶替他承担责任,自己如果有过错,即使微小也应在众人面前诚恳地发露忏悔。 修行人平时不能观他人的过失,而应恒常检省自身过失。如果别人犯了过错,比如说他说错了话,行为上做得很出格,偷盗、杀生等,即使这些过失很大,一般人无法接受,但我们应替他着想,不能呵责诽谤他,而应想:虽然他暂时犯了大过,但实际上他的功德多,我的过失比他大得多,所以我不应歧视他、诽谤他,而应帮助他维护名誉度过难关,将这些过失揽在自己身上代受……。这样当然会有一定难度,然而以此能有力地对治自我执着,熏习对众生的悲心,因此代他人受过是大乘菩萨必然会有的修法。比如说,今天有某人生了嗔心,因而行为上很不如法,对别人无缘无故地又骂又打,如果被害者是一个修行人,修行者便会将一切过失加在自己头上,而向别人发露忏悔:“他没有错,而是我做错了,因为……,我应承受处分,诚心忏悔。”在一般凡夫眼里,别人做的错事虽然很小,自己也会给他渲染,加工成大过,即使这件事与自己有很大关系,有自己一份过失,也会爱执自身而极力推脱责任。而大乘修行人,为了断舍自我利益众生,会反其道而行。虽然是别人造恶业,修行人仍会想:“他真可怜,造这样严重的恶业,愿果报不要成熟在他身上,而让我代受吧。”一个大乘修行人,他会以欣然的态度代受他过,无有任何勉强,因为他唯一所求便是利乐父母众生,现在有机会实现愿心,他又何乐而不为呢? 在对待自身过失上,一般凡夫人会极力隐瞒,而修行人也应与其逆向而行,自己身口意方面所有大大小小过失,都应毫无覆藏地在众人前作忏悔。大家都知道,奔公甲格西,他在家时是一名好汉,打仗时可以独对四十个敌人;出家修行后,他在与我执烦恼大敌战斗时,更为勇猛,哪怕我执妄念稍动,要为自己谋求一碗酸奶,也被格西察觉,予以了迎头痛击。真正的修行人,应象奔公甲格西一样,对最微细过失,也不要覆藏,而应在众人前发露忏悔,使自我爱执这个大敌,毫无藏身之处。阿底峡尊者在《菩萨宝鬘论》中说:“日日夜夜三时中,恒时守护自根门,发露自己之过患,不觅他人之错失。”吐美仁波切也说过:“是故恒察己过失,断除其是佛子行。”大家翻阅大乘论师的著作,类似教言有很多,因为这是一个修行人基本行为准则。 在梵文译本中,此颂最后一句为:“佛前诚忏悔”,但所有藏文译本中,都是“众前诚忏悔”,当然“众前”也可解释为“诸佛圣众前”。一般人在圣尊前很愿意发露己过,这是如法行为;而在一般道友或是众人前,不愿发露忏悔过失,这就有些问题了。作为修行人,如不能“敬众如敬佛”,他的菩提心也就不会成熟,在末法时期,修行人对此尤应重视。 显扬他令誉,以此匿己名;役自如下仆,勤谋众人利。 我要广泛地宣扬他人的名誉功德,藉此隐藏自己的名声,我要象役使仆从一样奴役自己,为众人精勤地谋求利益。 作为修行人,必须隐藏自相续功德,不能让自己的虚假名声到处传扬,而对其他人,则需要以清净心观待,时时赞扬其功德。如果以清净心观待他人作为,无疑都会有其功德优点,而自己真心诚意地随喜赞叹,不但能净化自心,获得功德,使他人增加名誉,也可藉此隐藏自身功德,减少道障。在众生面前,修行人必须尽心尽力做有利益的事,断尽我执而将自己象奴仆一样役使,辛勤不息地为有情谋求利乐。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