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衍禅师,俗姓姚,名广孝,字斯道,明朝长州人(今江苏苏州人)。出生于中医世家,十四岁时削发为僧,助燕王朱棣得帝位后,拜为少师,主持修编《永乐大典》。皇帝命他蓄发,不从。赏宅第宫女,不取。道衍禅师一直住在寺庙里面,下朝后即着僧衣。 有一次,道衍禅师领敕命,到四川云台观悬幡,路过苏州,便暂时住在寒山寺。一天,他独自一人到寺外松林中施食,恰好碰到苏州的县宰曹二尹带着官差喝道而来。道衍禅师一路径直行去,并未回避。曹二尹很生气,叫差官把他抓来打了二十皮鞭。道衍禅师默默挨打,也不分辨。旁边有人认识他的,告诉曹二尹说,他便是当今的少师道衍禅师。曹二尹一听吓坏了,赶紧爬下来叩头请罪。道衍禅师写了一首诗给他,又回寒山寺去了。 诗曰:出使南来坐画船,袈裟犹带御炉烟。 无端撞着曹二尹,二十皮鞭了宿缘。 依诗看来,应是道衍禅师了知与曹二尹有宿业未偿,所以“二十皮鞭了宿缘”。 说到“了缘”,据我所知,在民间信仰中,也有这种说法,是说男女双方彼此恩爱而衍生为彼此互欠,必须再次结为夫妇才能偿还。这是由于因果观念受到民间信仰的影响而产生的误解。本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对的;你对我好,我对你好,也是对的;结果却是由于男女彼此恩爱而导致互欠,再互相偿还,就成了所谓的“了缘”。民间故事传说中,很多三世夫妻七世夫妻的说法。既是三世夫妻,那么做了一世夫妻,应该还有二世;做了二世夫妻,还有一世;要做完三世之后,才能分开。有些民间信仰的鸾坛和乩童,以及无稽的命相和江湖术士,甚至会告诉人们要了宿世姻缘,一定要和某人结为夫妇,如果不接受这样的安排,就会发生家庭变故乃至生命危险,有一些神棍甚至也借此而说“了一宿缘”、“数月缘”乃至“数年缘”,使异性受骗失身。 “了缘”,按佛教的观点来解释,应该是“了业”。业力不可思议,应该偿还的就必须还,没有人能超出业力之外,佛也要受报,所以,我们还债越多负担就越轻。 但是正当的夫妻关系在佛教看来,决不是坏事,不是在造恶业。正当的夫妻关系是人间伦理的基础,也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因为家庭是社会组成部分,每一个家庭都和睦和美了,我们的社会也就和谐了。如果把违背社会伦理的男女关系成为了缘,那是即为世法所不容,更为佛法所不许,因为那会使更多的人受到不良影响,是造了更多的恶业。 “了缘”即是“了业”。那么一切产生恶业后果的人和因缘,我们避之唯恐不及,怎么还敢自毁毁人?非分的男女关系都会给对方,为第三者乃至更多人带来灾难。 古人云:“冤家宜解不宜结”。一切不正当的、非分的、为社会伦理所不许的男女关系,都应视为恶业现前。我们应该退避三舍,切莫相信“了缘”的说法而造恶业,那样的话,不仅来生不能成为夫妇,更会遭受更可怕的恶报。 愿诸见闻者,皆发菩提心,远离恶缘,身心清凉!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