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立「老人俱乐部」,提供一般老人聚会、喝茶、下棋、阅报、念佛等,不但借机联谊,同时可以从佛法里获得身心的安顿。 (五)成立「大同养老之家」,发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照顾社会上许多独居老人,使其免于孤单无依之苦。 (六)成立「收容之家」,对于一时因故无家可归的贫病孤弱,给予暂时收容,以便重新调整身心,再创前途! (七)成立「妇女求职中心」,提供乡村妇女到都市求职时,解决其求职前的食宿问题,让他有一个缓冲时间,以免遭到坏人所骗。 (八)成立「病患慰问团」,有组织、有计画的到医院,或到病患家里慰问,为其诵经祝福,赠送佛书,以慰病苦。 (九)参加「送医药到偏远地区」活动,如佛光山云水医院,让健康的人出钱,为穷苦的人看病。 (十)组织「急难扶持会」,对一些遭受重大天灾人祸而流离失所、生活无着的人,及时施以救济,此即一般所谓「救急不救穷」也。 (十一)发心将个人薪水所得,拨出十分之一作为布施之用。 (十二)每周安排数小时的时间,为信仰或慈善而加入义工服务。 无论是戴院长或是星云大师,他们所发的十二大愿皆是以利他为出发点。因此,从十二大愿的内容看,第一大愿为生佛平等愿;此后,便是思想的正确,行为的合理,生活的丰富;缺陷的加以弥补,病患的予以救治,苦痛的予以安乐。不但着重衣食等物质生活,又注意到教育、健康、正常的娱乐,达到人类的和乐生存。学佛,决非死后才有好处。药师如来的十二大愿,启示得最为明白。所以佛法的流行世间确能领受实惠,确能适应现实人生的。[注11] 【注释】 [注1]王振轩,《非政府组织议题与发展》(台北:鼎茂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第九十七-九十八页。 [注2]根据民国九十五年(二○○六)十月十四日,《中国时报》第五版报载。 注[3]http://www2.tzuchi.org.tw/case/2007virtue/html/01.htm--96/6/10 [注4]同[注3]。 注[5]http://www.tfrd.org.tw/intro/index.php?kind_id=3-96/6/10──罕见疾病基金会。 [注6]傅笃诚,《非营利事业管理──议题导向与管理策略》(台北:新文京开发出版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三十七-三十九页。 [注7]参见圆香,《圣僧玄奘大师传》(高雄:佛光出版社,一九七七年)第二二四-二二五页。 [注8]道端良秀着、关世谦译,《中国佛教与社会福利事业》(高雄:佛光出版社,一九八一年)第八十二-八十三页。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