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如何改变命运
作者:堪布土丹尼玛 今天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佛法,我感到非常荣幸。古人说:“同船过海是五百年修来的缘分。”所以,此时此刻我们可以相聚在一起,谈论佛法是我们的缘分。在座的每一位都是前途无量的维珍尼公司的一份子,这除了是缘分外,更是一种福报。希望大家要知福、惜福、还要继续造福。虽然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些不同的特点和专长。但是每一个人都需要和平、自由、平等、关爱及快乐,这是人类共同的。 这样的共同需求要实现,是需要每个人去努力和参与的。因此,我们要学习经常站在大众的角度思考、站在别人的角度看待事物。用一颗清净的心去对待 这个世界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自己的心清净,你看待的世界也是清净的。如果你的心不清净,那么这个世界也不会清净。好人看人,人人都是好人。坏人看人,人人都是坏人。佛教的禅宗有一个这样的故事。话说有一天,苏东坡和佛印禅师一起打坐。苏东坡问佛印禅师说:“你看我打坐像什么?”禅师回答:“像佛!”佛印禅师反问苏东坡:“那你看我像什么?”苏东坡说:“我看你像堆牛粪!”苏东坡因为自己作弄了禅师,洋洋得意的回去告诉苏小妹。可是聪明的苏小妹马上反应过来,她说:“哥哥啊,你输了!禅师心中是佛,他看你就像一尊佛。而你心中是牛粪,所以你把禅师也看成牛粪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不悦意和烦恼的时候。当发生这样情况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要钻牛角尖,把事情想得太复杂;更不要怨天尤人。要立即意识到这是自我的内在有问题,即时调整自心。这是至关重要的。 当今时代,科技有了重大的发展,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我们依然有许多不是科学和金钱能够解决的问题:焦虑、恐慌、爱别离苦等等人类内在的痛苦,并没有随着科学的进步而减轻。只有在一个信仰领域或者一个宗教里面才能得到比较和完善的调整。所以信仰和宗教也是人类需求的一种学科。这也是宗教与人类共存亡的原因。 今天我们在这里先探讨一下“佛法如何改变命运。” 佛法作为一种宗教,有人说它是“有神论”也有人说他是“无神论”。其实这两种说法都不大准确。佛法并不是一般人理解中的“有神”或者“无神”的概念。 佛法的中心理论是讲解因果规律的缘起论——他是符合宇宙逻辑、理性的一种特殊宗教。 伟大的科学家爱恩斯坦是这么评论佛教的:“完美的宗教应该是宇宙性的,它超越了一个神化的人,放弃了死的信条教义及主从观念。基于物质和精神的经验而浑为一体,那只有佛教才能符合这些条件。如果有一个能够应付现代科学需求,又能与科学相依共存的宗教,那必定是佛教。” 佛教在人类世界的创始人是二千多年前在印度诞生的一位王子。他名叫乔达摩。悉达多。因为感到人类对生、老、病、死等痛苦的无奈,他毅然放弃王位、眷属出家寻求真理。经过了许多磨难和考验。最终他在菩提树下觉悟成佛。这就是我们的本师释迦牟尼佛。这位伟大的佛陀,是人类的教育家,他教导人类从凡夫到觉悟成佛之道。他以完全忘我的博爱精神来到人间救度苦难的众生! 可是,佛并不是创世者,也不是世界的主宰。他不能创造世界,也不能创造人类。更不能因为它的欢喜而使到人类可以上天堂去享福。也不能因为他的愤怒而把人判入地狱。这样的有神的理论,虽然对于人类政治社会的发展上有着他的作用。但是,这种理论在宇宙的真理面前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那么到底佛是什么?“佛”是无量诸佛的通义,是广义的。“佛”是指一切破除了迷惑的觉悟者。他不是我们概念中的一个人体。而是一种智慧!除此,佛也不是唯独的一尊。华严经说:“一个微尘上就有刹尘数的佛。”佛法认为众生平等,所有的众生都具备佛性,都可以成佛。我们的导师释迦牟尼佛也就是三千大千世界无量数的佛之一。 佛与人类存在的相互关系,与其他宗教显然不同。在其他宗教里,他们的神或者上帝与人类是永远处在二元对立的单位。神是神,永远高高在上,人是人,永远低下。人永远是神的仆人。这位神或者上帝,是宇宙的造物者,他是一切教示的中心。人要信从神,要侍奉神。才能获得神的恩典。可以死后上天堂享福。不信者就要到地狱去受苦!这是地球上大部分宗教的通论。 而佛教并不是这样的。佛教认为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每一个众生包括最低的生命物蚂蚁和昆虫以上的都具备佛性,都有觉悟成佛的潜能。佛与众生的差别,只限于一个是觉者,一个是迷者而已。所以在过去曾经有无数的众生已经成佛,现在和将来也会有无数的众生成佛的!佛并不是我们的主宰,他是我们的导师。佛法是教导我们从凡夫到成佛的方法! 佛教徒追求成佛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成佛后可以享福,可以高高在上。而是追求人类至崇高无暇的精神境界。就是无我的为众生的幸福和快乐而无尽期的贡献。虽然,佛具有至高的智慧,无虚的悲心以及无限的能力。但佛是无法直接洗掉人们的罪过,也无法用手抹去人们的痛苦。更无法把自己觉悟的功德移植给别人。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宇宙的真理——因果定律!每一个人、众生、甚至物质都要依循这真理定律。没有人,甚至佛可以改变!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