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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目前 和 隔 与 不隔(2)

百丈怀海论五眼云: 所谓不漏六根者,亦名庄严空无诸漏,林树庄严空无诸染,华果庄严空无佛眼,约修行人法眼,辩清浊亦不作辩清浊知解,是名乃至无眼。《宝积经》云:法身不可以见闻觉知求。非肉眼所见,以无色故。

百丈怀海论五眼云:

所谓不漏六根者,亦名庄严空无诸漏,林树庄严空无诸染,华果庄严空无佛眼,约修行人法眼,辩清浊亦不作辩清浊知解,是名乃至无眼。《宝积经》云:法身不可以见闻觉知求。非肉眼所见,以无色故。非天眼所见,以无妄故。非慧眼所见,以离相故。非法眼所见,以离诸行故。非佛眼所见,以离诸识故。若不作如是见,是名佛见。同色非形色,名真色。同空非太虚,名真空。

怀海主张,观者需要具备“不漏六根”,最重要的是观一切声色对象都不能以见闻觉知求:从否定的角度看,五眼所见分别为“无色”、“无妄”、“离相”、“离诸行”和“离诸识”;从肯定的角度看,五眼正因为不作“色”、“妄”、“相”、“诸行”和“诸识”见,才称为佛见。他最后两句话“同色非形色,名真色。同空非太虚,名真空”,是说见色但不把它视为形色,观空但并不执著于虚空。这话其实和他著名的观点“一切色是佛色,一切声是佛声”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如欲不作、不起见闻觉知,问题还在观者自己:“只如今于一一境不惑不乱不嗔不喜,于自己六根门头刮削并当得净洁,是无事人,胜一切知解头陀精进,是名天眼,亦名了照为眼,是名法界性,是作车载因果。”

仰山也论五眼:

入人如无受,即法眼三昧起,离外取受;入性如无受,即佛眼三昧起,即离内取受。入一体如无受,即智眼三昧起,即离中间取受。亦云:不著无取受,自入上来所解三昧,一切悉空,即慧眼所起;入无无三昧,即道眼所起,即玄通碍也。譬如虚空,诸眼不立,绝无眼翳,赞如上三昧。毕竟清净无依住,即净明三昧也。”

这是从诸眼即观的角度论三昧,他讲了法眼、佛眼、智眼、慧眼、道眼,与传统的说法略有不同。他的意思其实也同于怀海,主张“清净无依住”,诸眼可以不立,就达到“净明三昧”。值得注意的是他所提出的“道眼”,后来玄沙师备讲了一连串的眼,如“金刚眼睛”、“沙门眼”、“法眼”等,其中就有“道眼”。玄沙的弟子罗汉桂琛则是法眼的老师,正是他启示法眼以超越见闻觉知的“一切见成”的禅观。其实,禅宗着意突出禅者自己本有的佛性,尽管讲了那么多的眼睛,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一双眼,即须“识取自己眼”或“衲僧眼睛”,这才是根本。

从禅宗对“眼”的极度重视,可以见出其对理性认知及其思维的极度轻忽,对直观、直觉的极度倚重。而从它不再看重五眼的功能区分,也可以见出其归向直观式的禅观的趋向。禅宗之“眼”深刻地影响了唐以后的诗学,如较为典型的有宋代惠洪,他说:

诗者妙观逸想之所寓也,岂可限以绳墨哉?如王维作《画雪中芭蕉》诗,法眼观之,知其神情寄寓于物,俗论则讥以为不知寒暑。

“法眼观之”说的意义就在于超越俗论之见闻觉知的常识。值得注意的是,惠洪所论正是唐代的王维,而王维可以说是中国艺术意境最早的创造者之一。

《祖堂集》记石霜庆诸回答一位生病的禅僧“病与不病相去几何”之问曰:“悟即无分寸,迷则隔山歧。”是以迷悟来界分隔与不隔的,显然,这是一个精神境界的问题,而非关视觉上物理的障碍。同书又记,石霜病重时,有新来的二百余僧人未能参见到他,惆怅失望之余,不禁出声啼哭。石霜听到哭声,就问是什么人在哭。回云如是这般而哭。石霜于是道:“唤他来隔窗相看。”来者就隔窗礼拜,问:“咫尺之间为什么不睹尊颜?”他们觉得石霜此举实在不可思议。石霜回说:“遍界不曾藏。”石霜虽然临终,但他还是不忘随时设机启发弟子。他的意思是,看到了人未必觉悟,看不到人未必不觉悟,真如、般若之智是无所不在的。

以下我将主要围绕法眼宗清凉文益(法眼)禅师一系的禅法来谈心物关系与“隔”、“不隔”的问题。

先从瑞鹿本先禅师的一段话来看法眼宗是如何提出问题的:

“诸法所生,唯心所现。”如是言语,好个入底门户。且问你等诸人,眼见一切色,耳闻一切声,鼻嗅一切香,舌了一切味,身触一切软滑,意分别一切诸法,只如眼耳鼻舌身意所对之物,为复唯是你等心,为复非是你等心。若道唯是你等心,何不与你等身都作一块了休,为什么所对之物,却在你等眼耳鼻舌身意外?你等若道眼耳鼻舌身意所对之物非是你等心,又争奈“诸法所生,唯心所现”,言语留在世间,何人不举著?

这一通议论,是对人的六根及其与所对之物的关系起了疑心,疑即疑在“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语。因为在此心物关系中,心与其所对之物最终并没有合为一体。试比较道信的说法:

知眼本来空,凡所见色者,须知是他色。耳闻声时,知是他声;鼻闻香时,知是他香;舌别味时,知是他味;意对法时,知是他法;身受触时,知是他触,如此观察知,是为观空寂。见色知是不受色,不受色即是空,空即无相,无相即无作,此是解脱门。学者得解脱,诸根例如此。不复须重言说,常念六根空寂,尔无闻见。

在道信看来,六根在接触各自所对的对象时,须以空观判定对象没有自性,为“他色”、“他声”、“他香”、“他味”、“他法”和“他触”,因此,主体见色时了知自己并不受色,而是无闻见。如此的观,才是观空寂。显然,按道信“六根空寂,尔无闻见”的说法,刹那间并没有发生空的直观。因为诸对象被判为一系列的“他”,这里其实是对色空关系已经有所执著了。瑞鹿却怀疑:如果唯心所现,为何对象并没有与你为一体?为什么所对之物却存在于你的六根之外?

我们面临的难题是:观与所观是一是二,所观是否为观所生,所观有否自性?这并非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佛教唯心的前提是不能否定的,在此论域中,主观与客观的区分没有意义。对“诸法所生,唯心所现”的观念不能执著地来看。六根接触对象时,如果执著于对象,那就可能不自觉地以为对象有自性,而随着对象而转移。不过可以设想另一种情况,如果并不执著于对象,在直观中也未必必须判定对象是“他”,在刹那的直观中其实不可能发生如此的判定。依佛教唯心的基本思想,人的感性经验必然被否定,依“六根空寂,尔无闻见”的观点,即色是空的直观也不可能发生。换言之,人的审美经验与佛教无关。事实并非如此。

对这些疑义,法眼宗是以“一切见成”来回答的。

师(文益)问宝资长老:“古人道:山河无隔碍,光明处处透。且作么生是处处透底光明?”资曰:“东畔打罗声。”(原文小字注:归宗柔别云:“和尚拟隔碍。”)师指竹问僧:“还见么?”曰:“见。”师曰:“竹来眼里,眼到竹边?”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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