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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目前 和 隔 与 不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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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眼”开始讨论。王国维《人间词话》删稿第37条云:“政治家之眼,域于一人一事。诗人之眼,则通古今而观之。词人观物,须用诗人之眼,不可用政治家之眼。”同书第52条云:“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诗人之眼”不为政治利害关系所羁束,能以纯粹直观来观照历史,具有审美的超越感;“自然之眼”则是指天真的观照。王氏所云这两种“眼”,道出了进行纯粹直观的主体的某些特点。须指出的是,此种涵义之“眼”其词源出于佛教

眼根,五根或六根之一,是眼的感觉生起的依据。佛教认为,眼根由地、火、水、风四大要素所造。它分成两部分:一、扶尘根,即眼球,肉眼可见;二、胜义根,在扶尘根的基础上发生作用,它体质清净,肉眼是看不到的。盲人有扶尘根而没有胜义根,就无法产生视知觉,看不见东西。大珠慧海所谓的“见性常”,即是指胜义根所具有的清净本质,它不会因扶尘根之所见而起执著。

佛教把眼分得很细,有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的五眼之说:

肉眼,观粗近之色,感官所见,眼力最为有限;

天眼,观细远之色,为“神通”所见,可隔障见色,透视众生的未来与生死,可依禅定而修得;

慧眼,二乘者所具的眼,智慧能观照对象,见诸法皆空;

法眼,菩萨的眼,能透观一切法的分别相,即见一切苦、无常等生灭法数及见众生根欲性等,具有法力广度众生;

佛眼,能了知一切的智慧眼光,既能察知事物普遍的空性,也能察知事物个别的殊相。

佛教把各种眼分别得如此细致,是前所未见的,可见,佛教体系观察世界一定是十分仔细、周全。肉眼是物质的眼,即通常所说的眼根。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都不是物质的眼。这里存在神异的成分,如天眼是神通之眼。而慧眼、法眼和佛眼,则是指不同的智慧,但它们都能观,而且能观真如。因此,可以说它们乃是视觉向智慧的延伸。所谓的观,是佛教一种很特殊的姿势。五眼中,除了天眼带有更为浓重的佛教神话的色彩,肉眼、慧眼、法眼和佛眼的区分则富于哲理。我们且看佛教经典对诸眼的论述:

实不实为二,实见者尚不见实,何况非实,所以者何?非肉眼所见,慧眼乃能见,而此慧眼无见无不见,是为入不二法门。

肉眼见一切色,慧眼见一切众生诸根境界。

二乘之人,虽有慧眼,名为肉眼;学大乘者,虽有肉眼,名为佛眼。

肉眼与慧眼,一是肉身之眼,只能见一切颜色,一是智慧之眼,无见无不见,无分别。慧眼能看破一切相之空,法眼则运用看空的智慧而观察分别相,具有法力。二乘即声闻乘和缘觉乘(注:缘觉乘是指,通过观十二因缘而能断惑证理的人;还有一种说法是,因观天地自然变化之缘而觉悟的人。二乘之人称为独觉之人。),是小乘的教法,修小乘者,即使具有慧眼,也只能称作肉眼;如果是修了大乘,六根清净,已观中道,见佛性,即使是肉眼,也可以称作佛眼。肉眼与慧眼、法眼或佛眼的这种互相沟通非常有价值,感官的肉眼而又具有非理性的高度的智慧(灵明鉴觉),为佛教直观方法及理论的实践和展开奠定了基础。

禅宗继承了印度佛教对眼的重视,而且作出了某些重要的发展。禅籍中记载,佛祖释迦牟尼灵山会上,拈花示众。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就说:“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这一段文字记录了传说中确立禅宗“教外别传”性质的故事。正法眼藏,又可称大法眼藏,指体会正法的智慧之宝藏;眼即智慧。佛祖将正法眼藏付嘱迦叶,迦叶又将法眼付嘱阿难,阿难又付嘱给商那和修……如此不断地将大法眼付嘱给后来的觉悟者,可见法眼在禅宗兴起历史的传说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禅宗四祖道信论法眼云:“真得心者,自识分明,久后法眼自开,善别虚之与伪。”主张色性是空的道信如何看待肉眼呢?他以为:眼性本来就空,凡是所见之色,须知是“他色”。如此来觉知色,就称为观空寂。换言之,看见了色却并不把色当作色来觉知,就是空。这种观空法,他作了一个譬喻:

恒如中夜时,昼日所见闻,皆是身外事,身中常空净,守一不移者,以此空净眼,注意看一物,无问昼夜时,专精常不动,其心欲弛散,急手还摄来,如绳系鸟足,欲飞还掣取,终日看不已,泯然心自定。

这里其实有两个譬喻,其一,如夜半清净,白天之见闻为身外事,而有“空净眼”;其二,以“空净眼”观注一物以使心灵专精,无动摇旁骛,就像绳系鸟足,可随时把欲飞的它牵回来。可以说,这是禅宗空观的开端,不过,这“空净眼”虽然观“色性是空”和“空性自色”,但是并没有达到“色即是空”的纯粹直观,因此色还是“他色”。色与空尚未真正统一。

大珠慧海重新解释了五眼:

见色清净,名为肉眼;见体清净,名为天眼;于诸色境,乃至善恶悉能微细分之,无所染著,于中自在,名为慧眼;见无所见,名为法眼;无见无所见,名为佛眼。”

这一新的解释,已经没有神秘的成分了,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值得注意的有两处,一是他对肉眼的解释:见色清净,已经有空观的因素了。二是关于法眼与佛眼。

问:“云何是正见?”答:“见无所见,即名正见。”问:“云何名见无所见?”答:“见一切色时,不起染著;不染著者,不起爱憎心,即名见无所见也。若得见无所见时,即名佛眼,更无别眼。若见一切色时,起爱憎者,即名有所见。有所见者,即是众生眼,更无别眼作众生眼。乃至诸根,亦复如是。”

这里,他回答第一问的“见无所见”之“正见”,就是上面所说的法眼。法眼观一切色,不起染著,不起爱憎心,所以称为“见无所见”;而所谓“众生眼”则相反,起染著,起爱憎心,是“有所见”。值得注意的是,众生眼与肉眼不同,众生眼完全是世俗的眼,而肉眼却见色清净,具有某种超越的性质。他又把“见无所见”称为佛眼,与他自己论五眼时说佛眼“无见无所见”不同。也许此处原文有阙漏,也许他自己也不想把二者清晰地加以区分。其实,“见无所见”并非真的无所见,它亦是“无见无所见”,这是空观所要求的。他的同门百丈怀海就是这样论视觉和听觉:“都无一切有无等见,亦无无见,名正见。无一切闻,亦无闻,名正闻。”大珠慧海论域中的慧眼、法眼和佛眼,三者已经没有多少区别了。例如,他讲五眼中的慧眼其所对的是诸色境,另一处讲法眼所对的也是一切色;而按传统的说法,慧眼主要是能对色观空,法眼则进而能辨相,他却定义慧眼具有“微细分之”的辨相能力,法眼为“见无所见”,而“见无所见”其实说的是观空的能力,它主要是慧眼的功能,《维摩经》上就是这样说的。大珠慧海几乎把二者混为一谈。这同样也显示着一个重要的变化。神秘成分的淡化与诸眼区别的虚化,表明禅宗关于五眼的观念已经趋于简化,其趋向大致是:一方面突出关注空观,另一方面将肉眼与慧眼、法眼、佛眼的界限缩小,功能融合,二者是同趋的。现在,对观的“眼”来讲,色与空已经可以统一于直观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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