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佛陀的信仰 谈到信仰,似乎这个问题只能够与那些准备信仰某种宗教或已经信仰某种宗教的人来讨论。此问题其实应是社会任何一个成员所实际面临的事实。一个人可以终身不信宗教,但它却不可无信仰;为人可以一辈子不走进寺院教堂,但他却必须面对自身。信仰是人的精神之直面自身后所寻求的目标归宿,它是抉择的结果,也是人生意义的开端、基础;是人生旅途中的导航仪,也是个体生存的动力;缺乏任何信仰的人是行尸走肉。但是就如我们前述的,人是有信仰的,但不等于他信仰宗教,更不等于非要信仰佛教。既然信仰是个体自下而上的抉择,那么,信仰就不应该是盲目的,而应该是负责的。人不应该受到精神上的强制,而应该在理性上深信不疑,或者在感性上达到某种自明,不带任何功利的急切的渴望。由此他才能够作出可以辨解的、自我能够感到踏实安稳的信仰抉择。其主要原因有二:首先,信仰不应该脱离实际,而应该联系现实,人不应该不加检验地获得信仰,人的陈述应该通过与现实的接触,在人和社会现今经验范围内加以证实和检验,因而得到现实具体经验的容纳;其次,同时我们要看到,我们的理性和理论性思维是有局限的,这种理论的理性的局限性,也揭示了我们局限于人类现有的经验范围,超越于我们经验范围的事实,我们的理性是无权判别的,正如未被实验观测所验证的理论,无论如何完美和精致,都仅是一种假设。我们知道,科学中有很多种理论(如物理等),在外行人看来每一个公式,每一个定律都是那样的准确无误;但科学家们知道,这些理论的生命力只在于其近似地解释了我们所知道的经验,而事实到底是怎么会事,也许永远是个谜;就连我们是否该解开这个谜,如果解开这个谜,对于人类意味着怎样的后果,也不得而知。其实,在很多时候,理性告诉我们的和经验展示给我们的,并不一定是正确的、准确的,而是不真实的、或者不完全真实的,对于此点,佛学与科学从不同的方面给予了回答。以佛学之见,任何客观的事物,都需由人的主观去认识,去辨别分析,然后才具其意义;即色与识的关系,色与识──主客观是相对应的,但并非平等。在此,主观(识)是起主导、支配作用的。由于主观的支配作用,我们所认识的客观,永远是被主观所加工过的。因此,绝对客观的东西,只能存在于人类一厢情愿的想象之中,而在身外无处可寻;这也就是“万法唯心”、“识有境无”之教义所要昭示给人们的。相比之下,科学家们真正认识到这一点,还是本世纪由于微观世界那样超乎寻常的难以把握,由泡利等人被实验弄得束手无措之后,才恍然大悟。总之,我们所感受到的世界,永远是被我们主观所笼罩。由于每个人的主观都是有差异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世界并非一个。而是有千百万个:“每天清晨有多少双眼睁开,有多少人的意识苏醒过来”,便有多少个世界。 上面既强调了信仰离不开现实,又强调了现实的理性与经验的不可靠。貌似矛盾,但是,这就是信仰者的真实心境,信仰的力量来自于现实,但是信仰又恰恰是对现实有所批判与扬弃的。同时,信仰作为宗教术语,又绝非它在西方日常用语所指的意义:对某种人既不能精确认识,也不能加以证明的东西,给予理智的和情感的承认。因为,这个定义的重点是落在逻辑规划与经验证明的方法上,使信仰变成盲目地认同不确定的、扑溯迷离的事物的代名词。其实,信仰不仅是一种思维方式,也不仅是一种认识论类型,而且它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把日常生活置于永恒的、终极的真理或实体之笼罩中。这种信仰的行为不仅使人精力充沛,而且使人获得一种信念,即人们可以从至善的无限力量中获得最深厚的充实感。由此人们把自己的生活转向最高的精神目标。无论生活风行什么,他们都会充满力量、觉悟与安宁,并且高高兴兴地为他人服务。所以,宗教的信仰与世俗的信仰不同,其要点在于两方面:宗教的信仰主要是情感的,但并不排斥理性,而世俗的信仰则主要是观念上的;宗教的信仰将融化于个体生存的生命体中,而世俗的信仰则主要是认识上的、方法论的。就其实质而言,信仰宗教的个体之主要表现形式,是宗教徒体验到只有依赖于彼岸的或超然的力量才能够获得拯救或依托的力量;信仰实质上是确信这种力量能够更新自己的生活。佛教徒同样如此。这里,“彼岸的力量”或“超然的力量”可以表达为出世间法。问题在于,不少人喜欢钻牛角尖,如你不向他们说明西方净土到底在何处,是否如我们生活的世界一样是个实体,他们就不会去相信,不会投身于此。于是类似《阿弥陀经》之类的经典就适应此类根机众生而产生了。实际上“彼岸的力量”自身是模楼两可的──由于“彼岸力量”的疏远性,既产生了确定性,也滋生了不确定性。应该说,有信仰的人总是处于了解与学习的开放状态,而不是处于偏激状态。如果处于偏激、偏执的状态之中,其信仰的对象由“彼岸力量”异化为自身的执见。所以,一方面,信仰包含着对于“彼岸力量”──佛陀的先知先觉所指引的解脱之道的直接的和及时的认识;另一方面,这种认识的对象(佛性)又完全不同于人类知识中的常见现象,而是一种令人扩展并且支配人的力量,它打破了那些旧有的、便利的、似是而非的观念。其确定性在于佛陀的觉悟与昭示的解脱之道之真实确然不谬;其不确定性,在于我们凡夫的认识能力千差万别,无法用统一的、一以贯之的方法理解,因此相应的随机说法,就很不确定。从另一方面观之,确定性是彼岸力量真理性的体现,而不确定性则是其丰富性的体现。 我们也不能将信仰归结为对于事物的根本性质的一无所知,那种偏执于不需搞懂教理就可以修持佛法的观点,在佛教徒中颇为流行,甚而将教理研究者一律视之为执著于文字,无法了生脱死,这不但是一种有害的观点,也是对佛法的歪曲,根本上降低了佛教徒的宗教修养,失去了抵制外道邪教的能力。佛陀的信仰者,是解行并重的,这种信仰是在“戒定慧”三学中,对佛陀作出的自觉而肯定的反应;在“解行”中增强信仰,并融化于个体生活的方方面面,以结出圆满的果。不能将对佛陀的信仰高悬在理性上,也不要堕于俗务中。而是须将佛陀的教化晓之于理念而又行之于实际。 四、对佛陀的崇拜 对教主佛陀的崇拜,是每个佛教徒必有的心态。崇拜意味着内心的感受,这是对于佛陀的赞美、信赖与深深的敬仰。对于佛教徒而言,向往进入佛陀的觉悟之道,祈盼将解脱之道化作个体的存在,这种崇拜就成为一种独特的必不可少的活动。有弘法大师曾将我们拜佛的举动用中国古时学堂拜孔子、拜先生的礼仪予以诠释,这对于打消人们蒙在拜佛仪式上的种种迷信心态,不愧是通俗而又有效的诠释。但如深究,拜佛仪式与拜师礼仪曾有相通之处,而其不同点又是主要的、显明的。拜师是国人尊师重教、敬仰文化人的传统之体现;而拜佛则是对于佛陀的神奇的觉悟之性、伟大的智慧之光、不可思议神通力量、广大的慈悲心及其震憾人心的解脱之道的崇拜。因此,这种崇拜是一种向上的行为。它使个人经验地意识到佛陀的现前存在,崇拜不仅使灵魂充满了欢乐,而且用令人获得新生的生命之泉沐浴了整个内心世界。没有获得这种个人追随佛陀的欢乐体验的人,肯定没有获得最丰厚的恩惠,也肯定不能获得宗教的最高法乐。在佛教中,崇拜的外在表现是拜佛、诵经、持名念佛等等,这些外在表现只有同众生的内在崇拜心态相一致时,才是最主要的,才是有效的。而这种内在的心态,即是祈祷与感恩。我们教内的信徒们往往不习惯这二个被基督教所常用的概念,其实,我们在与佛陀的交往中,所缺少的正是这种祈祷与感恩的心态,致使教徒们太多地带上功利性色彩。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