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常识问答(二)

佛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我前面说过释迦牟尼当初出家的目的是为了寻求解脱生老病死等痛苦之道。当时印度许多教派都是有最后解脱的理想的。佛教教义的基本内容简单地说来,就是说世间的苦(苦谛Du
佛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我前面说过释迦牟尼当初出家的目的是为了寻求解脱生老病死等痛苦之道。当时印度许多教派都是有最后解脱的理想的。佛教教义的基本内容简单地说来,就是说世间的苦(苦谛Dukkha-sacca)和苦的原因(因谛或称集谛Samudaya-sacca),说苦的消灭(灭谛Nirodha-sacca)和灭苦的方法(道谛Magga-sacca)。佛教经籍非常繁多,其实不超出这四圣谛(Cattqri-ariya-saccqni,谛的意义就是真理),而四谛所依据的根本原理则是缘起论(Pawiccasamuppqda)。佛教的所有教义都是从缘起论这个源泉流出来的。

  缘起是什么意思?

  “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简单地说,就是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生起,都是相待(相对)的互存关系和条件,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个事物或现象。因(Hetu)、缘(Paccaya),一般地解释,就是关系和条件。佛曾给“缘起”下了这样的定义:若此有则彼有,若此生则彼生;若此无则彼无,若此灭则彼灭。这四句就是表示同时的或者异时的互存关系。

  什么是同时的互存关系?

  举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如师生关系:有老师则有学生,有学生则有老师,无老师则不成其为学生,无学生则不成其为老师。这是同时的互相依存的关系。

  什么是异时的互存关系?

  如种子和芽的关系:因为过去先有了种子,所以今天才能有芽生;也因为今天有芽生,过去的种子才名叫种子,这是异时的互相依存的关系。从另一方面看,种子灭的时候也正是芽生的时候,芽生的时候也正是种子灭的时候,在这里,芽和种子的生与灭现象又是同时的互存关系。总之,无论其为同时或异时,一切现象(法)必然是在某种互相依存的关系中存在的,没有任何一个现象可以说是绝待(绝对)的存在。

  异时的互存关系是否就是因果关系?

  照佛教的说法,所谓互存关系,都是因果关系。从异时的互存关系来说,种子是因,芽是果,这是异时因果。从同时的互存关系来说,如以老师为主,则老师是因,学生是果;如以学生为主,则学生是因,老师是果,这是同时因果。这当然是简单地举例,其实因果关系是极其错综复杂的。从这一个角度看,这样的因产生这样的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同是这个因会产生另外的果。如某甲,从师生关系看,他是乙的老师;从父子关系看,他是丙的父亲;从夫妻关系看,他是丁的丈夫。以甲为因,则乙丙丁和其余一切都是果,由此而看出一因多果;以其余一切为因,则甲是果,由此而看出多因一果。实际上,没有绝待的因,也就没有绝待的果。世界就是这样由时间上无数的异时连续的因果关系,与空间上无数的互相依存关系组织的无限的网。

  听说北京西山佛牙舍利塔,砖上和露盘上刻有经文,都是讲缘起的教义的,是吗?

  是的。那是辽代建的塔。砖上刻着一首缘起偈(偈,是偈陀Gāthā的简称,意思就是诗或颂):诸法因缘生,缘谢法还灭,吾师大沙门,常作如是说。露盘上刻的是这首偈的梵文。其实,不只是这座塔,古代佛塔一般都刻着这首偈当作舍利供奉。因为佛说过“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所以这首偈被称为法身舍利偈,这也是说明缘起教义在佛教中的重要地位。缅甸近年拆修一座古塔,砖上也刻着这首偈的巴利文:

  Ye Dhammq Hetu-ppabhavq,

  Tesa/ hetu/ Tathqgato qha;

  Tesa/ ca yo nirodho,

  Eva/ vqd] Mahqsamazo.

  缘起偈是谁作的?

  是佛的弟子阿说示(Assaji,最初五比丘之一,意译是“马胜”)说出的。有一天马胜比丘在托钵行乞的时候,遇见了婆罗门大学者舍利弗。舍利弗看见他容貌威仪,不同常人,便问他向谁学道,教义如何。马胜比丘便说出了这首偈,舍利弗听了很欢喜,回去向目犍连说了,两个人便一起归依了佛。这首偈我国有几种译文,偈中“吾师大沙门”,是指释迦牟尼。沙门(Samaza),简单地意译就是出家修道者,当时婆罗门教之外各教派的出家修道者都称为沙门。

  在当时各教派中,缘起论是不是佛教特有的教义?

  是的。佛经中说缘起有十一个意义:(1)无作者义,(2)有因生义,(3)离有情义,(4)依他起义,(5)无动作义,(6)性无常义,(7)刹那灭义,(8)因果相续无间断义,(9)种种因果品类别义,(10)因果更互相符顺义,(11)因果决定无杂乱义。这些意义都是不同于其他教派的教义的。

  可否请你把这十一义简单解释一下?

  十一义归纳起来,有四个重要的论点:(一)无造物主,(二)无我,(三)无常,(四)因果相续。

  无造物主是什么意思?

  是否定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即十一义中的“无作者义” 。因为既承认“诸法因缘生”,就不能承认有个独立的造作者。任何一个因都是因生的,任何一个缘都是缘起的,因又有因,缘又有缘。从竖的方面推,无始无终;从横的方面推,无边无际。由此而得出结论:没有绝待的一个因。缘起论者,不仅应当否认“从口生出婆罗门”的人格化的造物主,而且也应当否认作为宇宙本源的理性化的存在。从另一方面说,缘起论者固然不承认有一个绝待的第一个因,但同时又反对认为一切出自偶然的观点。他主张任何现象的生起,都不是无因的,而是受必然的因果律支配的,这便是“有因生义”。

  照你这样说,佛教很像是无神论,但是何以佛教寺庙中又供有很多的神呢?

  我前面说过,佛教并没有否定婆罗门教的神祇,只是看做是一种众生,后来有些神祇被吸收到佛教中来成为护法神,这是一方面情况。另一方面,也应当承认到后来佛陀被神化了的事实。但是根据佛教教义,佛不是造物主,他虽然有超人的智慧和能力,但不能主宰人的吉凶祸福,佛也是受因果律支配的。

  什么是“无我”?

  “离有情义”、“依他起义”和“无动作义”,都是说明无我的道理的。“有情”的巴利语是“萨埵”(Satta),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婆罗门教和其他各派主张一切有情都有一个常住的(固定不变地存在的)、起主宰作用的自我(Atta,意义与“灵魂”相当)。缘起论则认为所谓“有情”,无非是种种物质和精神的要素的聚合体。从身体的组织来说,有情是由于地、水、火、风、空、识六大(六种元素)所构成的,依借前五大而有身体的机关及其作用--地为骨肉,水为血液,火为暖气,风为呼吸,空为种种的空隙;依借后一大(识)而表现种种的精神活动。再从心理的要素来说,有情的组织分为色R[pa、受Vedanq、想Sa``q行Sankhqra、识Vi``qza五蕴。蕴(Khandha)就是堆,把种种不同的现象分类,每类做为一堆,这就是蕴。简单地解释,“色”就是各种物质,眼、耳、鼻、舌、身五根(根就是人生的感觉器官)和色、声、香、味、触五境(境就是感觉对象)等都属于色。受、想、行、识四蕴包括重要的精神要素:受是感觉(感觉苦、乐或不苦不乐等);想是印象(摄取事物的相貌,知道是青、黄、赤、白,是长、短、方、圆,是苦是乐等);行是思维(思维是推动身心活动的力量,所以叫做行);识是了别(对于所认识的对象,予以判断和推理)。佛教根据以上两方面的分析,说明有情不是固定的单一独立体,而是种种要素的聚合体,而任何要素又是刹那刹那依缘而生灭着的,所以找不到一个固定的独立的“有情”在支配着身心,也就是找不到“我”的存在。这便是无我的简单解释。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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