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生大师以自己的行持为所有密宗修行者做出了最好的表率:外以别解脱戒律为一切修行之基础;内依无上密咒道之生圆次第为修行法要;密行则以大圆满即身成就虹身。此等境界恐非凡夫所可能妄加评议!作为虔信因果的一名佛教徒,我在这里诚心祈请大家,不真正精通佛法基本道理的话,最好不要轻易开口对佛教指东道西,否则,谤法的罪过很有可能在瞬间就被自己造下,而所有罪过当中,此种恶因是必将引领造孽者直堕金刚地狱的。 由于交通、语言等障碍所限,汉藏佛教界之间的往来一直很难在深层次展开,故而误解、错解乃至偏见、成见才可谓层出不穷。而藏传佛教的教义中因历来特别强调谤法罪、舍法罪的过失,故任何一个藏族出家人都不大可能去诽谤小乘或大乘显宗,因之绝大多数藏地佛教徒都不会对汉传佛法有任何怀疑之处。反观汉地,情况就不容乐观了。这么些年来,我接触了数不清的汉地四众弟子,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张口就是“双身”、“吃肉”、“诛法”等话语,似乎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密宗。对此问题我已翻来覆去说过很多遍了,最后再在这里强调如下: 密法对戒律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在日常起居中,僧人们行持的主要还是清净的小乘戒律。无论何种续部与论典,都未曾开许过一个凡夫,一个尚未认识到烦恼、贪欲本性的人,去修什么双身、降伏等大法。在这方面,《时轮金刚》里有着严厉而明确的规定:“凡夫人不能作瑜伽士的行为,瑜伽士不能作大成就者的行为,大成就者不能作佛陀的行为。”藏地著名的阿日大班智达云:“无论声缘乘、菩萨乘与密乘都未开许自相烦恼(即未有方便法所摄之贪嗔痴等)。”通过这些教证,我想大家已能从中看出密法对所谓双身等修法的限定与说明。但我最想表达的是,希望各地的佛教徒们从今往后都能多多关注密法的本质特征,不要再在这些即就是藏族佛教徒也极少实修的双身等修法上浪费注意力以及好奇心了。 如果本身就属慧浅重之流,但却假借双身修法的名义为自己的贪欲大开绿灯,这样的密宗行者实在是玷污了密法的圣洁。但我们绝对不能因为有少数密法修习者的行为不如法,就一股脑地把密法本身一闷棍打死,人之过失岂能连带法本身也跟着遭殃!《弥勒请问经》中也宣说了同一道理:“不以憎嫉人故而憎嫉于法,不以人过失故而于法生过,不以于人怨故而于法亦怨。”我们所应着眼的依然是密法的精髓--甚深的空性与光明见,严谨的持戒行为。这些才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千多年前的藏王赤松德赞在位期间,曾下达过这一所有藏民都要遵照执行的命令:“藏地僧俗,今后见解需依龙树菩萨的中观见,行为需像静命大堪布一样严谨奉行别解脱戒。”这已经非常明确地提出了藏地的戒律基础问题。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上师亦云:“夜空的星星虽然繁多,但启明星只有一颗,除大瑜伽师和大成就者外,所有僧尼必须以别解脱戒律为首,破别解脱根本戒者不得与僧团共住。”由此观之,藏地毫无疑问是三戒并重的,双身修其实并不具备代表及典型意义。它具体的方便之处以及指导思想,我们已略作宣说,此处不再赘叙。 在看待这一现象时,一方面要清楚此种修法确为释迦牟尼佛所传,已有一些行者依此而证得佛果,故万不可随意贬斥,除非他已通达八万四千法门之所有密意;另一方面也要清楚,密宗并不以双身为唯一、最胜方便,它有无量无边之方便窍诀,就看你自己的根基到底适合哪一种修法;还有就是不可因噎废食,因为见闻或道听途说了一些不如法之双身修炼事例,从此以后就连法也舍弃,这是最要不得的。等因缘成熟之后,总有一天你也会领略到密法的无限风光及不共特征与加持。 总而言之,藏传、汉传佛教在要求佛教徒严守戒律这一点上并无任何差别,绝大多数密法修行人也以解脱道为自己的成佛门径。对这些人来说,戒律,而且是严格的戒律,才真正是他们的行持表征。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