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戒律及其对藏族文化的影响(5)

三、藏传佛教戒律对藏族民间风俗文化的影响 (一)对节日文化的影响 藏族有许多节日都与佛教有关,其中与佛教戒律有直接关系的有雪顿节。雪顿节是藏族的传统节日之一,在17世纪之前是一种纯宗教节日,源自佛教戒律



三、藏传佛教戒律对藏族民间风俗文化的影响

  (一)对节日文化的影响
  藏族有许多节日都与佛教有关,其中与佛教戒律有直接关系的有雪顿节。雪顿节是藏族的传统节日之一,在17世纪之前是一种纯宗教节日,源自佛教戒律“夏安居”的规定。遵照佛教戒律,凡比丘、沙弥在夏天雨季期间要进行长净和夏安居活动。出家人一般都足不出户,在家闭门修习,以免踩伤这一时期多出外活动的虫类。夏安居一般始于藏历三月,持续三个月时间,于藏历六月三十日结束。结束夏安居被称为“解制”。解制这一天,出家人纷纷下山,老百姓要以酸奶敬献。这就是雪(酸奶)顿(宴会)节的最初来源。到了17世纪五世达赖喇嘛时期,为了让整个夏安居期间足不出户的僧人们轻松一下,雪顿节又新增添了跳藏戏的内容。许多民间的藏戏班子都来到拉萨轮流献艺,藏戏渗入到雪顿节的初期,是宗教活动与文娱活动结合的开始,范围局限在寺庙内。先以哲蚌寺为活动中心,因此也被称为“哲蚌雪顿”。五世达赖喇嘛从哲蚌寺移居布达拉宫后,每年的雪顿节第一天仍在哲蚌寺演出,第二天到布达拉宫为达赖喇嘛演出。18世纪罗布林卡建成后,成为达赖喇嘛的夏宫,雪顿节的活动又从布达拉宫移至罗布林卡内,并开始允许老百姓入园观看藏戏。从此,雪顿节的活动便更加完整,形成一套固定的节日仪式。今天的雪顿节则加入了文艺汇演、商贸洽谈、物资交易、旅游观赏等项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为拉萨夏日最隆重的节日。

  后藏日喀则地区扎什伦布寺司莫钦默节(意为大观节)是以跳神、跳藏戏、杂技表演、物资交易等内容为主的夏季盛大节日。在九世班禅时期,这个节日影响很大,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的商人也来参加,还举行军队仪仗表演,甚为隆重。这一节日也是来源于戒律“夏安居”结束后的庆祝仪式。实际上,藏地许多寺院在夏季举行的跳神、跳藏戏等活动多与此有关,只是各地因气候、时令不同而举行时间不同罢了。

  放生节也是一个与戒律有关的节日。放生节不像雪顿节只在拉萨一地盛行,而是在各地藏区多有举行,主要源于戒律中的“不杀生”之戒。人们虽然困于高原环境,平时不得不宰杀牛羊以维持生存,但在放生节这一天,预先准备数十头,甚至数百头的牛、羊、马,为它们洒上净水,在耳朵上系上彩绸或布条后放生,从此不再宰杀它们,任其自生自灭,以表达对它们的怜悯赎救之情。(21)

  (二)对衣、食、住、行风俗的影响
  佛教戒律中的别解脱戒对出家人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随着佛教的深入人心,出家人的行为规范也逐渐融入藏人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生产中,成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本文仅就衣、食、住、行四个方面选择一些事例来加以说明。

  1.在衣着方面
  由于藏地气候寒冷和受本教的影响,藏人的审美观念中偏爱黑、红色等深色,而印度僧人穿着的传统的土黄色在雪域藏地就显得太刺眼。因此,一种折衷的绛红色便成为出家人的专用色。俗民百姓一般忌穿这种颜色的衣裙,而且,对出家人的尊奉甚至演化成了对黄色和绛红色的尊敬。藏族人见到地上有此二种颜色的布片或其他东西,也会自觉地拾起来放在高处。

  2.在饮食方面
  佛教戒律中大乘菩萨戒规定不许吃肉,以免杀生。而小乘别解脱戒则规定不许吃除“三净肉”以外的其他肉食品,可能是由于出家人以化缘为生,对化缘得来的饭食不可能讲究太多。“三净肉”是指非我杀,非为我杀,非亲见杀之肉食。藏传佛教虽为大乘佛教传承,但是在藏地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物质产品匮乏,经济形式单一,如果戒肉,则势必导致热量不足、营养不良而难以生存下去。因此,藏族僧俗信徒一般不戒肉,除“三净肉”外又加上了不食有爪的和奇蹄动物,如鸡、鸭和马、驴等。

  戒律中有“二十一进食聚”,规定比丘进食时不得含食语,饮勿做呼噜声,食勿做吧嗒声,食匆出舌,勿移食于左右腮,腭勿做声,不得摇钵,不得啮半食,不得弹舌做声食,未食勿得张口,断食不宜过大或过小等。在藏人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父母按上述规矩要求小孩子。如果有人在众人围坐进食时有不符合上述规矩的进食行为,就会被其他人耻笑为不懂规矩,没有家教。

  3.在居住方面
  戒律“十三僧残罪”中有一条“小屋僧残罪”,规定比丘建僧舍不得超过长十八肘、宽十九肘半的面积,也不得在多生物、有争之地建房,所用的建筑材料也需清净无染。所以,藏族僧尼居住的僧舍一般都比较狭小,甚至布达拉宫和罗布林卡中的达赖喇嘛寝室也是如此。一般老百姓的房舍多为小开间、多间数,除了选用建筑材料的制约,恐怕也是受此影响。在西藏,不论是贵族高官还是平民百姓,旧时都没有架床而卧和用椅凳的习惯,而是在地上垒起低矮的土炕,垫上草垫和羊毛长垫当做床,垫上草垫或长垫席地盘腿而坐。即使是达官贵人和有钱人家也只是垫的垫子多一些,讲究一些而已(如后藏贵族帕拉家的庄园遗址中的陈设)。这一习俗来源于戒律“近住八戒”中的“不坐卧高床戒”。这一戒条对床垫的高度未做明文规定,但是在“九十单堕罪” 中有一条规定比丘的“床脚高度不可超过一肘”。比丘的床高尚且不能超过一肘,俗人的床垫应该更低一些才能显示出对出家人的尊敬。在现代社会,藏人早已习惯于用床和椅凳等家具,但仍然没有改变不坐卧高床的旧习,藏式床仍比普通的床略低。

  4.在行为举止方面
  藏人在行为举止上十分讲究谦恭和礼数,其中有许多规矩也源自戒律中的规定。比如,“一百一十二恶作戒” 中规定:不得双手叉腰行,不得举踵以趾行,不得摇身掉臂行,不得比肩行,不得携手行,不得左顾右盼,而应眼睛平视前方一轭木之处等行姿;不得放身猛坐,不得跷膝而坐,不得交勾双脚而坐,不得伸腿舒足而坐等坐姿;人在前行,己在后行;人在高座好座,己在下座恶座;不高声喧哗,而应轻言慢语;不弃大小便及涕唾于水中和青草上,见面合十行礼以示尊敬;不跨越他人而过;男女不得挨近坐等等。受到这些言行约束的影响,藏人普遍具有内敛、自律、谦恭的行为举止特点,卫藏农区尤为突出,牧区和其他藏区因生活环境和性格特点的差别而略为豪放一些。

  (三)对岁时历法的影响(22)
  戒律中对岁时历法的划分十分详尽和复杂。对一年从何时开始,一般有六种算法:①以《缘起经释》为准,霍尔历八月十六日为一年之首。②以《日精经》为准,卡切班钦、那塘巴等人认为霍尔历九月十六日为一年之首。③萨迦班、钦和宗喀巴大师以《俱舍论》为依据,认为霍尔历十月十五日夜未天明时为前一年末,秋季末,十六日天明为新年之首,冬季之初。④天文历算家们认为霍尔历三月黑月为一年之首,因为该月十五日为哲蚌寺时轮法会开始之日。⑤五行运算家认为霍尔历十一月上弦一日为粗算的一年之首,冬季日影回轨之时为细算的一年之首。⑥《金光明经》、《四部医典》以及中国元历(霍尔历)、藏历等一致以霍尔历一月一日为一年之始。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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