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报是永不兑现的许诺吗

因果,善有善报

    宗教的戒律,是针对人性弱点而建立的。古今中外的犯罪现象,无非是杀盗淫妄,不同的只是犯罪手段有所改变。以刀砍人和以武器伤人有什么不同呢?不同的只是后者杀伤力更大,但不能说明人性有什么变化。而佛教提倡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消除犯罪现象产生的根源。

  或许有人会觉得,建立几条规范很简单,任何一个人或单位都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那么,宗教戒律的特殊性又在哪里呢?就在于它有强大的后盾。我们知道,建立规范很容易,但使大家共同遵守这一规范就不容易了。只有当规范成为法律时,才会具有一定威力。但法律的作用不可能面面俱到,总会有漏洞可钻。即使法律能发现并制裁所有的犯罪现象,但法律发生作用时,对社会已经构成破坏。更何况,法律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还取决于执法者是否公正等诸多因素。而宗教戒律是根植于信仰之上,根植于对神的敬畏,对因果规律的敬畏。神是无所不在的,因果规律也是遍一切处的。有了这样的认知,持戒就是自觉行为,绝不会存有侥幸心理。而宗教信条就象一个无形的警察,随时都在我们心中站岗,监督着我们的起心动念,监督着我们的言行举止。

  佛教的因果观为三世论,即生命有过去、现在、未来。我们现有的人生是过去生命的延续,而死亡也只是这一期色身的衰败,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终结。唯物论者则是一世论,生命既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这种“人死如灯灭”的观点,很容易使人无所畏惧。既然生命只是那么短短几十年,流芳千古与遗臭万年又有什么区别?当然,对社会来说意义是不同的,流芳千古的是造福人类者,遗臭万年的是危害他人者。但这种不同对个体生命却没有意义,所以断灭论会使人们变得非常功利,并导致享乐主义和自私自利的泛滥。假如没有神祗或因果观念的约束,只要权利大到可以不受法律制裁,或狂妄地蔑视法律,必然会为所欲为。

  所以说,宗教信仰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基本力量。在当今这个全球一体化的社会,我们更需要寻找一种可行的全球道德规范。有些传统宗教排他性较强,或与现实人生距离较大。而佛教,则是立足于现实人生并具有包容性的宗教。更使人容易接受的是,佛教认为自利与利他是统一的。凡夫难免有我执,因而做每件事都会有利益的考量。如果象儒家那样将利与义对立起来,很难使人坚守这一道德信条。建国几十年来,一直在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也正是佛教所提倡的菩萨道精神。但如果意识不到“为人民服务”的意义所在,这种服务能持之以恒吗?事实上,很少有人能真正做到这一点。

  相比之下,佛教道德的可行性更强,因为它是结合利益对道德行为进行界定。衡量一种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就要看它是否对自他双方都真正有益。同时,它不仅能使我们获得眼前利益,更能使我们获得长远利益。在很多人的感觉中,利益他人似乎必须以损失个人利益为前提。而佛教却认为,凡是有利于别人的行为,必然有利于自己。当然,可能需要暂时付出一些,但这一善行会给未来生命带来百千倍的回报。就象播下的一粒种子,会结出累累硕果。结果可能在今生,也可能在来生或更久,因缘成熟时一定会得到回报,正所谓功不唐捐。

  或许有人会对此产生怀疑:万一善有善报只是空洞的安慰,是永不兑现的许诺呢?对于凡夫来说,总是希望马上见到结果才肯确信。其实,结果并非都需要等那么久。善行能使我们内心善的种子得到滋养,所以在付出的当下,就会使我们的心灵得益。这正是佛教对于因果报应的更重要的诠释。其实,我们在行善时不必关注外在的报应,那只是行善的副产品。真正的利益,在于我们自身人格的完善和生命素质的提升,而这一结果与行善是同步的,是当下就能感受到的。我们做什么,心灵就会有什么改变;做多少,就改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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