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白话文 下(9)

七、必需适时适当地疏远:在双方往来期间,如果发现对方的内心,已经对自己产生了爱情的成分,但是自己却只是将对方视为普通朋友,并无谋求结为家庭的爱意,这时自己应向对方婉转地适当表达,在不令对方受到伤害的




七、必需适时适当地疏远:在双方往来期间,如果发现对方的内心,已经对自己产生了爱情的成分,但是自己却只是将对方视为普通朋友,并无谋求结为家庭的爱意,这时自己应向对方婉转地适当表达,在不令对方受到伤害的原则中,适时地疏远,以避免对方遭受长期的内心盼望及痛苦。同理,在来往过程中,如已了解对方并不适合做为自己的终身伴侣,此刻便须避免走得太近,以免彼此伤害。



八、婚前不可失贞、不可同居:男女双方,纵使已经感情深挚,也绝不可在结婚前,做出失贞、同居的事情。一方面结婚前,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导致婚事未成。另方面,婚前如果不重视贞操节德,必然引起对方的互相轻视,婚后也因此不知彼此相敬珍惜,轻者家庭争端常起,重者喜新厌旧、婚外偷情。现今社会的离婚比例愈来愈高,婚姻破散的因素固然许多,但却与婚前失贞同居的氾滥有绝对相关。唯有唤醒社会大众,必需重视贞操节德,婚前婚后,男不失德,女不失贞,才能避免许多家庭问题、子女问题及社会问题。



九、结婚的心态与条件必需健全:双方到了论及婚嫁时,必须有健全的心态和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包括了(一)双方都有组织家庭的共同希望及决心。(二)经济状况许可,自信能维持婚后家庭的饱暖衣食。(三)双方的观念能互相沟通,意见能相互宽容。至于健全的心态则包括了:(一)必须有从一而终的心态。这是男女双方都必需有的心态,唯有坚定从一而终的心,才能完成婚姻长久,巩固家庭伦理。(二)必须有确保婚后家庭和谐幸福的心态,彼此对于家庭的和谐幸福,都须抱著负责任的态度。(三)必需有婚后孝敬父母和教养子女的心态。对于父母,要能孝敬,使父母身心能安,生活无虞。对于将来的子女,也要能慈爱教养,使子女成长健全。以上六点,是婚前男女应有的考虑。



十、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及欣然允许:从教异性朋友开始,到恋爱、结婚,都必须向父母禀报,并征求父母的意见及欢喜同意。因为父母生育、养育、教育子女成人,这期间,所花的心血及辛劳,是无法计数的,尤其是慈母的慈爱付出,点点滴滴,日月相续,更是伟大的难以衡量。所以做人子女的,在交往异性朋友乃至处理终身大事时,一定要兼顾父母的意见。况且父母对人对事的阅历和经验,较为丰富,看法上也比较稳重可靠而长远。年轻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时,可将对方介绍给父母认识,然后征询父母亲的看法,并交换意见。尤其男女双方在感情渐深初期时,更须提早获得父母的同意。如果父母认为对方不适合,坚决反对。自己便应冷静理智的思考,并将父母的看法列为重要考虑。此时一方面须有疏远的准备,另方面如果认为对方确实品德优良,忠诚可靠,也可进一步让父母认识对方的优点。男女到了恋爱来往,论及婚嫁时,更需时常仰赖父母的指导及帮助,绝不可独意而行,更不可让父母伤心。年纪太轻者,还不适合谈恋爱论婚嫁,因为心思判断不够理智圆熟,出了差错,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年纪长者,也须处处兼顾‘百行孝为先’,万不可为了一己的恋爱或婚事,而忤逆双亲,作法上尽量圆熟理智。婚前婚后,都不违孝道,如此,才是圆满的结局。



以上十项原则,是现代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及论及婚嫁时,所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除了上述十项以外,其他举凡一切违背伦理及道德节义的言行,也都必须慎重避免。例如不可与有妇之夫或有夫之妇结为友伴,也不可与玩世不恭、惯会甜言蜜语者结为朋友。依据许多前人的经验,这两种情形,极损阴德,并且迟早必生祸害。总之,青年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乃至恋爱结婚的事上,都应三思慎重,否则一旦终身受害,将会后悔莫及,难以弥补。只要时时处处,都能叮咛自己的言行与抉择,必需合乎节义道德,相信在婚姻的道路上,即可走得平坦,获得幸福。



异性间的朋友来往,恋爱结婚,固然须合乎节义道德, 至于同性间的往来、交友,也不例外,也必需遵循礼义,坚守节德。尤其更须防范以同性者产生欲淫的念头及行为。须知,天与地相对,日与月相称,阴与阳相生,这才是大自然的正理。无论世风如何演变,同性欲仍是违反自然正理、违背节义道德的淫邪。须知,夫妻以外的任何异性恋行为,就以属淫邪,更何况是同性欲乃属无法光明正大,乃属问心有愧的黑暗淫行。因此凡是曾经或还在沉迷于此者,应尽速回头,深求忏悔,改过向善。否则,必然终身痛苦受害,甚至祸延来世受苦受报。至于未曾犯此者,也应节身自重,避免好奇,避免涉足邪地,避免结交邪友。又家庭中的父母,对待子女须避免过分严厉冷漠,也不可过分溺爱,尤其是前者,容易造成子女走向违反自然的叛逆性人格,因而导致步入同性欲的歧途。须知,唯有正常与温暖的家庭环境,唯有严慈适当合理的家庭教育,才能培养出人格正常健全的子女。为人父母者仍须谨慎。总结本节所述异性间的交友结婚原则及同性间来往须知,主要是针对戒淫守德的方面而抒,笔者在下笔时,斟字酌句,诚惶诚恐,深怕稍有差错,便须承担千劫因果。现在的时代风气,与民国初年以前的旧时社会比较,差异极大,未来的时代社会又将如何演变,令人更难预料。但是,无论时空如何变化,节义道德,乃是人类天生既具的良知善心。这种光明的良知本心,并不因时的变化而有差异。因此,恳望十方仁者,都能对节义道德尽力宣导,裨使秽欲颓靡的社会风气得以消弭,清净光明的人类良知能够发扬。如此,则不但身处社会中的每一分子,都能安居受益,下一代的所有子孙们,也才能获得真正幸福。



附(一)不可录(寿康宝鉴前名)的感应纪验



以下是清朝盐官陈海曙亲自记录有关不可录的感应灵验:



◎我的一位朋友季邦采,住南浔镇,是位名士,在季掌管镇海县的教育时,刚好我初次印刷不可录,因此写信附送了二百本给季,希望他能发送给县内的学生,不料他随后回信责备我迂腐,并且说已经将二百本不可录藏在书柜不发送。可是过了不到两天,他又派人来对我说,愿意印刷五百本。我觉得十分奇怪,开始时送给他,遭到他的责备拒绝,现在他反而要主动印刷发送,经恳请他告知原因,才知季梦见了他父亲说:‘你若不印送不可录,你的儿子将无法考入学宫。’并吩咐须印一千本,流传劝世。季因此发愿印送。在发愿当天,就接到他儿子采芹考入学宫的好消息,真是十分灵验。



◎杭州城新桥积翠庵中的和尚静缘法师,有一天冒著大风雪来我家,说要借不可录版,印几千本施送,我欢喜答应之余,问他怎会突发此念,冒雪前来,和尚说昨晚梦见土地神要他印送不可录,以避免将来临的大灾难。所以今天一大早便四处问人,找到这里借取不可录印送。静缘法师在印送了不可录后,到了第二年某日,民居失火,左右两边许多民家都被大火烧毁,却只有静缘法师住的积翠庵安然无恙。令人相信神明劝善,冥冥之中自有感应。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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