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婚姻必读】异性间交友结婚原则及同性间往来须知 摘自《寿康宝鉴》 现代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乃至于随着感情的加深而相互恋爱,以致直到婚嫁时,都必须在不犯淫邪的前提下进行,才能确保各人的节德、寿康与幸福。所谓在不犯邪淫的前提下进行,是必须合乎坚守下列各项原则,而且以下各项原则,缺一不可。 一、发乎诚正:与朋友相处,必须心诚念正,此是一般人做人的原则。交往异性朋友,更须有诚正的存心,倘若不诚,则是欺骗诈伪。如果不正,便是邪僻歪道。以欺诈邪僻的心态,来交异性朋友,非但不能有圆满的结果,更将陷于色欲邪淫的追逐中,如此以来,双方败德伤节,纵令机缘巧合,彼此结婚,也将因为开始时就缺乏诚正之心,而种下婚姻无法幸福长远的苦报。所以必须发乎诚正。 二、循礼守节: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一言一行,必须循礼;一举一动,必须守节。循礼是彼此互相尊重,彼此的人格身心都能受到对方的尊重,也惟有合乎礼范,才能确保双方的节德不受伤害。礼节做到了,才能正当地交往,未来才会有良好希望的可能。 三、衣著端庄:任何人在社交场合、公共场所,均须衣著端庄。尤其男女往来,更需如此,因为衣著端正,一则令自己身心端正,不致逸乱。二则避免引起他人的遐思邪念,不但伤人心德,也易招来不测之祸。尤其暴露的装扮,更应避免。 四、不近邪地:参加聚会活动,乃至男女双方约会,必须确保不近邪地的原则。所谓不近邪地,即是活动或是约会地点,不可有任何色情或变相色情的事况,亦不可进入容易迷惑理智的场所。倘若进入邪地或不当场所,极易导致心摇神昏,理智受蔽,因而节德不保,彼此受害。 五、不可晚归:参加聚会或约会,若在夜间,须尽量提早返家,不可晚归,不可随便在异性朋友家过夜,更不可因为时刻已晚,而双方投宿饭店或旅馆。因为以上情况,都容易出现败德伤身的危机。要减少危险,便须提早回家,尽量不可晚归。 六、不可一厢情愿、勉强对方:男女往来,成为异性朋友,乃至恋爱、结婚,都必须双方有相同的意愿,绝不可只因自己喜欢对方,便一厢情愿地强迫对方与己为友或恋爱结婚,这种只顾自己、不考虑对方的心态及做法,非但易使对方遭受伤害,也造成自己心智迷昧,苦痛纠缠。纵令千方百计,用尽心机手段,得到所求,也必然得不到长远的家庭幸福。所以双方往来,必须衡量对方的意愿。 七、必需适时适当地疏远:在双方往来期间,如果发现对方的内心,已经对自己产生了爱情的成分,但是自己却只是将对方视为普通朋友,并无谋求结为家庭的爱意,这时自己应向对方婉转地适当表达,在不令对方受到伤害的原则中,适时地疏远,以避免对方遭受长期的内心盼望及痛苦。同理,在来往过程中,如已了解对方并不适合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此刻便须避免走得太近,以免彼此伤害。 八、婚前不可失贞、不可同居:男女双方,纵使已经感情深挚,也绝不可在结婚前,做出失贞、同居的事情。一方面结婚前,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导致婚事未成。另方面,婚前如果不重视贞操节德,必然引起对方的互相轻视,婚后也因此不知彼此相敬珍惜,轻者家庭争端常起,重者喜新厌旧、婚外偷情。现今社会的离婚比例愈来愈高,婚姻破散的因素固然许多,但却与婚前失贞同居的泛滥有绝对相关。惟有唤醒社会大众,必需重视贞操节德,婚前婚后,男不失德,女不失贞,才能避免许多家庭问题、子女问题及社会问题。 九、结婚的心态与条件必需健全:双方到了论及婚嫁时,必须有健全的心态和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包括了(一)双方都有组织家庭的共同希望及决心。(二)经济状况许可,自信能维持婚后家庭的饱暖衣食。(三)双方的观念能互相沟通,意见能相互宽容。至于健全的心态则包括了:(一)必须有从一而终的心态。这是男女双方都必需有的心态,惟有坚定从一而终的心,才能完成婚姻长久,巩固家庭伦理。(二)必须有确保婚后家庭和谐幸福的心态,彼此对于家庭的和谐幸福,都须抱着负责任的态度。(三)必需有婚后孝敬父母和教养子女的心态。对于父母,要能孝敬,使父母身心能安,生活无虞。对于将来的子女,也要能慈爱教养,使子女成长健全。以上六点,是婚前男女应有的考虑。 十、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及欣然允许:从交异性朋友开始,到恋爱、结婚,都必须向父母禀报,并征求父母的意见及欢喜同意。因为父母生育、养育、教育子女成人,这期间,所花的心血及辛劳,是无法计数的,尤其是慈母的慈爱付出,点点滴滴,日月相续,更是伟大的难以衡量。所以做人子女的,在交往异性朋友乃至处理终身大事时,一定要兼顾父母的意见。况且父母对人对事的阅历和经验,较为丰富,看法上也比较稳重可靠而长远。年轻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时,可将对方介绍给父母认识,然后征询父母亲的看法,并交换意见。尤其男女双方在感情渐深初期时,更须提早获得父母的同意。如果父母认为对方不适合,坚决反对。自己便应冷静理智的思考,并将父母的看法列为重要考虑。此时一方面须有疏远的准备,另方面如果认为对方确实品德优良,忠诚可靠,也可进一步让父母认识对方的优点。男女到了恋爱来往,论及婚嫁时,更需时常仰赖父母的指导及帮助,绝不可独意而行,更不可让父母伤心。年纪太轻者,还不适合谈恋爱论婚嫁,因为心思判断不够理智圆熟,出了差错,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年纪长者,也须处处兼顾“百行孝为先”,万不可为了一己的恋爱或婚事,而忤逆双亲,作法上尽量圆熟理智。婚前婚后,都不违孝道,如此,才是圆满的结局。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