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十项原则,是现代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及论及婚嫁时,所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除了上述十项以外,其他举凡一切违背伦理及道德节义的言行,也都必须慎重避免。例如不可与有妇之夫或有夫之妇结为友伴,也不可与玩世不恭、惯会甜言蜜语者结为朋友。依据许多前人的经验,这两种情形,极损阴德,并且迟早必生祸害。总之,青年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乃至恋爱结婚的事上,都应三思慎重,否则一旦终身受害,将会后悔莫及,难以弥补。只要时时处处,都能叮咛自己的言行与抉择,必需合乎节义道德,相信在婚姻的道路上,即可走得平坦,获得幸福。 异性间的朋友来往,恋爱结婚,固然须合乎节义道德, 至于同性间的往来、交友,也不例外,也必需遵循礼义,坚守节德。尤其更须防范以同性者产生欲淫的念头及行为。须知,天与地相对,日与月相称,阴与阳相生,这才是大自然的正理。无论世风如何演变,同性欲仍是违反自然正理、违背节义道德的淫邪。须知,夫妻以外的任何异性恋行为,就以属淫邪,更何况是同性欲乃属无法光明正大,乃属问心有愧的黑暗淫行。因此凡是曾经或还在沉迷于此者,应尽速回头,深求忏悔,改过向善。否则,必然终身痛苦受害,甚至祸延来世受苦受报。至于未曾犯此者,也应节身自重,避免好奇,避免涉足邪地,避免结交邪友。又家庭中的父母,对待子女须避免过分严厉冷漠,也不可过分溺爱,尤其是前者,容易造成子女走向违反自然的叛逆性人格,因而导致步入同性欲的歧途。须知,惟有正常与温暖的家庭环境,惟有严慈适当合理的家庭教育,才能培养出人格正常健全的子女。为人父母者仍须谨慎。总结本节所述异性间的交友结婚原则及同性间来往须知,主要是针对戒淫守德的方面而抒,笔者在下笔时,斟字酌句,诚惶诚恐,深怕稍有差错,便须承担千劫因果。现在的时代风气,与民国初年以前的旧时社会比较,差异极大,未来的时代社会又将如何演变,令人更难预料。但是,无论时空如何变化,节义道德,乃是人类天生既具的良知善心。这种光明的良知本心,并不因时的变化而有差异。因此,恳望十方仁者,都能对节义道德尽力宣导,俾使秽欲颓靡的社会风气得以消弭,清净光明的人类良知能够发扬。如此,则不但身处社会中的每一分子,都能安居受益,下一代的所有子孙们,也才能获得真正幸福。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