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白话文 下(8)

◎王莲航说:从前莲池大师开示说,在粗恶的食物中,明显的搀下毒药,这是杀生的惨,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在美味的食物中,暗中加入毒药,这是色欲的惨,是隐藏不易发觉的,但却因而更加可怕。令人悲叹的是,从古至今




◎王莲航说:从前莲池大师开示说,在粗恶的食物中,明显的搀下毒药,这是杀生的惨,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在美味的食物中,暗中加入毒药,这是色欲的惨,是隐藏不易发觉的,但却因而更加可怕。令人悲叹的是,从古至今,有许多才华很好,志气很高的人们,到后来却志愿难成,寿命短薄。导致这种下场的原因,大多是受到淫欲所害。其实有许多人,事前也知道淫欲是有害的,是应节制避防的。事后也常感到后悔。但是每当淫心生起、欲念炽盛的时候,就无法自制,而导致原本的志节泯灭。有些人则以为偶尔来一次无妨,以后就不再犯。结果每次都这样想,每次又再犯。终至于色欲放纵,难以自拔。因而精神衰竭了,身体虚弱了,百病丛生了,乃至短寿夭亡了。所以除了事前的明了和事后的追悔外,最要紧的是,在自己将犯未犯的时候,立刻停止行为,立刻断除淫念,立刻想起这种事情,不但没有半点益处,而且事后一大堆的灾害随之而来。这时便可恢复清醒理智,欲念全消,不走邪路,不欺暗室,迈向光明。唯有遏止一时的情欲,才能伸展终生的志向才华。有志气的人,就应当自勉自制。总之,家庭中的夫妻,尚且不可纵情淫欲,疏忽家室德业的照顾。至于在外面的各种邪淫行为,则更将自取灭亡沦落畜类。如此岂不是十分可悲吗?所以,一定要万分谨慎,保身戒防!



第九章 现代人的交往朋友及结婚须知



第一节:前言



有一次,在台北某便利商店的年轻朋友,向译者问说:‘你劝我们戒淫,是否我们就不能交异性朋友了?’对这个问题,译者原本从未想过,也不会提过。经此一问,才加以思索。商店里的年轻店员有男有女,在这九零年代的工商时代里,职业妇女不但十分普遍,而且在地位上,也常有淩驾男人之上的情况。无论就法律的规定或条文,或社会的认知领域,两性之间的对待,已经处处讲究平等。随著女性社会活动力的激增,与两性间在工作上、生活上的接触频繁,不但异性间交往普通朋友,已被视为十分正常,而且目前绝大部分的男女,通常是先来往一段期间,经过彼此的相互了解,认为足以信赖,可托付为终身伴侣后,才沦及婚嫁。因此,译者回答了该便利商店的店员说:‘在这现代社会中,可以交异性朋友,但绝不能起邪念,还没结婚前,绝不可发生特殊关系。否则若是始乱终弃,便将伤害了对方的名节,也损害了自己的阴德。也因此,译者在面对是否要翻译民国初年杨钟钰居士所撰写的‘辟自由结婚邪说文’时,内心十分犹豫。杨居士写作该文,反对男女自由恋爱结婚,是以民国初年的新旧交替时代为背景。站在饮水思源、遵守孝道的立场而言,杨居士的苦心,令译者感动及赞叹。但在相距八十年后的今天,如果仍以反对交异性朋友、反对自由恋爱的方式,来提倡戒邪淫,则译者深恐不但收效微渺,甚至容易引起青年大众的反感。如此以来,要劝化社会戒除邪淫,只怕更加困难了,有鉴于此,笔者再三思虑,权衡轻重后,决定将杨居士的这篇文章,舍略不译。虽然译者赞同现时代的男女可以交往异性朋友及双方恋爱结婚,但是对于毫无原则、不尊礼仪、不守节德的方式下交往、恋爱结婚,笔者依然认为绝对不可。因为逾越了礼仪节德的轨道,便是犯下了不正当的邪淫。尤其今日世风已经十分颓靡,色欲浊秽漫流各地,所以如此,便是因为一方面年轻男女的自由交往已成为无法改变的潮流趋势,另一反面却是在这种潮流趋势中缺乏了对礼仪节德的坚守认知。要挽救这种世风,唯有仰望全体仁人志士发慈悲心,尽力化导。更仰望居上位者、有名望者,能振臂高呼、力挽狂澜,宣导守节守德,消弭颓风欲习。若得如此,相信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必能邪风遏敛,良风重现。孟母所以三迁,便是希望儿子能获得良风善俗的好环境。只要我们这个社会大环境风气变得好了,道德清明了,不但人人都能受益,安享天伦,安居乐业,下一代的子女们,也能在良好的节德环境下,承受薰陶,培养出健全的人格与高尚的品德。凡此,都有赖大家共同尽十分力。因此,译者虽然舍略不译杨居士的这篇文章,也自责于德善浅能寡,但却不能不以迂拙之笔,来撰写文章‘交往朋友与结婚须知’,一片诚心,但愿能有益于节德戒淫的劝化,更盼望以此抛砖引玉,获得有大能力、大智能、大德望著的登高呼应及宣导,希望我们这个社会能早日恢复淳净、光明。



第二节:异性间交友结婚的原则及同性间往来须知



现代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乃至于随著感情的加深而相互恋爱,以致直到婚嫁时,都必须在不犯淫邪的前提下进行,才能确保各人的节德、寿康与幸福。所谓在不犯邪淫的前提下进行,是必须合乎坚守下列各项原则,而且以下各项原则,缺一不可。



一、发乎诚正:与朋友相处,必须心诚念正,此是一般人做人的原则。交往异性朋友,更须有诚正的存心,倘若不诚,则是欺骗诈伪。如果不正,便是邪僻歪道。以欺诈邪僻的心态,来交异性朋友,非但不能有圆满的结果,更将陷于色欲邪淫的追逐中,如此以来,双方败德伤节,纵令机缘巧合,彼此结婚,也将因为开始时就缺乏诚正之心,而种下婚姻无法幸福长远的苦报。所以必须发乎诚正。



二、循礼守节: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一言一行,必须循礼;一举一动,必须守节。循礼是彼此互相尊重,彼此的人格身心都能受到对方的尊重,也唯有合乎礼范,才能确保双方的节德不受伤害。礼节做到了,才能正当地交往,未来才会有良好希望的可能。



三、衣著端庄:任何人在社交场合、公共场所,均须衣著端庄。尤其男女往来,更需如此,因为衣著端正,一则令自己身心端正,不致逸乱。二则避免引起他人的遐思邪念,不但伤人心德,也易招来不测之祸。尤其暴露的装扮,更应避免。



四、不近邪地:参加聚会活动,乃至男女双方约会,必须确保不近邪地的原则。所谓不近邪地,即是活动或是约会地点,不可有任何色情或变相色情的事况,亦不可进入容易迷惑理智的场所。倘若进入邪地或不当场所,极易导致心摇神昏,理智受蔽,因而节德不保,彼此受害。



五、不可晚归:参加聚会或约会,若在夜间,须尽量提早返家,不可晚归,不可随便在异性朋友家过夜,更不可因为时刻已晚,而双方投宿饭店或旅馆。因为以上情况,都容易出现败德伤身的危机。要减少危险,便须提早回家,尽量不可晚归。



六、不可一厢情愿、勉强对方:男女往来,成为异性朋友,乃至恋爱、结婚,都必须双方有相同的意愿,绝不可只因自己喜欢对方,便一厢情愿地强迫对方与己为友或恋爱结婚,这种只顾自己、不考虑对方的心态及做法,非但易使对方遭受伤害,也造成自己心智迷昧,苦痛纠缠。纵令千方百计,用尽心机手段,得到所求,也必然得不到长远的家庭幸福。所以双方往来,必须衡量对方的意愿。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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