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佛经串讲30--华严经解分21十地品之三第四地(选)(6)

菩萨要具有上面所说的观察十种界的功力,就要修成殊胜的眼通能力。佛法上有五眼的说法,现在我们来学习一下: 关于“五眼”。这个天眼,是指照了诸法事理的五种眼,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眼,即是照烛

 

 

菩萨要具有上面所说的观察十种界的功力,就要修成殊胜的眼通能力。佛法上有五眼的说法,现在我们来学习一下:

 

 

 

关于“五眼”。这个天眼,是指照了诸法事理的五种眼,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眼,即是照烛之义。瑜伽师地论云:能观众色,故名为眼。眼是总名,从用分别,则有五种:

 

第一肉眼者,假借父母的气血之所生就结成,即是人中能见之眼。见近不见远,见前不见后,见内不见外,见昼不见夜,见上不见下。因为此眼的观见功力,有色质便能使之受到障碍。

 

第二天眼者,是指诸天因修禅定而得之眼。这个天眼,不论远近、前后、内外、昼夜、上下,一一都能观见。因为他无有色质能使之受到障碍。

 

第三慧眼者,是指二乘之人,以所得慧眼,观一切法皆空,不见有众生相,及灭一切差别之异相,舍离一切执着,不受一切法。(二乘者,是指声闻乘、缘觉乘。)

 

第四法眼者,是指菩萨为度众生,以清净法眼,遍观一切诸法,能知能行。所谓因行是法,得证是道,亦知一切众生种种方便门,令修之令证之。

 

第五佛眼者,是指具有前面四眼之功能力用,无不见知。如人能所见到的极远地方,对于佛眼知见来说则是极近之处。又如人所见到的幽暗地方,对于佛眼知见来说则是显明之处。这个佛眼,乃至无事不见,无事不知,无事不闻,闻见互用,无所思惟,一切都见。

 

此五眼中,慧眼为空谛一切智,法眼为假谛道种智,佛眼为中谛一切种智。天台家说因位有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四者,果位有佛眼。

 

 

慧眼也分为修得与报得,修得是依闻、思、修而见空理,报得是依宿世的修力随所生处所得。法眼、佛眼也各分此二种。观智成而见实性是修得,酬报本修习力而得的报身是报得。

 

 

 

菩萨通过实证修习,得入第四焰慧地之后,前面的四眼,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一一通达,已经具足了这四眼的功能力用,所以才能运用这四眼功力,观察这里所说的十种界。我们再来看下面的一些经文:

 

 

 

佛子,菩萨住此焰慧地,所有身见为首,我、人、众生、寿命、蕴、界、处所起执著,出没思惟;观察治故,我所故,财物故,著处故,于如是等一切皆离。此菩萨若见业是如来所诃、烦恼所染,皆悉舍离;若见业是顺菩萨道、如来所赞,皆悉修行。

 

 

 

实修菩萨,获得前面四眼功力之后,就能识别各种虚妄不实之见。在凡夫俗子的眼见当中,所有的身见、心见,以及我见、人见、众生见、寿命见,以及蕴见、界见、处见,这一切诸见,都是虚妄幻有的病态妄见,而不是真实如实之见。菩萨开通四眼,已然了知这些病态妄见,所以就不为这一切妄见所迷惑束缚,就能远离这一切妄见所生法相的执着,对于这一切有为法,于如是等一切都离。“若见业,是如来所诃、烦恼所染,皆悉舍离”,这其中所说的见业,是指的那些不合佛法知见之业,这些不合佛法知见之业,是如来所诃责的,是烦恼所染污的,所以都当全部舍离他们。“若见业是顺菩萨道、如来所赞,皆悉修行”,这其中所说的见业,是指的合于佛法知见之业,这些合于佛法知见之业,是顺应于菩萨道的,是如来所称赞的,所以应当努力地一一遵守而行之。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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