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什么?”年轻人问道。
“譬如,我们必须舍弃我们对别人的偏见和价值判断。”
“嗯……我好像不怎么懂。”年轻人从笔记本上抬起头来。
“好!我再解释仔细一点。如果说,我们对某个人或某一类人持有偏见,这偏见不可避免地会影响我们对这个人的态度。若我们坚持这种偏见,就不可能对他友善。偏见就是,在了解一个人之前就先对他做了评断。大部分的偏见都是不正确的,很可笑地把某些人归类,这是很可怕的。你想过人们有哪些偏见吗?”
年轻人摇摇头:“哪些?”
“譬如说:‘黑人都是罪犯。’或‘爱尔兰人都很笨。’或是‘女人都是烂驾驶员。’或者‘犹太人都吝啬无比。’或‘所有非犹太人都反犹太。’这些都是胡说八道!而且阻碍了我们去爱。另外一个我们必须舍弃的是我们的自我。很少有人意识到,人们的自我是爱的最大障碍物。”
“怎么说呢?”年轻人问。
“你知道有多少人会为了一点芝麻小事争得面红耳赤?即使他们争辩的重点根本微不足道,他们还是会辩个你死我活,甚至到最后,他们连怎么吵起来的,自己都忘了!他们不惜付出毁了彼此关系的代价,也要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对的。”
“可是有时候,你得指正别人。”年轻人说:“如果他们对某些事的看法不正确,你应该告诉他们,不是吗?”
“我不一定会这么做。”伦秋太太答道:“尤其对那些你认为重要,可是对与错并不那么重要的时候,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激起辩论呢?去证明自己是对的,而别人是错的,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你应该问自己的是:‘别人相信什么,对我真的重要吗?’以及‘为了证明自己的看法,值得去破坏彼此的关系吗?’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干嘛还要这么麻烦去争辩呢?”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