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罪人的理解和尊重

学佛,慈悲心

前两天看报纸,重庆市民上街放鞭炮,不是过节,是为庆祝一个人死。这个要死的人,是文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为一个人死而感到高兴,以至庆贺,从佛教的眼光来看,这恐怕是缺少慈悲心的体现。我知道有人会反问:此人极大地触犯国法,可谓罪恶滔天,理应伏法,这与是否有慈悲心有何关系?难道佛法的慈悲就是通过无原则宽容乃至纵容恶人来体现的?

转变一个观念很难,更可况杀人偿命、以死刑来震慑犯罪,也算是几千年中国司法的传统了。只不过这种震慑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还不能轻易下定论。朱元璋当年骇人听闻的“剥皮实草”并没能换来官府的清廉。是杀鸡给猴看的做法更有意义,还是尽快完善监督机制,给媒体、给官员周围的环境以更大的自由发言权以便最大限度地避免官员犯罪更有意义?有一则佛经上的公案:

《华严经·入法界品》这样说到:无量劫前有一国度,国王名曰:胜光。时世人民寿一万岁,其中多有杀、盗、淫佚、妄语、绮语、两舌、恶口、贪、瞋、邪见、不孝父母、不敬沙门婆罗门等。时,王为欲调伏彼故,造立囹圄,枷锁禁闭,无量众生于中受苦。

王有太子,名为:善伏,端正殊特,人所喜见,具二十八大人之相。在宫殿中,遥闻狱囚楚毒音声,心怀伤愍。从宫殿出,入牢狱中,见诸罪人杻械、枷锁递相连系,置幽暗处,或以火炙,或以烟熏,或被榜笞,或遭膑割,裸形乱发,饥渴羸瘦,筋断骨现,号叫苦剧。太子见已,心生悲愍,以无畏声安慰之言:“汝莫忧恼!汝勿愁怖!我当令汝悉得解脱。”便诣王所而白王言:“狱中罪人苦毒难处,愿垂宽宥,施以无畏。”

时,王即集五百大臣而问之言:“是事云何?”诸臣答言:“彼罪人者,私窃官物,谋夺王位,盗入宫闱,罪应刑戮。有哀救者,罪亦至死。”时,彼太子悲心转切,语大臣言:“如汝所说,但放此人;随其所应,可以治我。我为彼故,一切苦事悉皆能受,粉身殁命,无所顾惜,要令罪人皆得免苦。”

我第一次读这品经文,是在一所寺院开办的华严法会期间。当时大众诵完,法师让大家谈体会。我第一个举手:“法师,我有个问题。这位太子如果把这么多罪人都放了,那他们到了社会上,还不继续扰乱治安?那太子到底是在做好事还是……”话音未落,法师那边的斥责声已响起:你这是来学佛呀,还是准备探讨如何执行法律才最恰当?佛经给我们提示的是一种积极的、慈悲的取向,你怎么一下子就从相反的方面考虑问题呢?

我顿时傻在那里。

犯人所犯是社会之罪,他理应受罚。但社会有社会的规矩,佛法也有佛法的要求。佛法的要求其实也简单:就是在别人受难时,我们尽可能帮助、疏解,即使不能真正解决他的困难,也应心存怜悯。一个人侵害了另一个人,对于被侵害人我们当然要去帮他;而当侵害人的人被抓住被判刑要失去生命时,这时他变成了受难者,我们此时是不是也应对他进行帮呢?

有罪之人是否应该得到我们的慈悲心、宽容心?答案如果是否定的,那么证明我的慈悲心、宽容心还是有条件的,这种有条件的慈悲与宽容是否隐藏着某种讨价还价的性质?是否还是真正意义上的慈悲、宽容?

你悲悯地狱、饿鬼、畜生道的众生吗?他们可是都是犯了大罪的呀!而我们不会到地狱的油锅前去放鞭炮,到饿鬼、畜生面前鼓掌喊好,说“活该,你罪有应得”。那么我们为什么在一个同类遭受处罚时,就无比欢喜雀跃呢?其实要知道,我们要发菩提心,行菩萨道,这才是我们千载难逢的修行对镜呢!佛菩萨的六度万行都须对境才有成立的可能性:没有三宝,如何供养?没有父母师长,如何孝敬:没有怨敌,如何忍辱;没有穷苦之人,我们可能连布施的概念永远也不会理解。没有畜生,我们如何放生那么同样,没有行恶堕落的众生,我们如何唤醒内在潜藏的爱与慈悲?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欢迎访问无量光佛教网,相关文章: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