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罪人的理解和尊重(3)

前两年听说已经有人提案中国司法废除死刑,相信国人乍一听颇为诧异:没了死刑,那坏人还不更为所欲为了?这已经是一种民族文化的习惯心理了。这种逻辑依赖于一个假设前提:死刑可以让社会更趋安康,让人民更安分守
前两年听说已经有人提案中国司法废除死刑,相信国人乍一听颇为诧异:没了死刑,那坏人还不更为所欲为了?这已经是一种民族文化的习惯心理了。这种逻辑依赖于一个假设前提:死刑可以让社会更趋安康,让人民更安分守己。那么我这时要问了:德国没有死刑,是德国社会更文明、政府更廉洁呢?还是拥有死刑的中国?这个对比至少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死刑,与社会平安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进一步,如果我们承认众生同体、万物互相作用这一佛教思想的话,就该承认,每一个个体的受苦沉沦都会影响我们的快乐指数,因为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承认不承认,众生的业是牵缠在一起的。于是,我坚持认为,就像古代抓住俘虏要惨杀以表战功,到了现代战争就要优待俘虏是一种进步一样,从杀人者偿命到废除死刑,也是人类进步迈向更高文明的一条必由之路。这其实也是让自己更快乐的一个方式。

《普门品》中有这样一段经文:或遭王难苦,临刑欲寿终;念彼观音力,刀寻段段坏。或囚禁枷锁,手足被杻械;念彼观音力,释然得解脱。记得最早看到这句偈颂时,不免问自己:如果那个人真的犯了国法,那菩萨也会去解救他吗?我接着反问自己:如果一个孩子不听妈妈话,非要去河里游泳,结果沉下去了,那这位妈妈会不会站在岸边说“活该,谁让你不听我的话”呢?答案是:不会,无论当初这个孩子怎样地忤逆,妈妈这时也要去救。而菩萨对众生的悲心,又何止于此啊!《地藏经》于是也就有“不问有罪无罪,悉得解脱”之大慈悲承诺。

如果对他人有足够的爱心,就不会乐得他人死,以至动辄“拍手称快”。生命的被剥夺,总是一件让人心生怜悯的事啊!

 (载于2010年第5期《净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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