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在原子时代(上)(5)

这些事实,无论我们喜欢与否,都无法否定它的存在,也无法使人类的历史开倒车!今后人类精神上何去何从?应该把已有的丰富科学知识转过来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本体;认识知识的本源,才能进而认识宇宙人生的实相

这些事实,无论我们喜欢与否,都无法否定它的存在,也无法使人类的历史开倒车!今后人类精神上何去何从?应该把已有的丰富科学知识转过来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本体;认识知识的本源,才能进而认识宇宙人生的实相和真理!于此,只有介绍佛法来解答及解决这个迫切的问题。

 

佛是什么?

佛是觉悟的人,就是彻底觉悟人生、宇宙实相的人。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大彻大悟的人,是印度的释迦牟尼,他彻悟宇宙人生真理,从彻底认识能知的自己是什么?所知的对象又是什么?其间又有什么关系?宇宙间一切事理现象——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不离能知、所知以及其间因果变化的关系。这种一切事物变化及其因果关系,总而称之,便是“法”,了解了这种法法之间的关系,去认识体证本来面目,去究竟一切,去寻求觉悟,便是佛法!所以说“佛法不离世间法”,佛法就是对世间法的彻底觉悟。任何人能依法——佛法——而行(修持),人人都可觉悟!亦即是人人都可成为觉者——佛。

 

法是什么?

依照我们的常识,“法”可以分类,如下表:

说明:

1、法本体是不可思议,不可说,唯证相应的。方便的说法,在本体里事与理不是二件事。从事方面说,事物的实相,即是缘起而有的妙有。从理方面说,本体即是理性(真理),缘生而无自性的真空。妙有非实有,所以妙有显真空之理性。真空非顽空(执顽空,其实即执实有)。

 

2、佛教哲理是不可说本体的假说,是假立的,比如房屋的图则(二度空间)用以说明立体的房屋一样;又如静的照片,用以显示动的人物一样;哲理与本体的关系,亦复如是。

 

3、科学的假设,亦是实相的投影或图则,不过因为它的出发点已假定事物是实有的,实存的,最后推论出事物是相对的有,相对的存在。但因为研究的是认识的对象,而非认识本体,所以无法体会“假”是“真”的图则,想从认识对象中去求实相,就像从照相中去找真人,了无可得。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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