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译文:另外有五种情形,盗取别人的东西犯不可悔(罪),一种是(通过)苦逼(对方)来获取,一种是以轻慢(的心态)来获取,第三种是假冒别人的名字来获得,第四种是以暴力来夺取,第五种是把(别人)寄存(的东西)归为己有。所谓重物,是指或者五钱或者价值五钱(以上)的东西,犯不可悔罪。 原文:若居士知他有五宝。若似五宝。以偷心选择而未离处。犯可悔罪。若选择已。取离本处。直五钱者。犯不可悔。(注十三) 现代汉语译文:如果居士知道他人有五宝,或者类似五宝的东西,以偷窃心挑拣选择而没有使之离开本处,犯可悔罪。如果挑拣选择之后拿走,使之离开原来位置,价值五钱(以上)的,犯不可悔罪。 原文:离本处者。若织物。异绳名异处。若皮若衣。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若皮衣物。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若毛褥者。一重毛名一处。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是名诸处。居士为他担物。以盗心移左肩着右肩。移右手着左手。如是身分。名为异处。车则轮轴衡轭。船则两舷前后。屋则梁栋椽桷四隅及隩。皆名异处。以盗心移物着诸异处者。皆犯不可悔。 现代汉语译文:所谓离本处:如果(重物在)纺织品(上),不同的织绳叫做异处;如果是(在)皮革或者衣服(上),同一色叫做一处,不一样颜色的地方叫做异处。如果是(在)皮衣物(上),同一色叫做一处,不一样颜色的地方叫做异处。如果是毛褥,同一重毛叫一处,同一色叫一处,不同颜色的地方叫异处。居士为别人担挑物品,以盗窃心将(所担物)从左肩移动到右肩,从右手移到左手,像这样身体不同的部分叫做异处。(对于)车乘,则是车轮、车轴、车横木,以及驾车时套在牲口脖颈上的木制驾具,(如果是)船,则是船两侧和前后,(如果是)屋子,则是屋梁、屋脊、屋椽,四角及内室,(这些不同的位置)都叫做异处。以偷盗心将东西移放到这些不同的地方的,皆犯不可悔罪。 原文:盗水中物者。人筏材木随水流下。居士以盗心取者。犯不可悔。若以盗心捉木令住。后流至前际。及以盗心沉着水底。若举离水时。皆犯不可悔。复次有主池中养鸟。居士以盗心按着池水中者。犯可悔罪。若举离池水。犯不可悔。若人家养鸟飞入野池。以盗心举离水。及沉着水底。皆犯不可悔。 现代汉语译文:盗窃水中物品的情形:有人将木材编列成筏随水漂流而下,(如果)居士以偷盗心取用的,犯不可悔罪。如果以盗窃的心抓住木头让它停住,以后又往前方漂流;或者以盗窃心(将木材)沉进水底,当将木材提离水面的时候,都犯不可悔罪。再有,有主人的水池中饲养着鸟,居士以偷盗心(将鸟)按着(使它)没入池水中的话,犯可悔的罪;如果将鸟抓起离开池水,犯不可悔罪。如果是别人家养的鸟飞进(没有主人的)野外池塘,以偷盗心将鸟抓起离开池水,或者使沉入水底的,都犯不可悔罪。 原文:又有居士。内外庄严之具。在楼观上。诸有主鸟衔此物去。以盗心夺此鸟者。犯不可悔。若见鸟衔宝而飞。以盗心遥待之时。犯中可悔。若以咒力令鸟随意所欲至处。犯不可悔。若至余处犯中可悔。 现代汉语译文:又有居士(所发生的情况):在楼台上,(放置有)修饰身相威仪的衣冠铛钏以及装饰家屋内外的幢幡璎珞等物,被那些有主人的鸟衔走,(如果居士)以盗窃心抓住这些鸟夺取(物品)的,犯不可悔罪。假如看见(有主的)鸟衔着宝物飞走,以盗窃心远远地等待它(落下)的时候,犯中可悔罪。如果以咒术的力量使鸟儿随着自己的意愿停到想让它停留的地方,犯不可悔罪;如果鸟停到了别的地方,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 原文:若有野鸟衔宝而去。居士以盗心夺野鸟取。犯中可悔。待野鸟时犯小可悔。又诸野鸟衔宝而去。诸有主鸟夺野鸟取。居士以盗心夺有主鸟取。犯不可悔。若待鸟时犯中可悔。余如上说。 现代汉语译文:如果有野生的鸟衔着宝物飞走,居士以盗窃心抓住这个鸟夺取(宝物),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等待野鸟(落下)的时候,犯小的可悔罪。又(比如)有些野生鸟衔着宝物飞走,另一些有主人的鸟夺取了野鸟(所衔的宝物),居士以盗窃心抓住有主人的鸟夺取(宝物),犯不可悔罪。如果等待(夺了野鸟宝物的)有主鸟(落下)之时,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其它情形如上所说。 原 文:又诸有主鸟衔宝物去。为野鸟所夺。居士以盗心夺野鸟取。犯中可悔。若待鸟时亦犯中可悔。余亦同上。 现代汉语译文:又比如有主人的鸟衔着宝物飞走,被另一些野生鸟夺去,居士以盗窃心抓住野生鸟来取得(宝物),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如果等待(夺了有主鸟宝物的)野鸟(落下)之时,也是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其它的情形也同上。 原文:若居士蒲博。以盗心转齿胜他得五钱者。犯不可悔。若有居士以盗心偷舍利。犯中可悔。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佛亦我师。清净心取者无犯。若居士以盗心取经卷。犯不可悔。计直轻重。 现代汉语译文:如果居士赌博,以盗窃心偷换赌博工具来赢得他人钱,超过五钱的,犯不可悔罪。如果有居士以盗心偷窃舍利,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如果居士以恭敬心而这样想:“佛也是我的老师”,(从而)以清净心拿取的不犯。如果居士以盗窃心偷取经卷,是否犯不可悔罪,依据经卷的价值轻重判别。 原文:夫盗田者有二因缘。夺他田地。一者相言。二者作相。若居士为地故。言他得胜。若作异相。过分得地。直五钱者犯不可悔。 现代汉语译文:关于侵占田地,有两种夺取他人地产的情形,一种是告状讼于官府,一种是建立界限标记。如果居士为了(盗占)土地的缘故,官司打赢了;或者建立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界限标记,多占了人家的田地,价值超过五钱,犯不可悔罪。 原文:有诸居士。应输估税而不输。至五钱者犯不可悔。复有居士至关税处。语诸居士。汝为我过此物。与汝半税。为持过者。违税五钱犯不可悔。居士若示人异道。使令失税。物直五钱。犯中可悔。若税处有贼及恶兽或饥饿故示异道。令免斯害。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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