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坐讲义(畅怀法师)(9)

由于心缘虚空,缘多必散,能破于定,而且虚空是外法,缘外法入定,定从外生,则不安稳,不如识处,既是内法,缘内法入定,则多寂静。观空处定,乃受想行识四阴和合所成,非属色法。 二、识无边处定 是虚无实,应舍

    由于心缘虚空,缘多必散,能破于定,而且虚空是外法,缘外法入定,定从外生,则不安稳,不如识处,既是内法,缘内法入定,则多寂静。观空处定,乃受想行识四阴和合所成,非属色法。
    二、识无边处定
    是虚无实,应舍空定,一心缘识,此后忽然与识相应,心定不动。而于定中,不见余事,唯见现在心识,念念不住,定心分明,识处广大,无量无边,也于定中,记忆过去已灭之识,无量无边,及未来应起之识,也无量无边,悉现定中与识法相应,因识法持心,故无分散意,此定安稳,清净寂静,心识明利,不可为喻,名为识无边处定。
    若于定中,心缘于识,过去、现在、末来,悉皆无量无边,而心缘无边,缘多必散,而能坏定。其次前缘空处入定,名为外定,而今缘识入定,名为内定,无论依内依外皆非寂静。若依内心,以心缘心入定,此定依从三世心生,并非真实。缘识心散,反能破定。
    三、无所有处定
    唯有无心识处,心无所依,方名安稳。因此要舍识处,系心无所有处。无所有者,即非空非识,无为法尘,无有分别,如是知已,静息其心,而念无所有法,是时识定便谢,此时一心内净,空无所依,不见一切内外境界,唯寂然安稳,心无动摇。得此定时,怡然寂绝,诸想不起,尚不见心相,何况其他诸法?以色空识三者,均无所有,故名无所有处定,由于不起分别,所以亦名无想定。
    行者修至于此,可谓进入腹心之地,但仍不应以此为足,需更深一层修非有想非无想定。
    由于前修无想定中,仍有过患,一切皆不可得,如痴如醉,如眠如睡,无明覆蔽,无所觉知,以是不可爱乐此定。
    四、非有想非无想定
    谛观前定受想行识之四阴,虽比色界细微,但也不免无常苦空等法,因此要舍前无所有定,而观非有非无,我今此心,过去、现在、未来求之皆不可得,既无形相,亦无处所,当知非有,若果真无,谁知其无?无不自知,由此可见,言有言无,皆是戏论,故观非有非无。如是观时,不见有无想定,前修无所有处定,便即谢灭,进而其心任运住在缘中,于后忽然真实定发,不见有无相貌,泯然寂绝,心无动摇,怡然清净,如涅槃相,是定微妙,于世间禅,无过其上。
    外道进入此域,谓是中道,实相涅槃,常乐我净,遂爱着此法,更不前进。又入此定,不见有无,但觉有能知非有非无之心,故即计此心,为是真神不灭。若佛弟子。知是受想行识之四阴和合,而有此定,是虚诳不实,并非有真神不灭。凡夫之人,入此定中,阴界入细微不觉,故言非想。
    以佛法说,唯有细色,而无粗色,具足十种细心数法。一、受。即识之领受。二、想。即识之细想。三、行。即法之行动。四、触。即意之触觉。五、思。即法之思维。六、欲。即有出入定。七、解。即法之理解。八、念。即念于三昧。九、定。即心如法住。十、慧。即慧根慧身。
    而无色受,无明掉慢,心不相应,诸行等苦集法,和合因缘,则有非非想定。约凡夫说,言非有想;约佛法说,言非无想。合而言之,故名非有想非无想定。
    如果圣者,即修灭尽定。灭尽定者,一切领受思想,一时灭尽,使六识心、心所不能生起,都无见闻觉知,出入之息也尽。身证此定,能断见思烦恼,而证阿罗汉果,超出三界,了脱生死。
    又入初禅时,不缘五尘境界,五识暂灭。入二禅时,不能生起觉观,寻伺暂灭。入三禅时,纯受无分别乐,喜受暂灭。入四禅时,心念清净不动,乐受暂灭。入无想定,六识暂灭。入四空定,色想暂灭。入灭尽定,第七识一分我执暂灭,而诸种子,实皆不灭。又四禅四空定,则第六识,微细现行,亦未全灭。无想定中,第七我执现行不灭。灭尽定中第七法执,现行不灭。以上行者修至不缘六尘境界,便妄计心识已灭。
    是以如来藏识微细行相,唯有如来究竟了知,住地菩萨分证了知,二乘和外道之定慧,一切不能测量。
    二、根本净禅。
    即修六妙法门,十六特胜,通明禅等,不生爱着,故名根本净禅。智慧多的人,修六妙法门。禅定多的人,修十六特胜。定慧均等的人,修通明禅。根本净禅,发无漏智,生无漏慧。
    I .六妙法门
    天台宗之六妙法门属于“不定止观”。法门所以通称为“妙”,是说若人依此法门去修,不仅能超出三界轮回,更可证得一切种智(即是成佛)。
    呼吸是生命之根源,假使一息不来,便会立刻死亡,可见呼吸对生存是如何重要了。六妙门的修持方法,主要是教人在呼吸上用功夫。且分为六个阶段:一、数。二、随。三、止。四、观。五、还。六、净。
    一、数
    数息吐出名呼,入内名吸,一呼一吸成为一息。首从第一息数起,当出息则数一,再出息竟则数二,乃至第十息毕,再回头从第一息数起,如是终而复始。
    若未数至第十,其心于中忽想他事,忘记数目,则应停止再数,应当回头更从第一数起直至第十,一一不乱,各自分明,如是乃为正当的数法。又数第一息时,不可数第二,如数第一息未竟,随即数第二息,名为将一数二。也不可将二数一,如息已经入于第二,始数第一,此二者均为有过。应该在一数一,在二数二。又不满十数者,则为减数,若过十数者,则为增数,总之增减之数,皆非得定之道。又应知数入息时.则不数出息,数出息时,则不数入息。如果出入俱数,则会有息遮病,生在喉中,如有草叶,吐也吐不出,咽也咽不下,令人不安,是故数单,不可数双。
    由于心息二者,相依为命,故有心则有息,无心则无息。又随心而有差别,心粗则息粗而短,心细则息细而长。是故数息日久,逐渐纯熟,心息二者,任运相依,心随于息,息随于心,觉心任运,从一至十,不加功力,心息自住,息既虚凝,心相渐细,遂觉数息为粗,此时可舍数息,当一心修随息。
    二、随
    修随息前,首应舍掉前面数法。
    息入竟时,不可数一;息出竟时,不可数二。其心时时随息出入,息也时时随于心,二者如影随形,不相舍离。当息入时,从鼻、口经咽喉、胸、心至脐部,意要随逐。当息出时,从脐、心、胸、咽喉至口、鼻,其心也要跟着,决不放松一步。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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