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一词,包含着人与神灵的交往或对神灵崇拜的意思。谈到宗教,难免使人想神。然而,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却不与神发生关系,假如说,宗教必然要建立对神的信仰,那么在这个意义上,佛教就不能称为宗教。因此,本文将围绕神与无神这个问题,谈谈佛教在宗教中的独特性。
一、无神而非有神
宗教,普遍存在对神的崇拜。而对神的认识不同,于是产生了多神教、二神教、一神教的信仰。多神教,是信仰宇宙中存在众多的神;他们各自统治着宇宙的一部分,如主宰风雨雷电气候的神,森林江河海洋的神,战争疾病死亡冥界的神等。如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以及中国道教都是多神的信仰。多神教所信奉的神,多数是人形的神,这种“人神同形主义”是出现在较高文化的社会中。在希腊,神和人形貌相同,且也有人的欲望和人的劣性,乃至与人恋爱,争风吃醋。 二神教,以为宇宙主要由两大神在控制着,即慈悲的善神与凶狠的恶神。善神专用善良、温和、可爱的精灵为其助手,从事救济苦难,施人恩惠的事;恶神手下则是残酷、暴戾的精灵,专做害人之事。世界很多宗教,都有二神教的特征。如古埃及,善神为奥息里斯,恶神为沙特;古印度,有昼间之神因陀罗与夜间及邪恶之神苇陀罗。马达加西加,善神为占和尔,恶神为尼殃(圣严《比较宗教学》第二章)。 在宗教中,被认为是高级宗教而又信仰人数最多的,要算一神教了。一神教都建立一个宇宙的主宰,如犹太教、基督教的耶和华,伊斯兰教的真主,印度婆罗门教的大梵天,这宇宙中唯一主宰的神,是全知全能又永恒存在的,它创造了世界万物,决定人间祸福。 同是宗教的佛教却否定主宰神的存在,与有神教相比,佛教不妨称为无神教。佛教是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悟道,亲证宇宙人生真相,发现宇宙间的万物万事并非有一个主宰神在决定着,它们都是沿着“因缘因果”的规律,兴衰成败。佛教根本教义的三法印中,诸法无我就是在因缘困果这一思想上提出的。“我”从宇宙而言一是指具有永恒、主宰世界的神;就个体生命而说,是指生命中永恒、主宰的灵魂。通常宗教都承认主宰的神,主宰的灵魂:而佛教从因缘因果看世界,却不见永恒或主宰的神或灵魂,因而提出诸法无我,无我,正是佛教与其它宗教的根本区别所在。 有人可能会提出,佛教的许多经论中,不也有神的记载吗?如六道中的鬼道,是承认鬼神的存在;三界诸天是承认天神的存在。既然如此,佛教怎么可能称为无神教呢?佛教并不否认在人道之外,冥冥之中还有鬼神道的存在,但佛教所说的鬼神与其它宗教的神不同,佛教认为鬼神只是有情中的一种类型,它并不具有永恒、主宰的意义。 而佛教所说的无神也不同于唯物论的无神。唯物论的无神是属于断灭论,它们不相信在人道之外还有鬼神道的存在,也不认为人死了,有情生命还能继续延续。佛教虽然否认永恒、主宰的神或灵魂,但宇宙人生却在因果规律的支配下,不断不常,相似相续。
二、业力而非神创
宗教之所以都崇拜神,主要是因为神对世界或人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各大宗教都以神创造世界,如基督教以上帝耶和华在六天中创造了天地、万物、人类(《圣经旧约·创世纪》第一章),伊斯兰教以真主安拉在六天内创造了天地(《古经7、54》,又用两天时间将天分为七层(《古兰经》41)。印度婆罗门教以大梵天生天地万物,他们认为“万物从梵天而产生,依梵天而存在,毁灭时又还梵天”(《森林书》)。锡克教也认为有一个绝对的神创造世界(《阿底格兰特》第1035页)。 神又主宰世界成坏与人间祸福。从多神教到一神教普遍都认为神对世界、对人类具有主宰的能力。在多神教中由众多的神主宰着世界万物,如风有风神,火有火神,太阳有太阳神,爱情有爱神,各司其职;到一神教则建立一个全知全能的神主宰人间祸福。如基督教之上帝创造了人类,因发现人类太可恶,一气之下来一场洪水灭绝人类,他觉得挪亚一家很善良,因而就留下挪亚一家(《旧约圣经·创世纪》第7章)。埃及法老与上帝选民以色列人过意不去,上帝一怒之下在埃及降了十大天灾,使得法老不得不屈服(《出埃及记》第7-11章)。所罗门王英明治国,上帝对它很赞赏,于是赐给他聪明智慧、富足、尊荣(《旧约圣经·列王记上》第三章)。《圣经》中这类例子实在是举不胜举。 同样的,伊斯兰教的真主安拉也具有同样能力。《古兰经》说“安拉是治理万物的主(3、1),对天地人类具有无上的权威。”又说:“安拉啊,大权在握的主!你能把权柄向你愿意者交付,你能把权柄从你愿意者手中夺除,你能让你愿意者尊贵荣耀,你能使你的愿意者卑贱屈辱,福利全由你经手掌握。你确实全能于万事万物(3、26)。”又说“安拉能让人窘困,能使人富裕(2、245)。”这都说明了人的命运是掌握在神手中,由神决定的。 佛教不承认世界有主宰神的存在,那么世界的成坏,人间祸福是取决于什么呢?佛教讲因缘因果,《佛经》中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杂阿含经》卷2第53经),又曰“未尝有一法,不从因缘生”(《中论·四谛品》)。因缘即条件,因是亲的条件,特殊条件;缘是疏的条件,一般条件。由因缘和合而产生世间万物,是缘聚而生;由因缘离散导致事物的衰败,是缘散而灭。 贯穿着因缘因果的核心便是业力。业,是人类的行为,从伦理的意义上看:可以分为善的、恶的,及无记的三个类型。业又有共业及不共业:由人类共同的行为(共业)决定人类共同生存环境的好坏;由个人行为决定个人人生祸福的命运。佛教以为世界的兴衰,人生的祸福,主要由业力决定,除业力外,并没有什么外在的神能主宰人类的命运。 神教以神定人的祸福;业力说则以人的善恶业决定祸福。神教以神创人,天生存在差别,如分上帝选民与非上帝选民(基督教);再生族非再生族(婆罗门);业力说则以人人平等,只是因为业力不同,才有人生的差别。神教以一期生命终了,上生天国或永下地狱;业力说则以生命是生生不已,上天下地都只是过程而非结局。
三、自力而非他力
神教以神主宰世界,人间祸福都由神决定的,这是明显的他力思想。既然人世间一切都由他力决定的,那么人类想得到拯救,也依赖他力。这种他力的宗教,主要围绕着神对人的救赎,以及人对神的信仰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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