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佛教的内涵非常宽泛。我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弘法,十多年来,始终希望从佛法的角度关注社会人生,包括信仰、道德、财富、环保等现实问题,为民众提供智慧的思考。 本文则想从宏观的角度着眼,为大家认识人生佛教提供一个思路。 一、人生佛教的提出 人生佛教的理念,由近代高僧太虚大师率先提出。大师所处的清末民初,内忧外患,国势颓败,教界亦面临同样的危局。中国国势自隋唐达至鼎盛,宋元以降便逐渐衰落。佛教的命运几乎与国运同步,自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传入中国,至隋唐走向巅峰,其后便宗门不振、教下式微了。 佛教的衰微,原因固然很多。但以近数百年教界的状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是经忏佛事的盛行,使民众普遍以为佛教乃为死人服务的法门。这一影响至今不衰,很多人临到操办丧事时,才念及寺院和僧人。在香港地区,甚至有人认为遇见出家人不吉利,便是这一流弊造成的。 其次是往生净土思想的普及,使民众以为佛教只关心来世,并视为死亡的宗教。所以,不妨等死之将至时再着手修行,年轻时大可享受人生。佛教信徒中,老年信众的比例远高于年轻人,这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是禅者生活形态的影响。禅僧多重视个人了脱生死,其修行方式又使其多选择隐逸的生活,居于水边林下,入山唯恐不深。既不观世间喧闹,亦不闻社会疾苦,带有浓厚的出世色彩。这种山林佛教,又使得民众视佛教为消极遁世的逃避。 针对这些状况,太虚大师提出了“三大革命”方针,即教理革命、教制革命、教产革命。在当时,这一观点无疑是振聋发聩的,大师也因此被称为“革命和尚”。 教理革命,是要恢复教理的纯正性。佛教在中国两千年的传播过程中,因为翻译或是理解的失误,难免出现一些偏差,形成鬼神化、神秘化、哲理化、出世化、世俗化等倾向。教理革命,便是要革除这些流弊,恢复佛教的本来面目。 教制革命,是要革除佛教在中国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一些不良制度。佛教戒律是本着法治的精神确立,僧事僧断,有良好的民主氛围。而中国却有着悠久的人治传统,绵延数千年,僧团也难免受到影响。随着丛林清规的兴起,僧团向人治转型,其发展之最便是家长制。传统寺院有十方丛林和子孙寺庙之分。丛林方丈由十方选贤,只要德行高广,无论来自何地皆可出任住持并统领僧众。而子孙寺庙则在师徒间传承,由师父传给徒弟,徒弟传给徒孙。日本有些寺庙甚至以血缘相承,由父亲传给儿子,儿子传给孙子。这一制度对佛教发展极为不利,容易使寺庙沦为私人财物。教制革命,便是要改革这些不良制度,恢复佛陀制戒的根本精神。 教产革命,即对僧团财产进行规划。原始僧团实行“共产主义”制度,财产平均分配,和合共住。僧人是无产者,不可拥有私人财产。“一钵千家饭,孤身万里游”,过着行云流水般的生活。但随着制度的错位,如子孙寺庙的出现,部分寺庙已成为私人财物。若这些僧人品行不过关,便可能将教产用于个人享乐,影响佛教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一问题,太虚大师制定了一整套改革制度,希望通过各级佛教组织统一管理寺产,并从全局出发,根据佛教发展需要进行分配。 人生佛教的理念,正是“教理革命”的重要内涵。 二、人生佛教与原始佛教 佛教有小乘和大乘之分。此外,根据传播地区的不同,又分为汉传、南传和藏传三大语系。中国佛教属于大乘佛教,在传播过程中又出现了八大宗派,即净土宗、禅宗、律宗、华严宗、天台宗、三论宗、法相宗、真言宗。 人生佛教既非独立于宗派之外的新生事物,亦不同于任何传统宗派。因为宗派佛教具有一系列内涵,如各宗皆有自身的依据典籍,有特殊的思想内涵,有自宗的修行实践,还有对整个教法所作的判摄(判教)。在这些方面,人生佛教并没有完整的体系。 我给人生佛教的定位是:它是佛教的人本主义运动,是对原始佛教的回归。 佛教诞生于印度,这是个充满宗教色彩的国家。几乎世界所有的宗教,都可在此找到思想根源或相关理论。虽然印度是佛教发源地,其传统宗教却是婆罗门教,即现在的印度教。婆罗门教崇拜大梵天,视之为万能的造物主,认为世界乃至人类皆由大梵天创造,并由此提出四种姓的思想。四种姓分别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由神的不同部位创造。其中,地位最高的婆罗门从梵天嘴巴出生,为专事祭祀的僧侣阶层;稍次的刹帝利从梵天肩膀出生,担任国王、宰相等行政阶层;再次的吠舍从梵天肚脐出生,为工商阶层;而底层的首陀罗则从梵天的脚底出生,是不具备转生资格的贱民。印度种姓制度极为森严,首陀罗甚至没有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随时可能受到其他种姓的伤害。 和世界其他宗教一样,婆罗门教非常重视祭祀。因为人乃神造,命运亦取决于神,必须以宗教仪规恭敬于神,以各种赞美取悦于神,才能获得平安。《吠陀》中,便记载了很多赞美神祗的诗篇。此外,他们还有很多宗教迷妄行为,视恒河为神圣,认为到恒河沐浴即可洗清所有罪业。这一传统沿袭至今,每年都有千百万人前去沐浴祈祷。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佛教的出现无疑是对传统的挑战,因而被称为反传统的沙门集团。佛教反对不平等的种姓制度,任何人皆可出家,僧团根据戒腊而长幼有序。不论原来身份为何,进入僧团便具有平等的地位,所谓“四姓出家,同一释种”。 在佛陀的教义中,立足于以人为本的原则,认为命运由人类自身而非神祗决定,并由此提出业力说。佛教提倡众生平等,但各人的天资秉性、福德因缘却大相径庭,原因何在?正是业力使然。所谓业力,又由各人行为构成。生命是无尽的延续,今生命运取决于过去行为,当下行为又决定未来命运。行善或作恶,直接导致了生命现象的差异。 所以,人既是平等又是不平等的。在因果规律前,是平等的;但行为不同,又导致了现象的不平等。作恶,张扬了生命中不善的力量;行善,则张扬了生命中善性的力量。由此造成现实人生的种种差异,包括性情、人格乃至相貌的差异。所以,平等不能抹杀不平等,而不平等也不能推翻平等。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