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平时不能想或者说“我要杀了你”,即使开玩笑也不行。有些人在吵架时,动不动就嚷道:“你以后再不注意,我就把你吃掉!”其实,人吃人不是那么容易的,你这样威胁别人,就算没有真正吃人肉,但在你的相续中,吃人肉的恶业种子已“登记”了,这样不太好。 还有人认为,除非是自己亲手杀,若只是唆使别人杀生,并没有罪业,或者有罪业也微不足道。所以,有些居士在饭店点菜时——“我不点、不点,因为我已经皈依过。你们来点,我喜欢吃什么什么鱼……”这种行为有点可怕。要知道,就算是随喜杀生也有同样的罪业,更何况是唆使他人杀生了? 唆使他人杀生,按小乘戒律来讲,罪业跟亲自杀生一样。但在大乘菩萨律仪中,罪业比这更严重。为什么呢?因为自己杀只是自己染上罪过而已,但让别人杀的话,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大乘主要是讲利他,因此,这个过失会更大。《决罪福经》云:“人心念善,即有善报;心中念恶,即有恶报……自在所作,自得其报。”可见,一切业皆以心来安立,言行倒在其次。如果怂恿别人杀生,纵然你没有亲自杀,但因为心中起了恶念,所以一定会感受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