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达吉堪布:“我要杀了你”这样的玩笑不能开!(2)

最后,那只羊带着气息分解的强烈痛苦,内外呼吸都已经中断,瞠目直视,眼泪汪汪,尸体被拽到室内时,这是究竟断绝命根,此时已具足了第四支分。 紧接着再看,主人用锋利的刀子剥皮时,那个牲口的肌肉还在一阵阵颤动
 

 最后,那只羊带着气息分解的强烈痛苦,内外呼吸都已经中断,瞠目直视,眼泪汪汪,尸体被拽到室内时,这是究竟断绝命根,此时已具足了第四支分。 

 紧接着再看,主人用锋利的刀子剥皮时,那个牲口的肌肉还在一阵阵颤动,这说明当时能遍的风还没有完全消尽,所以和活着一模一样。这时主人又立即将鲜肉放在火里烧烤,或者放在炉灶上炖煮,然后开始大模大样吃起来。如果想到这些,生吞活剥有情的这些人,简直与凶残暴虐的猛兽没有两样,尤其对众生的残暴虐待、杀害,实在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 

 …… 

 刚才讲了圆满杀生支分的情况,那么,是不是只要没有具足这四种支分,就不会染上杀生的过患?并非如此。有些人生起杀害某一众生的想法,或者口里也说诸如此类的话,虽然杀生行动没有得逞,但已具足了知对境、生起意乐这两种支分。尽管没有圆满正行那样的罪业严重,但就如同镜中映现影像一样,罪业已经染污了自相续。 

因此,我们平时不能想或者说“我要杀了你”,即使开玩笑也不行。有些人在吵架时,动不动就嚷道:“你以后再不注意,我就把你吃掉!”其实,人吃人不是那么容易的,你这样威胁别人,就算没有真正吃人肉,但在你的相续中,吃人肉的恶业种子已“登记”了,这样不太好。 

还有人认为,除非是自己亲手杀,若只是唆使别人杀生,并没有罪业,或者有罪业也微不足道。所以,有些居士在饭店点菜时——“我不点、不点,因为我已经皈依过。你们来点,我喜欢吃什么什么鱼……”这种行为有点可怕。要知道,就算是随喜杀生也有同样的罪业,更何况是唆使他人杀生了? 

唆使他人杀生,按小乘戒律来讲,罪业跟亲自杀生一样。但在大乘菩萨律仪中,罪业比这更严重。为什么呢?因为自己杀只是自己染上罪过而已,但让别人杀的话,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大乘主要是讲利他,因此,这个过失会更大。《决罪福经》云:“人心念善,即有善报;心中念恶,即有恶报……自在所作,自得其报。”可见,一切业皆以心来安立,言行倒在其次。如果怂恿别人杀生,纵然你没有亲自杀,但因为心中起了恶念,所以一定会感受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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