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些人,表面上是佛教徒、出家人,自以为是三宝的随行者,可对佛经、佛塔、佛像等三宝所依,没有一丝一毫的恭敬心,甚至把这些只看成是普通的财物,进行买卖或作为抵押品……这就是所谓的“享用三宝身财”,罪过极其严重。《观佛三昧海经》里有一位优填王,他因思念去忉利天为母说法的佛陀,就特意造了一尊释迦牟尼佛的金像,天天顶礼供养。后来佛陀从忉利天回到人间,他用大象载金像去迎接。金像见到佛陀之后,从象背上下来向佛陀顶礼。佛陀也合掌向金像顶礼,虚空中百千化佛也向金像合掌长跪。佛陀对金像授记:“我灭度之后,我的弟子就托付给你了……[《观佛三昧海经》云:尔时世尊而语像言:“汝于来世大作佛事。我灭度后。我诸弟子以付嘱汝。”]”从那时起,世间上就有了佛像。即使佛陀后来示现了涅槃,但众生仍有礼拜、供养的对境。 这样的三宝所依,我们若为养活自己而当成买卖品,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以前也讲过,智悲光尊者在《功德藏》及其自释中说:“如果买卖或毁坏佛像、佛经、佛塔,依靠三宝而造罪,这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因为造五无间罪等,可以依靠三宝忏悔。而依靠三宝造的罪业,无有忏悔之所依。]。应当怎么弥补呢?应按照两倍以上作修复,再在三宝面前忏悔。”比如,以前你毁过100块钱的佛像,就要造一尊200块钱的佛像;你毁过100块钱的经书,就要印200块钱的经书,然后再进行忏悔,如此方能得以清净。 在座的道友也不妨想想,你曾毁坏过佛像、佛塔没有?如果有,临死前就要赶紧忏悔,否则,这种罪业不但影响来世,甚至现世中也会感受报应。 《安士全书》中记载:康熙初年,檀香的价格相当昂贵。有个开香铺的人,过去以三金买了一尊檀香的观音像,此时这些檀香已升至十六金,于是他想把观音像毁掉,变成檀香条去卖。他家佣人怕造罪,极力劝阻,但因身份卑微而没有人听。后来他们把观音像给毁了,不到一天,整个香铺突然起火,所有人都葬身火海。只有那个佣人,因去别的香铺帮工而逃过一劫。 可见,以三宝所依为对境造罪,过失非常严重。在我的人生中,也见过有些人故意烧经堂、毁佛像,最后他们在今生中成熟的果报极其惨烈。还有,在《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中[《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云:问:“比丘卖佛像有何罪?”答:“罪同卖父母。”],有人问:“买卖佛像有怎样的过失?”答:“罪同买卖父母。”所以,这方面务必要注意! 此外,除非是绘画、雕刻佛像时需要测量尺度,不得不评价佛头的大小、佛身的高矮,否则,对佛像指手画脚,妄加评论这里不庄严、那里不美观,过失也相当严重。 《极乐愿文大疏》中讲过,从前有个人对着一尊断了手指的佛像,说“断指佛”。话音刚落,他自己的手指就断了。 现在汉地有些人,根本不懂这个道理,经常说:“这是胖胖的佛、瘦瘦的佛、高高的佛……”这是不允许的。我们对人尚且不能如此不敬,更何况是佛像等三宝所依了?常有人评论:“这个莲花生大士很难看!”“这个释迦牟尼佛不庄严!”哪有这样的?释迦牟尼佛、莲花生大士等诸佛菩萨,全是相好圆满,我们千万不能对如此严厉的对境,乱造口业。 倘若你对有些佛像的工艺不满意,那不能说佛像不庄严,而应该说造佛像者的技术不好,不能像有些人动不动就:“哇,这么难看的观音菩萨!”这方面一定要注意,不然的话,轻易就会造很大恶业。 另外,也不允许将经函等直接放在地上[假如不得不放在地上,经函下面也要垫一块干净的布。],从经书上跨来跨去,或者翻页时手指蘸唾液等。所有这些不恭敬的行为,罪过都特别严重。 以前法王去美国时,有一次给大家传《文殊大圆满》。中间灌顶的时候,有些人把法本放在圆圆的坐垫下,用坐垫压着法本,然后上去接受灌顶加持物。我们看了觉得特别可怕,赶紧提醒他们不能这样做。但个别人听了不以为然,连声说:“没事,没事。” 那么,这样做为什么会有过失呢?佛陀在经中亲口讲过:“末世五百年,我现文字相,作意彼为我,尔时当恭敬。”《大般若经》中也说:“法是佛身,若供养法即供养佛。”还有《大方便佛报恩经》说:“佛以法为师,佛从法生,法是佛母。”《历代三宝纪》亦云:“法是佛母,佛从法生,三世如来皆供养法。”其实经函等文字就是佛法,能够出生三世一切佛,因而我们务必要恭敬。 如今,佛陀虽然已涅槃2500多年了,但佛教中慈悲喜舍的智慧,出离心、菩提心等教义,仍然保留完好,令我们相续中产生各种功德。这一切也来源于法。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