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来非常心痛,在当下这个末法时代,有些号为大德名僧之人也开始开办酒店、残害众生。如果是大成就者以方便法调伏众生;或能在特殊因缘条件下,超度所杀之生灵使它们获得解脱,那应当悉听尊便。否则,这些人只能算作相似的修行人。因为佛陀制定的戒律里面明确规定不得杀生害命。从世间角度来说,动物保护运动也正风起云涌,而动物保护观念更是深入人心。比如世间哲学家叔本华,对他的哲学观点我并不赞同,但从基本的人性角度,我倒是十分赞赏他的这句话:“凡是对动物残忍的,不会是个好人。” 所以很是替圆慧感到庆幸,她终因善根的成熟而跳出了杀生这一自陷、陷他的火坑。我相信,在平等、清净、永恒的生命花园里,圆慧这朵小花一定会越开越鲜艳、越开越长久的。而对那些以杀生为生的人,我要说,你们听着:再不忏悔改过,你们都不会被善良的人们当成好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