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珠法师《楞严经七处破妄十番显见》(2)

三摩提译名正定。大佛顶,是正定所依的理体,首楞严王,是称性所修的妙行。以其称性起修,全修契性,性修不二,能出生无量三昧,为一切正定的总体,一行具足无量行,因名具足万行,亦名普贤行,又名般若行,或如来

三摩提译名正定。‘大佛顶’,是正定所依的理体,‘首楞严王’,是称性所修的妙行。以其称性起修,全修契性,性修不二,能出生无量三昧,为一切正定的总体,一行具足无量行,因名‘具足万行’,亦名普贤行,又名般若行,或如来行。十方如来无不依此行门,超越一切因位,直趋佛果菩提。菩提是能庄严,涅槃是所庄严,涅槃是理,菩提是智,理智不二,唯是一心,故言:‘妙’。路,是指别教所立的五十五位菩提路,今此大定,是圆顿法门,一超直入如来地,不立位次,无须经历五十五位菩提路,故言:‘一门超出妙庄严路’并要阿难留心谛听。然后继续破妄显真。

佛认为如果识心,真的如阿难所说:是在身内,则当我们看见外界一切境象时,应该‘先见身中’的五脏六腑,‘后观外物’。等如阿难身在讲堂之内,‘先见如来,次观大众,如是外望,方瞩林园’一样。若然心在身内,而不能见身内的心肝脾胃,爪生发长,筋转脉摇,又怎能知外?今既知外,亦应见内,若不能见内,可知识心,非在身内;故佛以不能见内而破其‘计心在身内’的执著。

2.破转计心在身外

阿难转计,心在身外;却说:‘我闻如来,如是法音,俉知我心,实居身外。’譬如灯光,如果灯是放在室内,一定可以照见室内所有物象,然后从门窗之处,照见门外之物。现在众生的心,不能看见内的脏腑,可知心不是在身内,而是在色身之外,等如灯光,燃在室外,不能照室,这种说法,是同于佛所说的了义大教一样,是不会错的了?佛言:若心在身外,‘则心所知,身不能觉,觉在身际,心不能知。’如诸比丘,一人食时,众不能饱。我今示你,兜罗绵手,汝眼见时,心分别否?阿难说:是呀!当我眼看见佛手时,心随即分别,知是佛的手。佛言:既然眼见,心即分别,证明身心相知,怎可以说:心在身外?所以佛又以‘身心相知’而被其执心在外。

3.破转计心潜根里

阿难再次转计,心潜根里,如人站在门内,面向门外,是以不能见内,而能见外。并举例说明:如人戴眼镜,眼在眼镜之内,仍然能看见山河大地;喻心潜根里,故能随眼根见外物时,心即分别。此计若成,将救前二失。因为心潜眼根里,如人站在门内,背内向外,所以不能见内而能见外;以其身仍在屋中,可以说是在内,而在室中之人观之,亦可以说是在屋外。

但戴眼镜的人,向外观看时,是先见眼镜,后见外物;心若是潜在眼根里,当看外物时,应先见眼根,后见外物,故佛再以‘当见山河,何不见眼?’而破其妄执心潜根里。若不见眼,则法喻不齐,心非潜根里,如琉璃合眼;若能见眼,眼则同于所见之境,失去能见的功能,不得成就彼根随见,随即分别的道理,又怎可以说:此了知心,潜在根里,如琉璃合呢?

4.破转计见内

阿难又思维:‘开眼见明,名为见外,’那么,‘闭眼见暗,名为见内。’此无异最初计执,心在身内,佛为破此执,先定‘对与不对’二义,然后破之。佛的意思是:闭眼所见的暗境,若与眼对,则暗在眼前,云何成内?若言眼所见的暗境,无论是在眼前或在眼后,但见暗相即是见内;然则人居暗室中,所见暗相,皆应是人身中的焦腑了,但事实不然。若言此暗境,不与眼对,又如何成见?即使是说:闭眼所见的暗,是离对外之见,而是反观身中,由内对所成,故不应说暗室之暗,皆是人身内的焦腑。然则开眼见明之时,亦应反观,看见自己的面;今开眼见明之时,既不能反观,看见自己的面,则闭眼见暗时,亦应该不能反见,自己身内的脏腑。如果强言:开眼见明之时,亦可以反见自己的面,则此能知之心以及眼根,皆应在于虚空,怎可以说:闭眼见暗名为见内呢?再说:若然心眼都在虚空,自然已经不是属于汝阿难的心眼了。

佛又恐阿难言:不管心眼何在处,但能见我面的,就是我的心眼。佛说:今我如来,与法会大众,都能看见汝阿难的面,都应该是汝阿难的心眼了?何况汝在虚空的心眼,巳经有知,在地下的身体,就应该没有知觉。若在虚空的心眼,与在地下的身体,二皆有知,岂不变成两个知觉?汝阿难真的有两个知觉,那么,汝阿难一身,不是将来可以修成两佛?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汝不应该说:闭眼见暗名为见内。

5.破转计随生

阿难三番转计,皆被佛破,不敢再妄自作主张,唯有引佛昔日言教:‘由法生故,种种心生’为例,转计‘随所合处,心即随有。’古人说:‘心本无生因境有,前境无时心亦无,’众生由外境牵心,遂起分别;再由心取境,故有种种造作,例如心想创业,即进行筹备,申请注册,入货,顾员,开张等操作。义通四教,若心若法,皆因缘生,缘生诸法是无常,苦,空,无我的,是藏教义。若悟缘生诸法,当体即空,原无生灭,是通教义。如果说:无明不觉生三细,是心生法生,境界为缘长六粗,是法生心生,故有十法界假名假相,无量差别,是别教义。若言心生法生,法本无生;法生心生,心亦无生,若心若法,皆清净本然,不可思议,是圆教义。阿难引佛昔日言教,以证明自己妄计,故言:‘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殊不知此思惟心,细则第七识,恒审思量,粗则第六识,对境分别,都是虚妄无体,属于三界烦恼。阿难示同凡情,竟执此虚妄的识心,为自己的心性,而言随妄想识心,所合之处,心即随有;心缘于内,心即在内,心缘于外,心即在外,心缘于根,即潜根里,若心缘于身内,心即在身内,所以心不一定是在内,在外,在中间,但心有可能在内,在外,在中间,此番妄计成功,将救前四失。

佛为破此执,先定有体、无体、一体、多体,遍体、与不遍体等义,然后逐一而破之。若说:随根所合之处而有的识心,是本无实体的,怎可以与有实体的物合呢?若无体之心,能与有体的物合,无异是十九界与七麈合。若说:此识心是有自体的,所以能与物合,则汝阿难,试以手按摩自己的身体,看看此能知的心,是从体内出来,抑或是从体外而入?若是从体内出,仍然同于初次所执‘心居身中’,何以不见内的脏腑?若是从外来,应先见面,如人从外入内,必先见门。今俱不见,可知妄心无体,既非内出,亦非外入,岂可以说:随眼根所缘之处,心即随有?

一般凡夫,皆以眼能见而非心,心只能知而不能见,故阿难言:‘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佛以门不能见,能见的是在室中之人,以喻眼不能见,能见的是心非眼。佛又恐人难言:人是有情,门是无情,岂可为喻?故再引死人为例,若眼能见,则已死之人,尚有眼存,何不见物?或言:安知死人不能见物?佛言:若能见物,云何名死?既己名死,当然不能见物。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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