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圣言量对证量的补充 禅是直观的、经验的,是活泼泼的生命直觉。它不立足于文字,所以被称为“教外别传”。但释迦牟尼佛这一心灵直观的修行传统与他的理论言教体系是一味的、一致的。因此禅在中国,从达摩始,即有“藉教悟宗”的传统。达摩教慧可以四卷《楞伽经》印心,五祖传六祖《金刚经》。后世禅人多有误会“不立文字”而完全弃绝经教者,这很大程度上加速了禅宗的衰微。 在今天具足证量的禅师不多的形势下,应提倡佛陀了义经教的学习,以此获得禅的正见,并推动禅修经验的深入。 三、生活验证对师承印证的补充 禅的传承在今天的中国虽然没有中断,但师徒藉印证心地以庚续禅法的谨严做法似已不多见。我们应更多地提倡禅向我人生活的开放与关怀,在面对与解决生活实践困惑的过程中验证禅慧的真实与否。以生活为道场,以生活为老师,以生活为安身立命处。 阿黎耶识与如来藏:以“界”为中心的不同诠释 清华大学 圣 凯 瑜伽行派以“经验的立场”,如来藏以“超越的立场”对“界”进行不同的诠释。瑜伽行派是以“因”义来解释“界”,即是“阿黎耶识”,如来藏系则以“界”为如来藏。“批判佛教”主张以“界”为依的如来藏、本觉思想是一种“基体论”,是某种意义的绝对一元论。瑜伽行派是约真如无差别来诠释如来藏,其心性说是“性寂”说,这也是融摄如来藏的基础。同时,瑜伽行派“重事系”强调真实性只是真如,不包含“智”,从而与如来藏有最终的区别,这种思想得到护法-玄奘的继承;“重理系”主张真实性包含“智”,将无分别智作为“唯识如”、道谛作为“正行如”,摄入真如之中,比较接近于如来藏思想。 中道与和谐 北京师范大学 徐文明 本文分成三个部份。第一,中道就是和谐。和谐是同与异、整体与个体、上与下等多方面矛盾的统一,这种矛盾的统一正体现了中道。 中道有印度佛教的离两边的中道和中国佛教的合两边的中道,离两边消除了两个极端的矛盾与对立,是一种纯粹的和谐,合两边整合了双方的优势,实现了互补和合作,是一种圆融的和谐。 第二、运用中道的原则处理问题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和谐社会是有序社会,只有把握中道的原则才能建设。和谐是不同性质的个体所构成的内在一致的整体,以往一强调和谐,便侧重于一致性、趋同性,而抹杀了个体之间的差异,甚至以为差异性属于不和谐的因素,这其实是一种偏见。只有掌握中道,公平合理地处理整体与个体、上与下、强与弱的矛盾,才能在尊重个性与保护个体利益的基础上使整体效益达到最大化,减少冲突与磨擦,加强合作与理解,达到公平与效益、平等与自由的统一。 第三、通过中道达到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也是孔子等大思想家孜孜以求的理想。孔子主张通过中庸建立一个既有差异、又相对公平的有序和谐的社会。他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实是权力、利益和责任、能力的统一,是德、才、位的统一,也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组织体系。君君,才能要求臣臣;父父,才能要求子子,反之,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为君为父者须为臣下树立榜样,从而建立一个君明臣忠、父慈子孝的上下和睦的和谐社会。 “随方毗尼”与社会的和谐互动——以印度、中国和日本戒律观的演变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 温金玉 佛陀创教,戒律以金口所宣,成为教团和合之内在基因。制戒十利标识了戒律制定之原由,略带头陀行色彩的苦修思想成为弥漫于僧团的普遍氛围。严持净戒,自求证果,是根本佛教时期的修行特征。然至佛陀灭度,因弟子赴各地传教之需求,一味之戒律有所改变,“小小戒是否可舍”成为戒律改革的先声。从“十事非法”至“大天五事”均可看作是这一变革之遗风余韵。至部派佛教时期,各部律本产生,是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结果。大乘佛教兴起,与小乘各执其律,印度佛教呈现出鲜明的特色,小乘戒较具自证性格,大乘戒则重菩萨行。 佛教初传中国,其所遭遇到的最大阻力或责难在理论层面上便是伦理观念,而具体呈现出的实践层面便是可闻可见的戒律制度。印度戒律中许多戒条并不符合中土风俗,如剃髪染衣是保证僧相毕现的最基本的要求,不拜君亲,则是保持僧人出世品格的保障。但在中土,僧人弃世出离,别家舍亲是背离人子之道,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剃髪染衣、圆颅方领是有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及汉地衣冠礼制的古训,不拜君王是违背忠君的传统道德,不事耕作更被轻视为不劳而食的社会蠢虫。随后,历代僧制的产生,律宗三家的成立,以及百丈清规的确立,其本质虽然是对印度戒律的继承,在护法安僧的根本精神上并无二致。但从形式上看创新性显而易见,皆是对印度戒律的变革,是依据当时僧团的实际理地而创制的。 日本佛教自鉴真东渡而有戒法弘传。但至平安时代,最澄施行僧团戒律改革,弃舍小乘戒律,首次建立纯大乘菩萨圆顿戒,于戒法别具匠心。到鎌仓佛教,有道元、日莲分别开展的单受菩萨戒传统,又有亲鸾所立“无戒之戒”的修行法门,突破了大乘圆顿戒传统。此后,日本佛教无戒之戒风行草偃,为教团与社会民众所接受。 对印中日戒律观演变进行考察,其演绎流变乃是基于时代的选择与历史的必然。印中日佛教发展演进的历程所昭示的是佛教的应世性与圆融性,最大限度地适应本土社会现实是其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需求、时代精神将最终成为佛教戒律观演进的仲裁者。佛教与社会的和谐互动才是“正法久住”的根本基础。 文殊智慧的现代价值和永恒启示 五台山佛教文化研究所 肖黎民 文殊智慧作为大乘般若的象征,所包涵的精神意蕴如果经过现代人的重新解读、合理扬弃和理论重构,即可凸现出独特的现代价值和现代意义,其核心内涵可为现代文明的重构提供一种别样的价值参照。 佛教与和谐理念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周贵华 “和谐”是中国政府在新世纪提出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重要理念,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对世界的现实发展与未来发展方向的呼吁与展望。不论是佛教之“和合缘起”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同体大悲”、“自利利他”的精神,还是儒家的“和而不同”以及“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原则,乃至更宽泛的“心物一如”、“无缘大慈”、“天人合一”等观念,皆指向一种和谐的生命存在,以及一种与天地万物和谐的共存。在某种意义上说,“和谐”理念确是在吸取传统与现代、中国与世界的优秀文化的因素而融合创造新文化的积极尝试之一,其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不能低估。相对于“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ement)理念注重人类社会外在与未来的生存与发展而言,“和谐”理念更注重人类内在与当下的存在,是相当有特色的思想,恰能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构成互补。“和谐”理念的实现不仅依赖于各种层次、各个方面的宏观条件的合理与有机的配合,而且依赖于个体之人的心的内在和谐。其中,前者为外在因素,后者为内在因素。相较而言,后者的意义更为根本。对内心之和谐的关注、分析与引导,佛教是最可骄傲的,因为它在这方面有最为巨大之思想资源。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