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浩返回私宅后,开始研究修身养性之方。 时有嵩山道士寇谦之修炼张道陵的法术。他曾把《图真经》六十余卷献给太武帝,朝野上下很多人都不信,也许崔浩研究修身养性之方的缘故,唯独他把寇谦之当作老师尊奉,追随他学习法术,并且上疏皇帝赞扬他。太武帝于是迎接寇谦之在山中修炼的弟子到平城,表示崇奉天师,宣扬道法,遍告天下周知。 太武帝于崔浩言听计从。而崔浩每次与太武帝言论时,就加以诽谤佛教,常说佛教虚诞,危害社会。太武帝于是就顺从崔浩的劝告开始对佛教进行迫害。 公元438年,在崔浩、寇谦之的劝诱下,太武帝下诏禁止五十岁以下的人出家为僧,有者一律还俗以充兵役。 公元441年,废除民间神庙,以信佛为迷信。担任太子晃老师的高僧玄高和慧崇被处刑。 公元444年,禁止官民私养沙门,正月下诏:“自王公以至庶人,私养沙门、巫及金银工巧者,皆出之官曹,过今年二月十五日不出者,诛一门”,其范围以首都平城为中心而波及长安等诸州。 公元445年冬,盖吴谋反于关中,太武帝西征。公元446年,太武帝西讨至长安,到一寺中,见有沙门在寺内种麦养马,又跟着征官到僧寮内,看到有弓矢等兵器。太武帝大怒,“此非沙门所用,全是与盖吴通谋,命有司诛一寺”,检阅其财产,得酿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以万计,又做窟室来匿妇女。 崔浩又劝说太武帝:“悉诛天下沙门,毁诸经像。”太武帝听从了他的建议。随后就下了诏书,其内容是:“昔后汉之荒君信惑邪伪,妄假睡梦,信胡妖鬼,以乱天常,自古九州所无,夸诞大言而不本于人情,叔季世之暗,君乱主莫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礼仪大坏,鬼到炽盛而蔑如王者之法。自是以来,继代祸乱,天罚极行而生民死尽,五服之内鞠为丘墟,千里萧条不见人迹,皆由此。朕承天之绪,当穷运之弊,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政,荡除一切胡神而灭其踪迹,庶无谢风氏。自今已后,有敢事胡神及造其形像泥人铜人者,门诛。虽言胡神,今题胡人,若有若无,皆是前代汉人无赖之子弟刘元真、吕伯强之徒,接乞胡之诞言,用老庄之虚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实。使之王法废而不行,盖为大奸之魁,世有非常之人,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有司宣告所在,有诸佛图形像及胡经,皆击破焚除,沙门无少长悉坑之。”《高僧传·昙始传》有着这样描述太武帝灭佛情景的:“分遣军兵,烧掠寺舍,统内僧尼,悉令罢道。其有窜逃者,皆遣人追捕,得必枭斩。一境之内,无复沙门。”灭佛将要达到斩尽杀绝的程度。 三、灭佛原因 做为佛子,我们不能以“废佛的帝王以及参加的帮凶,最后无不受因果报应的制裁而惨死:‘魏太武,司徒崔浩,因焚毁经像,坑戮沙门,崔浩既被腰斩,太武身感疠疾,竟为常侍宗爱所弑。’”所谓的“因果报应”来粉饰太平。虽然历史给我们留下对太武帝灭佛事件的记载就么简单,但简单的事件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佛教势力的畸形发展危及了统治者的根本利益是导魏太武帝灭佛的重要原因,其中包括政治原因和经济原因。 (1)政治原因:纵观历史发展,中国社会自秦汉以来,直到清朝灭亡,无论是国家处于统一还是在分裂割据的状态下,统治者的利益不容许任何人侵犯,他们在社会上都有着绝对的权威,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力,天下百姓只有闭起眼睛绝对服从的份,根本不能有一点儿反抗的举措。 西晋以前,佛教在中国基本上是自由传播,汉人出家也极少。东晋十六国以来,因战乱不休,社会的苦难加速了佛教的传播。南北双方的统治者也有意大力提倡佛教,以稳定社会。后赵石虎打破了“汉人皆不得出家” 的禁令。后来有人又给出家人以免税、免役等特权,导致汉地僧人急剧增加。南北朝时期寺院和僧尼的增加速度更快。尤其是北朝,从《佛祖统记》历代僧尼寺数一览表中可见一斑(《中国儒道佛交涉史》第65页): 朝代 寺院数(座) 僧尼数(人) 西晋 180 3700 东晋 1768 24000 刘宋 1913 36000 北魏 30000 2000000 而北方大量的民众出家,多是因为不堪忍受异族的残酷统治和剥削,并非真正信仰佛法,造成“鱼目混珠,泥沙俱下”。这样的情况下,汉族本位思想作祟,也有可能谋乱造反。“在寺内种麦养马”,“ 看到有弓矢等兵器”。 作为帝王,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帝王看到这些心中的大忌,怎不恼火?其实,就在太武帝灭佛(446年)27年之后,就有沙门谋叛者:公元473年12月沙门慧隐谋反,公元481年2月沙门法秀谋反等,计在四十余年,沙门谋乱者共有八次。可见佛教已冲击了正常的封建政治秩序。当出现政治危机时,统治者出于维护专制统治的需要,就采取极端措施——毁灭佛教,这是北魏太武帝灭佛的政治原因。 经济原因:经济是佛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佛教的发展必须凭借一定的经济资助,有了强大的经济支持,才能使僧侣安心办道,用功修行;才能使祖师大德能够全身心地投入佛教经典的阐释、义理的发挥和佛教思想体系的创造;才有可能培养出更多高水平佛子,组成较稳固的、有独立性格的佛教僧团,佛教才能得到更好的继承和发展。 按佛教的传统教规,佛教僧侣应以乞食为生。寺院建立以后,主要靠施主的布施。。佛教传入中国不久,寺院得到统治阶级在经济政策上的支持而迅速发展。 寺院财产的来源在南北朝及其以前的时期靠布施,布施的有:土地、钱、布帛等物。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