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即地狱(发帖人:无念住) 引发每一次痛苦的具体想法,可以有成千上万种。就像一棵树上没有两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一个具体的想法,都有别于任何其他一种想法。尤其是现代人,想法之多,令人叹为观止。林林总总,千差万别,千奇百怪,甚为繁复。 要对如此多且具体的想法,简直是一个工作量十分繁重的系统工作。就像要将一棵大树上的树叶一片一片地剪掉一样。工作量大不说,效果也不能保证。因为这边剪了,那边又生法出新的叶片了。 能不能将这些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的想法,进行一下“归根化”的处理,从而谋求从根本上予以对付呢? 能。 凡是能引发痛苦的想法,按照幸福学给出的归根法,全都可归根于一个“我”字,即归根与“有我之想”。 也就是说,任何想法,不管单独的看它是如何如何地好或不好,也不管单独地看它是有理无理,也不管它的意思何等曲折、美妙,或是丑陋、阴暗,也不管它具有怎样丰富多彩的特性,也不管它的意思具有多少种可变性,也不管这个想法看上去已经是为着多少人在着想。总之,只要这个想法最终落根与有一个“我”,那么,它就是一个“有我之想,也就必定是一个“痛苦之想”。 这使我想起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的一句名言:“他人即地狱。” “他人即地狱”,这句流行全球的存在主义名言,其实并未揭示事物的真相。 为什么这样讲呢? 因为当我们真正达到“无我”状态时,他人怎么会成为我们的地狱呢?只有当我们处于“有我”状态时,他人才可能被“有我”的我们看作是敌对因素,看作是有碍于我们“自由”( 其实是“自利”)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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