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万象,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也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这些关涉和变化,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生起、存在、变异、坏灭。因此,所谓‘诸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因就是主要的条件,缘则是次要的条件。这就是楔经所云: 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 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 再者,人世间事,因缘没有成熟——就是因素条件没有具备的时,我们强求不得,一定强求,必生烦恼;因缘成熟,水到渠成,一切顺乎自然。譬如树上的苹果,没有成熟时,你强摘下来又酸又涩,但到瓜熟蒂落的时候,一切就自然了。所以我们学佛的人常常说‘随缘’,意思就是说随顺著因缘,任何事不勉强。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成事在天,这其中就舍有因缘成熟不成熟的意思。 因和缘一切具足,必然成果,此果对因来说,即称为‘报’。因此,因缘又称‘因缘果报’,简称因果。所以缘起法则有三条定律,就是果由因生,事待理成,有依空立。于此再分别说明如下: 一、果由因生:世间万法,各有因果——物质世界有物理的因果,生命世界有生理的问因果,心识的作用有行为上的因果。行为的后果就‘业’,有业因必成业果。所以,凡果必有其因,但有因无缘不能成果,必须因缘具足始可成果。佛经上说:‘假使千有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二、事待理成:万法各有其因果,而此因果中又有其普遍的理则,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瓜种豆种是因,所生出的瓜和豆是果。但瓜种生不出豆苗,豆种生不出瓜蔓,这就是其理则。为善必获乐果,为恶必获苦果,这也是其理则。 三、有依空立:任何存在的事物或理则,都必依否定实在性的本性而成立。佛经上说:‘缘起性空’。一切有——存在,都是依空性而立。 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的世界里,所以一切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有因缘和合的生起、存在,自然也就有因缘离散的变异、坏灭。青年男女,互相爱慕,交往一段时间后,终于缔结连理,这其间,自然有它的因,也有它的缘;相反的,夫妇交恶,争执不断,日久不能相处,终至异离,这也有他的因、有他的缘。好友意气相投,合伙创业,有它的因缘;到了事业有成,彼此猜疑,终至折伙,也有它的因缘,所以、‘有因有缘世间集’,同样的,‘有因有缘世间灭’。一切都是因缘,离开因缘,就没有所谓宇宙与人生。 随缘,就是有不自我执著,不坚持己见的意思,我们与人相处,包括家人、亲族、街邻、朋友,以至于公司的同事,道场的同修,如果处处执著自我、固执己见,岂不是自寻烦恼?佛经上说:‘随顺众生’——随顺别人,也是尊重别人的一种表现。随顺众生,尊重别人,也是结善缘的一种方法。 缘有顺缘、有逆缘;有善缘、也有恶缘。我们在生活过程中,随顺众生,处处与人结善缘,自然会顺缘多而逆缘少;反之,处处与人结恶缘,自然是逆缘多而顺缘少了。命相学上的术语:‘你命中有贵人相助’,或者说:‘你命犯小人’。贵人相助,是我们多生多劫结的善缘;命犯小人,自然是过去结的恶缘了。 我们常常说:‘随缘、随缘’,要能随顺缘,也要能随逆缘。如果只能随顺善缘,不如我意的缘我就变了脸,那叫随什么缘?如果能随顺逆缘,则逆缘也能化为顺缘,恶缘也能化为善缘。大乘佛教发菩提心的修行者,要修六度。六度的第三度是忍辱度——羼提波罗蜜,忍辱度所以度嗔恨。忍是能忍之心,辱是所忍之境,人情上最难忍受的境,莫如侮辱,辱若可忍,则其他境遇也就能忍了。但是,随缘不是随波逐流,更不是同流合污,在修持上要中心有主,不随境转,在生活上要随顺因缘,一切不勉强。至于其间的分寸,就要靠自己的智慧来抉择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