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食众生肉,这个关说好过就好过,把众生当成过去生的父母,自然不忍烹之食之;退而求其次,见鸡、鸭、牛、羊受屠待宰之时的凄惶无助的样子,也不忍下箸落口啊。但是,人很善于欺人、自欺。为了喉间三寸,口腹之欲,便以“你是人间一道菜”之说,把自心的一点良知良能给搪塞过去。 某一期“企业家禅修班”上就有个学员问大安法师:“我觉得鸡鸭鱼这些东西本来就是给人吃的东西啊。”她的意思或许是鸡鸭鱼本来就是从菜市场买来的吧,呵呵。菜嘛,就是让人吃的。 这种自欺欺人的心理游戏,有时会被集体幻化成为一种“文化”,编出一两个名目来掩饰,这是人类文化的虚伪和悲哀。 终于,在历史的某一页,这种虚伪和悲哀达到了极致——一个词汇被冠冕堂皇地制造出来了:菜人。菜人,顾名思义,就是当成菜的人。“菜人”,又称“两脚羊”,是中国人惯用的美化其丑恶行为而用的文雅词汇的又一专业词。 明朝正德十年至二十年,整整十年发生全国性的饥荒。也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罕有的公开买卖“菜人”的行为,买者卖者都是菜人的父母长辈,他们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 ,就把他(她)卖给别人做菜人,然后用得来的钱买别人的孩子来吃。 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发生千年不遇的饥荒和蝗灾,可以吃的东西都已经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于是便有了公开的人肉市场,其贩卖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称之曰菜人。只需要花点钱,即可买到一个菜人,带回家像畜牲一样宰杀后合法的食用。 战乱或饥荒期间,妇孺不仅杀死后以充军粮,还在集市中公开出售,曾国藩在其日记里就曾记载着太平天国之乱后皖南、苏北的人肉价目,高不过百余文,低仅数十文,远较猪羊肉为廉。最初人肉市场中出售的只是死人腐肉,但以后便发展为当场屠宰活人,谓之“菜人”。 纪晓岚记述过个惨厉的场面: 景城(注:河北献县村庄名,作者祖居于此)西偏,有数荒冢,将平矣。小时过之,老仆施祥指曰:"是即周某子孙,以一善延三世者也。"盖前明崇祯(注:明代最后一个皇帝的年号)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注:yu四声,音裕;卖)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囗(注:kui一声,音亏;割)羊豕(注:shi三声,音史;猪)。 周氏之祖,自东昌(注:府名,治所在今山东省聊城县)商贩归,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注:ye三声,音页;拉,牵引)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后传三世乃绝。 皆言周本无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延云。 从这个“菜人”的故事可以看出,这周姓食客还讲道义,用银钱赎了这两名女子,但那右臂已被砍断的女子没办法活了,只能由他动手,狠狠心一刀把她刺死。这些真实的记载,令中国的所谓“饮食文化”惨白无光,也令冠冕堂皇的文明历史黯然失色。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