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律师的学佛之路:净化心灵的甘露

律师,学佛之路

一位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律师的学佛之路——净化心灵的甘露

人与人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论与冲突,其实均来源于内心的贪执。

早在六百多年前,大成就者、著名佛学家无垢光尊者就曾说过:“人对任何一件东西,贪执愈强所导致的痛苦也就愈大。”我对这句话曾思考过很长时间,并最终从中得到极大的利益和启发。

世间的种种论争与纠纷往往需要通过法律来协调,但我认为最究竟的法律正是佛法。以佛法的慈悲与宽容去熄灭贪嗔痴才是协调各种利益与关系的最好办法。我经常想,只有理解了佛法的人才会最终理解,并做到法国著名文学家雨果的一句话:“世界上最宽阔的东西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

我曾结识过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应建文先生,他曾在学院得过法,现就职于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就他的学佛经历及用法律来解决世间争执的问题,我与他曾作过一次交流。

与佛法结缘已有好长时间了。起初是不经意地跟着外婆到佛殿烧香磕头,那时只想到寺院图个热闹、好玩而已,并不知道佛法的道理,不知道学佛应该行善、不要造恶等等。当时的那种“信仰”至多只是一种盲目的、随意性的好奇罢了。

稍大一点,便进学校读书,接受的是一套传统的唯物主义教育。在课堂上,佛教被宣传为唯心的、消极的、宿命的,是被排斥在科学认知之外的。即就是历史教科书中提到佛教,也仅是轻描淡写地写上几句诸如“对中外文化交流及我国宗教艺术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这些套话而已。与大多数汉地青少年一样,我当时追求的是一种“崇高理想”。也说不清这种理想的内涵是什么,很朦胧,但我追求得却很狂热,因之对“落后”的佛教自然也就持一种否定态度。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自己所经历的挫折也越来越多,因而开始感觉到理想与现实往往联系不起来,内心的热情与社会的冷酷形成强烈的反差,于是苦闷也就随之而来。

那时候,我常常在想,活着究竟是为什么?这个问题对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来说,是根本无法解决的。于是,我就开始博览群书,试图从古今中外那些成功与失败的人身上寻找答案。在对他们的经历与结局做了对比后,我发现,凡是有作为的人基本上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信仰坚定,心理健康,与人为善,享受节制,生活有规律,遇事能顺其自然,而且他们都很少出现个人主观武断的情况。而不成功的人一般都比较自私、喜欢斤斤计较,懒惰、不思进取。他们即便是获得显赫的地位与财富,但在精神上,他们依然因空虚而无所依靠,成为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我从中悟出了这样的道理:人的思想观念其实影响着人自身的生活与命运。正确的思想使人轻松如意、命运畅达;错误的思想则使人烦恼不断、前途多蹇。

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而生活中又充满各种各样的恩怨与偏见,故而内心当然也就会受外界的影响。况且这些恩怨与偏见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化解的,更何况我们凡夫还受内心的执著与欲望的控制,只要这种执著与欲望存在,我们的心就不可能获得平静,也就不可能没有烦恼。在这段时间里,我从哲学的角度看了一些佛教书籍,深有感触,开始觉得佛法讲得很有道理。

我一直在想,人怎样才能得到满足与愉悦呢?有人说“心想事成”。这个愿望当然不错,鲁迅也曾说过:“为仁得仁有何怨。”但人却总是贪得无厌,得到了一样东西,也许稍稍满足了一下,但这种满足感并不能维持多久,很快又想得到另外一样东西。得到了,倒也不错,而关键是得不到时就会产生烦恼。反过来说,对世界上的许多东西,很多人都想占为己有,但这又不可能,于是就发生了违法乱纪、瞒心昧己的事情。看样子,如果让欲望无限膨胀,人恐怕是不能开心的。也有人说,依法制国,用法律来约束人的行为,使人们的一举一动都符合国家意志的要求。这种思想有实现的可能性,但也存在着种种弊端。法律只能约束人的行为,却不能控制人的内心,而人的行为却是由思想支配的。不从思想上下手,只控制行为,是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况且,法律并不能包括现实的全部,当人们只遵循强制性的法律时,便往往会忽视内心对道德的渴求。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思想困惑,仅有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懂得以上的道理后,我的烦恼少了许多,生活也轻松了不少,工作也不觉得那么紧张了,人际关系也有所改善。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雪域圣地喇荣。当看到许许多多纯朴、和善的僧人、居士,看到他们脸上洋溢着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和笑容时,我突然就有一种超离尘世的感觉,觉得自己好像来到了一个人间佛国。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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