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当前我们对宗教的根本看法,必须摆脱以往将宗教视为异己力量、认为宗教将迅速消亡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错误观点;立足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宗教进行重新认识和判断。那么,何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呢?一般而言,宗教观的内容主要包含3个方面: 一是宗教本质观,即关于宗教的内在联系及其性质的观点;二是宗教价值观,即关于宗教的社会功能、作用和意义的观点;三是宗教历史观,即关于宗教的起源、演化及其规律的观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笔者看来,可以依此概括为4项基本内容: 1.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毛泽东等人关于宗教是文化的观点,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的集中体现。 2.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价值观。毛泽东等人把世界观与政治分开、宗教信仰与政治分离,突破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某些判断,超越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双重作用说,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价值观的重大贡献。 3.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历史观。强调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历史观的基本内容。 4.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适应观。“宗教适应观”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论断的简称。(以上4条可参阅拙作《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在国民当中,进行必要的宗教通识教育,坚定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正确立场,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理性、客观、冷静的态度去认识宗教,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任务。只有实事求是地对待宗教问题,才能真正开始着手解决宗教问题。仅凭脱离实际的抽象理论,我们无法应对现实中复杂的宗教问题。只有对宗教的根本看法有根本转变,从宗教“鸦片(毒品)论”、“消亡论”转变到宗教“文化论”、“适应论”,这样才能产生大的思路、大的举措,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宗教“死结”问题。
对宗教应有的态度:尊重、包容、友善 明确了我们对宗教的根本性看法之后,在我国宗教工作中,我们应以何种态度来对待宗教呢?笔者认为,我们应以3种最基本的理念、态度来对待各大宗教:尊重、包容、友善。 尊重。尊重就是要尊敬、重视。对待宗教界,我们应该尊敬他们、重视他们。但长期以来,我们在宗教工作中这方面做得还不尽人意,宗教场所的法人地位一直没有解决,宗教自身权益得不到保护,宗教名山被“上市”,寺庙宫观被“承办”,僧人道士被“假冒”,“假清真”食品等现象比较突出,等等。对宗教界的尊重,必须包括尊重他们的信仰,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尊严,尊重他们的习俗,以及尊重他们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某些西方大国主导的“反恐”战争目标出现了偏离,将矛头错误地指向宗教界。但即便在这种不利的国际舆论环境中,当欧洲媒体刊登亵渎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漫画时,世界各主要国家领导人纷纷公开表态,应理解和尊重穆斯林民众的宗教感情,以负责任的态度来行使言论自由权。可见,尊重宗教是当今人类文明的一项重要共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