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课 俱舍宗 (一) 一、俱舍论及其主旨 俱舍论共分九品,前八品演说万法有漏无漏的因果,后一品则阐明无我之理,因为宇宙间的业力不灭,所以万法皆是实有。至于人:则系诸法的假和合而成,所以在诸法中,实无有虚妄的我,这法有我空的看法,便是本论的主旨。 陈真谛三藏 (1),将此论传入中国,并加以翻译造疏,行人遂据以立宗,惟后来渐次散失。唐玄奘大师,在慈恩寺重译三十卷,传与门人,并及日本,其教义如左: 二、七十五法 三、五蕴摄尽有为法 【注释】 (1) 西印度人,梁大同十二年,年三十余岁来华,七十一 寂,参看第二十三课注十二。 (2) 参看初级第二十四课注三。 (3) 参看第十九课注二。 (4) 受戒时,以强盛三业,制造一种色体,此体亦由四大之色法而生,故名为色,外相不显,故名无表,因有防非止恶的功能,故以之为生戒体。此无表色,虽不似他色之有质碍,然因由四大的色法生故,所以摄于色法之中,是乃小乘有宗的教义。 (5) 亦名遍大地法。一切善恶的心,名为大地,大地的心所有法,即受等十个心所,与一切心相应而生,乃心动时必起的作用。故名大地法。 (6) 受是领受苦、乐、不苦不乐三境的作用。想是想像事物。思即行动之前的动念。触是与境界相接触,即根境识三法,起和合作用。欲是欲望,有欣求之意。慧是于境起简别抉择的智慧。念是于过去所习境,明记不忘。作意是于境界起注意警觉。胜解是殊胜的见解,即无怀疑的了解或认识。三摩地亦译为三昧,于义为正定,即使心注住于一境的作用。 (7) 谓此十法,与一切善心,相应而起,故大地善法。 (8) 信指信仰,因有信仰故,使心清净。不放逸是精进不放荡之义。轻安是身心两方面,轻妙安乐。舍、因为受蕴中的不苦不乐受,也名为舍,而此处的舍,则是行蕴中的平等正直而平常的心,故别于受舍,亦另称为行舍。惭是于自己德学未充,常怀惭念而生善。 愧是恐作恶受人讥笑批评,生愧心而止恶。无贪是知足而无贪求。无嗔是对逆境能乐天安命,不生嗔恨心。不害即不存损害他人之心,不做损害化他人之事。勤是修善法时,使心勇往。 (9) 谓此六法,系由惑而起的烦恼。 (10) 疑亦无明,即愚疑不明。昏沉即使心昏重下沉,提不起精神,故能障观。掉举即心轻浮,因妄动不寂静,故能障止。 (11) 谓此十法,系由染污而起的烦恼。 (12) 忿即忿怒。覆谓隐藏己恶,不使人知。悭即悭吝而不肯惠施。嫉是嫉妒别人好事。恼是恼怒他人。害是逼害他人。恨是怀恨在心。谄是谄曲,即外作恭敬,内藏祸心。诳是伪装有德或诚实,以博取地位。骄是骄通,或恃才,或恃富贵,骄傲他人也。 (13) 不定有两说:一是善恶不定,二是此八法不入前五地,为特殊之法,故名不定。 (14) 寻是寻求事理的粗性作用。伺是伺察事理的细性作用。恶字读去声音坞,厌恶所已作之事也。又名为悔,作后生悔也,如为善而悔则属恶,为恶而悔则属善,故列入不定。 (15) 凡物之系属于我者名为得,反是则为非得。同分亦名众同分,如同为人,则果报相同,同为天,则果报亦相同之类,各随其趣其类,使得同一果法的实法。无想果是无想天中,使心及心所皆灭之法。无想定是外道欲得无想果,所修的无心定。灭尽定又名灭受想定,或灭定,在此定中,以灭受想二心所为主,最后并六识心所皆灭,此定为九次第定的最高一定,是圣者所修。命根是维持寿命之法。生住异灭者:凡物本无今有曰生,现在尚存者曰住,形态入于衰残曰异,由现在成为过去曰灭。文身是文字,名身是名字,句身是连缀成句的名文。 (16) 用真智选择佛法,修成涅槃之果,证无为之境,名择灭无为。凡事无能生之因缘,或有因而缺缘,则毕竟不生,合于无为宗旨,名非择灭无为。虚空遍一切处,既是虚空,自然无生灭变化,名虚空无为。
(一) 阿毗达磨俱舍论,怎么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