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主观与客观 第一篇 十八界─心物结合的世间 第二篇 五位百法─百种心事的内容 第三篇 转识成智─成佛必备的智慧 第四篇 一念三千 第一篇 十八界─心物结合的世间 佛陀将宇宙万有的事物,归纳为色、心二法,也就是物质现象与精神活动。但是众生根器不同,迷悟的程度也有差别,所以对于心法不能了解的人,佛陀为他说五蕴──色、受、想、行、识;对色法认识不清楚的人,则为他说十二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以及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对色、心二法都不明白的人,则为他说十八界──生理方面的六根、物理方面的六尘与心理方面的六识。 所以,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都是在说明宇宙万有的主观条件与客观环境。 贰· 六根 六根又作六情,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种感觉器官或是认识能力。 眼、耳、鼻、舌、身等前五根,是物质上存在的色法,属生理的感觉器官,又分为内根与外根。 外根指生理器官,是我们视觉上看得见的眼、耳、鼻、舌、身,以地、水、火、风四大为体,它们能执取外境而生识,只有扶助作用,所以称为扶尘根;而这五根虚浮不实,所以又叫浮尘根。佛经上形容外根的形状是“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菜,鼻如双爪垂,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颡,意如幽室见,因名浮尘根。” 内根,相当于生理学上的眼的视觉、耳的听觉、鼻的嗅觉、舌的味觉、身的触觉等感觉器官的神经纤维,以及中枢神经的神经细胞,有发识取境的功能,胜于外根,所以称为胜义根,是清净四大所成,所以又称净色根。 根含有自在、光显、增上的意思。所谓“自在”,是指根的本身有引发识的自在功能;“光显”是根对境有见性、光明性,能见色闻声等;“增上”是根能发识,能帮助识生了别作用。不过根与境接触时,必须内外根共同发生作用,才会产生识。例如眼的外根的瞳孔、水晶体、视网膜与内根的视神经共同发生作用,而产生眼识,能看见物质的形体、颜色,再由第六意识辨别此物质的形相、颜色。 《俱舍论》说五根对于四件事有各别增上的作用: 1.于庄严身有增上作用:有情的生命体,必须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具足,才说得上相貌庄严,这就是所谓的“五官端正,方登人品”。 2.于导养身有增上作用:五根对于生命的引导养护,具有增上的功用。如眼能见安危之色,耳能听美恶之声,鼻能嗅香臭之气,舌能尝甜苦之味。各个根识能分别色声气味的好坏,就能导引身体趋好避恶。 3.于生识等有增上作用:有情的见闻觉知属于识的作用,而发生五识及其相应的心所,则是五根的作用。如眼对色时生眼识,耳对声时生耳识,鼻对香时生鼻识,舌对味时生舌识,身对触时生身识,如果没有五根,识就无法产生,所以根对于识有增上的作用。 4.于不共事有增上作用:眼根只能认识色,不能了别声音;耳根只能了别声音,不能认识色;鼻根只能嗅出气味,不能尝出甜苦的味道;像这样每一根各有所用,不相混淆,对于本根的相应有增胜的作用。 参· 六尘 六尘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所面对的六种对境,也是六识所感觉认识的六种境界,即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境界如同尘埃,会染污我们的情识,所以又称六尘。而此六尘能使人迷妄,使善衰灭,劫持执著一切善法,所以又称六妄、六衰、六贼。 色尘是眼根所看见的对象,有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闇等十二种显色,和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形色。 声尘是耳根所听到的外境,是由生物身体和物质所发出的,有悦耳的声音,如感人的梵呗、美妙的歌声、管弦的乐音、欢喜的拍手声等;有逆耳的声音,如哭声、诅咒声、骂詈声、或恶言相对,以及刺耳的噪音等。 香尘是鼻根所嗅的外境,有旃檀香的好香、葱韭的恶香、适中的香及强烈的香等四种。 味尘是舌根所尝的外境,有苦、酸、咸、辛、甘、淡等一切饮食美味。 触尘是身根所接触的外境,有坚、湿、软、动四大,及滑、涩、重、轻、冷、暖及男女肉体接触等。 法尘是意根所对、意识所缘的外境,广泛包含宇宙万有的事物。 肆· 六识 六识,是依著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能产生见、闻、嗅、味、触、知等了别作用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 六识是以了别六境为体性和行相。如眼识依于眼根以了别色境,耳识依于耳根以了别声境,鼻识依于鼻根以了别香境,舌识依于舌根以了别味境,身识依于身根以了别触境,意识依于意根以了别法尘。 六识是通善、恶、无记三性,因此我们的六识在观察思考这个世界时,有爱、憎、中庸的不同心理作用。六识中以意识为中心,它强而有力,作善作恶全是意识给予主导的作用。 一、九缘生识 六识生起时,各自具备必需的缘: 1.明缘:明,是光明。有光明才能显示诸色相;眼根在黑暗中看不见,不能生识,因此明是眼识的缘。 2.空缘:空,是空间距离。有空间才能显示诸色相;根与境之间要有空间距离才能生识,空是眼识与耳识的缘。 3.根缘:根,指眼、耳、鼻、舌、身五根。眼识是依眼根而能见,耳识依耳根而能闻,鼻识依鼻根而能嗅,舌识依舌根而能尝,身识依身根而能觉,如果没有五根,则五识无所依,所以五根是五识的缘。 4.境缘:境,指色、声、香、味、触五尘之境。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虽然具备见闻嗅尝觉等五识,但是如果没有色声香味触等五种尘境相对,五识也无法产生,所以境是五识的缘。 5.作意缘:作意是觉察的意思。如眼对色时,便能觉察,引领趣境,使第六识生起分别善恶的念头。耳、鼻、舌、身面对外境时,也是如此。所以行使一切识境,都是由于作意,作意可说是眼等六识的缘。 6.根本依缘:根本指第八阿赖耶识,它是诸识的根本。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依第八阿赖耶识相分才能生,第八识相分则托眼等六识才能起,所以根本依为六识及第八识的缘。 7.染净依缘:染净依即第七末那识,一切染净诸法都是依第七识而转。也就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面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境,如果生起烦恼惑业,此烦恼染法就会转归于第八识而成有漏;如果六识修清净业,这清净法也是转归于第八识而成无漏,所以称为染净依。另外,第七识也是依第八识才能转,第八识则依第七识而随缘,它们互相依存、转递,因此染净依是眼等八识的缘。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