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根本佛法 第一篇 缘起

最初的根本佛法 星云法师 第一篇 缘起 第二篇 四圣谛 第三篇 三法印 第一篇 缘起 壹· 缘起的意义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世间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为法)都不是凭空而有的,也不能单独存在,

最初的根本佛法

星云法师

第一篇 缘起

第二篇 四圣谛

第三篇 三法印


第一篇 缘起

壹· 缘起的意义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世间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为法)都不是凭空而有的,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在各种因缘条件和合之下,才能现起和存在。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不复存在,这就是佛教所谓“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的道理。

此外,现起和存在的因缘,其本身又各互有生起的因缘。这种看似牵扯不清,复杂而绵密的互动关系,就形成了解释宇宙万法生起,乃至生命起源的一种中道不二、精深微妙的道理,这个道理就叫做“缘起”。

当初佛陀在菩提树下、金刚座上,夜睹明星而证悟成佛,他所证悟的便是这个宇宙人生的道理──缘起法。

“缘起”是佛教的根本教理,也是佛教异于其他宗教、哲学、思想的最大特性。《楞严经疏》说:“圣教自浅至深,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佛经上说“一切法因缘生”,就是指缘起。但是,缘起并不是佛陀所创造或制定的,而是宇宙人生本质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则,佛陀只是发现了这个自然的法则而证悟成佛,然后将这个证悟的道理告诉我们:世间的一切诸法,都是“因”“缘”所生起,主要而力强者为因,次要而力弱者为缘,透过因缘和合,才有一切现象,才有一切法(事事物物)的生起。例如:一粒种子撒在泥土里,必须施肥、浇水,以及有充足的空气、阳光,才能长成一棵大树。其中,种子是“因”,泥土、阳光、空气等等为“缘”,这些因缘都具足了,才有长成大树的“果”。

如果从有情众生的生命流转来看缘起,佛陀告诉我们,生命不是由造物“主”所创造的,是由自己造作而成的,并且不是单一原因而来的,它是由“十二有支”因果相续而成的。十二有支又称“十二因缘”、“十二缘起”,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缘起表现在有情生命的流转上,称为“十二缘起”;表现在世间事事物物的生成上,则称为“因缘所生法”。

贰· 如何认识缘起

《杂阿含经》中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是说明因缘所生法中,因与果的关系,是缘起最好的定义;也说明了此与彼(因与果)之间是相依相待而存在,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因此,在因果法则上有六条定律:果从因生、相由缘见、事待理成、多从一生、有依空立、佛是人成。从这六条定律中,可以进一步的认识“缘起”。

一、果从因生

缘起的先决条件是“因”,有“因”再加上“缘”,条件具足,才能生“果”。

无“因”就不能生“果”,有因无“缘”也不能生果,因缘具备,则必然果生。“因

”是生起万事万物主要的、内在的条件,是生果的直接力;“缘”是外在的条件,能助因成果,是生果的间接力。譬如:一粒黄豆的形成,种子是主要的“因”;水土、日光、空气、肥料、人工等是助“缘”,如是因缘和合,然后才能发芽、开花、结果。如果将这一粒黄豆始终放在仓库里或沙石上,由于没有外缘的助长,就不可能再有新的生命延续。

所以,宇宙间的万有诸法,无一不是由种种的因缘条件和合所成,离开和合的关系,绝对没有实法可得。万有诸法之所以存在,必定有其生成的因缘,这就是“果从因生”的理则。

二、相由缘见

从“果从因生”的理则可知──“法不孤起,仗境方生”,这个“境”就是因缘,所谓“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世间一切现象,都是由因缘和合所产生的假相,其本身并无自性,所以说“缘起性空”,也由于其无自主性,所以随著缘生而现,缘灭而散,因此说“相由缘见”。

三、事待理成

宇宙万法的生起,固然是要有因有缘,但是在因缘果报的生起上,还有著普遍的理则,也就是因果的法则。譬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瓜不能得豆,种豆不能得瓜。“如是因感如是果”,这是必然的理则,违背了这个“理”则,便不能成其“事”,所以说“事待理成”。

四、多从一生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一”就是只有一个,“多”就有很多个;但是在佛教看来,一就是多,多就是一,甚至“多从一生”。譬如把一粒水果种籽埋到泥土里,经过灌溉施肥,而后发芽抽枝,长大成树,开花结果,果实累累;而这一树的果实,就是由一粒种籽而来。因此佛教譬喻布施如播种──“一文施舍万文收”,其道理和“一粒落土百粒收”是一样的,这也正是“多从一生”的理论根据。

五、有依空立

“果从因生”的事象,“事等理成”的理则,这些都是存在的,也就是“有”的。但是,这个存在的“有”,必须依“空”而立。这是说:凡是存在的,都必然是依否定实在性的本性而成立。譬如一张桌子,它是由木头做成,木头来自大树,而大树又是由种子的“因”,加上泥土、空气、阳光等“缘”结合而成。所以,一张桌子,眼前看它是“有”,其实它也只是靠著各种条件,也就是众缘和合所生成的假相,既然是依条件因缘而成,因此说它的自性是“空”。

但是,这个“空”并不是什么都没有的空,而是万法的“空性”。事物本身如果不具备空,就无法显出它存在的价值与作用,这个作用就是“空用”。譬如,没有空地就不能建房子;人体的构造,如耳朵、鼻孔、排泄系统等,如果不空,就不能呼吸、排泄,乃至活命;袋子如果不空,就不能装东西,所以要“空”才能“有”,宇宙诸法就是建立在这个空义上。

基于这种存在的现象,龙树菩萨在《中论· 观四谛品》中提出“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故,一切则不成”的论说。也就是说,“空”是一切法之所依,如果没有空性,万物将不可能存在。因此,物质的“有”,必须依“空性”而成立,这就是“有依空立”的理论根据。

六、佛是人成

佛陀证悟的是缘起法,在成道之初,曾经说:“大地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只因妄想执著,不能证悟。”意思是说,众生都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但因无明烦恼覆盖,因此不能证悟成佛,正如乌云遮蔽明月,而使月光不能显现。我们学佛,就是要明此生死相续的道理,同时也由“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的道理,断除无明,拂尘去垢,开显佛性,一旦尘尽光生,自然“心光朗照,万里晴空”,获得一个无人我对待、无时空限制、不生不死的境界,这就是证悟的境界,也就是成佛之日,因此有所谓“佛是已觉悟的众生,众生是未觉悟的佛”。《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一有一首偈语说:“一切有情入佛智,以性清净无别故;佛与众生性不异,凡夫见异圣无差。”这就是“佛是人成”的最佳佐证。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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