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三法印 教主、教徒、教义,是宗教形成的三个条件。世间上每个宗教都认为自己所宣扬的教义是真理,所谓“真理”是有条件的,真理的条件是:1.普遍如此,2.必然如此,3.本来如此,4.永恒如此。 譬如人有生必有死,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一样,这是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本来如此、永恒如此的真理。佛教的“三法印”就是合乎这四个条件的真理。三法印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这是说明宇宙人生现象的三条定律,以此三条定律来“印”证佛法的真伪,就像世间的货物,盖了印鉴的,可以确定它是真货;没有盖印鉴的,便是假货,是冒牌的。所以,三法印可以说是印证佛法的根据;它是识别佛法、非佛法的标准。若与三法印相违的,即使是佛陀亲口所说,也是不了义法;若与三法印相契合的,纵然不是佛陀亲口所说,也可认为是佛法。 在原始佛教的教理中,三法印是缘起说的思想基础,缘起说是佛陀教法的代表,两者意义相通,同为最初的根本佛法。因此,若能理解三法印,也就能把握佛陀的根本思想了。 贰· 三法印的内容 三法印的内容,广义而言,是指世间一切幻化的现象。它是原始佛教的基本理论,一切小乘经典都是以“三法印”来印证是否为佛说;大乘经典则以“一实相印”来印证佛法的究竟与否。然而实际上,“一实相印”就是三法印中的“涅槃寂静”,之所以有不同的立名,实在是因为众生的根机有利钝的差别,因此佛陀说法才有广略的方便,而究竟之理只有一个。今就三法印的内容分述如下: 一、诸行无常 “诸行”是指一切事物和一切现象。“行”是迁流、转变的意思。《俱舍颂疏》说:“造作、迁流二义名行。”《大乘义章》卷二说:“有为集起,名之曰行。”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迁流转变的,所以叫做“行”,这个字本身就包含了无常的意义。“诸行无常”是指世间上一切形形色色的事物,没有一样不是在刹那刹那之间迁流转变,没有一样是常住不变的。因为世间上的一切有为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因缘所生的诸法,空无自性,它随著缘聚而生,缘散而灭。譬如有情世间的人有生老病死的现象,器世间的山河大地有成住坏空的演变,心念有生住异灭的变化,因此,一切法在时间上是刹那不住,念念生灭;过去的已灭,未来的未生,现在的即生即灭,它是三世迁流不住的,所以说“无常”。 根据经论所说,“无常”有二种,一为“念念无常”,一为“一期无常”。 1.念念无常:念,刹那的意思。《探玄记》说:“刹那者,此云念顷,于一弹指间,有六十刹那。”可见刹那是极短的时间。在世间所有事物中,变化速度最快的,莫过于我人的心念,根据《婆娑论》说:“一昼夜间,有六十四亿九万九千九百八十刹那五蕴生灭。”说明心念的生灭,刹那不住,比闪电还要迅速。《宝雨经》说:“此妄心如流水,生灭不暂滞;如电,刹那不停。” 除了心念是刹那不停、念念无常以外,任何器物由新到旧,都不是突然变化,而是刹那刹那间渐渐变化而成的,所以说“念念无常”。 2.一期无常:在一段时间内,迁流代谢,终归坏灭,称为一期无常。事实上,一期无常是由念念无常累积而来的。譬如人的生老病死,物的生住异灭,世界的成住坏空,都是由刹那刹那的渐变,累积成一期的突变。 诸行无常之所以为三法印之一,是因为它对我们的人生具有积极的激励意义。因为“生死事大,无常迅速”,所以容易生起宗教心,努力修行;生理细胞的新陈代谢是诸行无常的现象,因此可常保身体的无限活力;“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换旧人”,人事的新旧更递也是诸行无常的变化,因此一个社会有机体就能常显生生不息的青春生机。佛陀当初之所以舍弃世间荣华,出家学道,是有感于人生的无常;成道之后,也以苦、空、无常的人生真象来开示众生,因此原始佛教教团的成立,可以说是源于佛陀对于诸行无常的体悟。《大般涅槃经》卷中说:“一切诸行悉无常,合会恩爱必归别离。”体念无常,能激发广大菩提心,完成自己,也救护一切众生。 二、诸法无我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不但“无常”,而且“无我”。“诸法无我”是指一切有为、无为法并无独立的、不变的实体或主宰者。这里所说的“法”,是指宇宙间所有的事物,包括物质现象和心识活动等,是有形无形事理色心的通称。所谓“我”,是主宰和实体的意思;“我”是恒常不变的实体,具有自我主宰的功能;“我”既无聚散离合,也无变化生灭的实体,是独立自主、永恒不变的主宰者。然而,世界上有没有这种单一独立的、自我存在的、自我决定的永恒事物?一般宗教对此都是肯定的。如婆罗门教就认为世界是由大自在天(大神)所创造的,天主教也认为有一个万能的上帝,上帝创造世界,创造人类,上帝主宰一切。但佛教却反对这种说法,认为一切事物皆依因缘而生,缘聚则有,缘散则灭,彼此之间相互依存,并无实体性,因此说“诸法无我”。无我有二种: 1.人无我:是说一般人执著为“我”的身体,是依烦恼业集、五蕴诸法所成,所谓“五蕴和合,假名为人”,是虚妄不实的,如梁柱瓦椽和合而有房舍,离开梁柱瓦椽则别无房舍,因此有情众生只是五蕴诸法所成,没有实体的我,所以说“我”只是假名而已,就如命名为人、狗、猫,都只是一种假名方便,没有一定的实体。 2.法无我:世间一切的事事物物都是依靠种种条件因缘所生成,没有本来固有的独自本性,也就是空无自性,如幻如化,因此说法无我。 由此可知,“诸法无我”是指一切事物皆无自性,无自性即“缘起性空”,这是佛教的根本教义,所以要正确的把握佛教,必须彻知一切法无我。 三、涅槃寂静 “涅槃”就是四圣谛──苦、集、灭、道中的“灭谛”。《大乘义章》卷十八说:“外国涅槃,此翻为灭,灭烦恼故,灭生死故,名之为灭。离众相故,大寂静故,名之为灭。”《华严大疏钞》说:“译名涅槃,正名为灭。”《涅槃经》说:“灭诸烦恼,名为涅槃。”可见涅槃是指熄灭烦恼、生死、痛苦、人我等种种无明火焰,而达于寂灭无染,充满快乐、光明、自由自在的境界。 “寂静”谓远离烦恼,断绝苦患,也就是涅槃的异名。涅槃境界远离诸苦,湛然常住,无生无灭,所以称为寂静。《瑜伽师地论》卷七十说:“三苦永离故,名为寂静。”《杂集论》卷八说:“何故名寂静?于现法中,彼果心苦,永不行故。”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