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应具备的五个条件

居士,五法具足
在《杂阿含经》(三三、九二七等)的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

  第一、信具足:信心第一要紧,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问题,都是不必谈的。对佛教,首先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们离苦得乐,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说的;佛法是由僧众结集(编辑)、传流、住持、弘扬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来,便是信仰“佛”、“法”、“僧”,称之为三宝。信仰的入门,便是皈依三宝。皈依三宝,是将整个的身心,无条件地汩没在三宝的光辉与恩德之中,归依三宝之后,便能从三宝的启导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归——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宝——八正道。

  第二、戒具足:主要是指五戒——不杀生(不杀动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盗、不邪淫(不与夫妇之外的异性交接)、不妄语、不饮酒。五戒本是三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三宝与受持五戒,本不该看做两个阶段的两层意义,如果皈依了三宝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学校登记注册,而不真去上课求学,那只是种善根而得不到现实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业,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连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岂能解脱生死?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 可以在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八关戒斋,是指: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性交接)。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六)不著香花,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 (七)不坐卧高广大床。 (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不得进食。) 第三、施具足: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

  第四、闻具足: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话,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需。这该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

  第五、慧具足:这是对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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