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怎样才能建设修学型和服务型寺院?这就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否则,再好的想法也难以落实。在佛教传统的三纲制度中,寺主负责行政管理,上座负责道德教育,维那负责制度建设。这是一套极为合理的体制,我觉得,比西方的三权分立更加健全。因为它所建立的是一套双向监督——行政必须在道德和法律的双向监督下做事,这就保障了寺院的健康发展。 早期的寺院,方丈的任务主要是领众修行。在行政方面来说,则有东序和西序。西序是班首,协助方丈进行道德教化;东序是执事,负责寺院的日常行政管理。而现在的方丈往往将教育和行政集权于一身,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丈自身素质的要求就特别高。否则的话,就会因缺乏监督而带来各种隐患,造成各种问题。事实上,相关问题在今天的教界比比皆是。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已经对佛教造成了严重的误导和破坏。更可怕的是,这种误导和破坏还在继续,还在变本加厉。如果我们不为此做些什么,即使能保持某种程度的洁身自好,也将沦为佛教走向衰落的推手。因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逆流而上,就是随波逐流;不中流砥柱,就是顺势而下。 此外,佛陀所制定的六和精神,也是建设如法僧团的指南。六和,即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包括了身口意三业的和合。如果能将三纲的管理制度和六和的管理精神结合起来,就能真正实践佛陀“以法摄僧、以律摄僧”的理想,建设清净、如法、和合的僧团,实乃佛法之幸,众生之幸!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