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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观世音菩萨耳根圆通章(5)

亥四术士。 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温陵曰。婆罗门。此云净行。四姓之一也。爱诸数术。即和合占相。推步盈虚也。○此但释数术。而未明摄卫乃调护身寿。即名医辈耳。

  亥四术士。
  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温陵曰。婆罗门。此云净行。四姓之一也。爱诸数术。即和合占相。推步盈虚也。○此但释数术。而未明摄卫乃调护身寿。即名医辈耳。此科似此方医卜杂技所摄。如郭璞华陀之类是也。西天最贵重之。有十八姓。世谛男子已竟。
  酉二奉教男女。谓奉戒者。分二。戌一出家二众。又二。亥一比丘。
  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诸律。谓自十戒以至进具二百五十也。
  亥二比丘尼。
  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诸戒。亦自十戒进具五百也。
  戌二在家二众。又为二。亥一优婆塞。
  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优婆塞。此云近侍男。以五戒自守。堪任近侍出家比丘者也。
  亥二优婆夷。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优婆夷。此云近侍女。亦奉五戒。堪任近侍比丘尼。奉教男女竟。
  酉三世谛女人。
  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内政。即泛言一切妇道。儒书云。有闺门之修。而无境外之志。故曰内政。然闺门为万化之源。故关于家国之治乱。家通大夫以下。国通诸侯以上。孤山曰。女主。即天子之后。国夫人。如论语邦君之妻曰君夫人。命妇。谓妻因夫荣者。大家。如后汉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名昭。字惠姬。和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家音姑。
  酉四童真男女。又曲分为二科。戌一童男。
  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即有志一生不犯女色者也。
  戌二童女。
  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处女亦名处子。谓未出嫁之女也。爱乐处身者。愿常为处女。终不出嫁也。不求者。不愿随从之意。谓坚贞自守。纵有强施侵暴。亦誓所不从也。应希求心已竟。
  午二应厌离心前之希求。是冀望胜事成就。此之厌离。是不乐本位。思欲脱去也。然多欲脱入人伦。问。余趣则可。天趣何反求人。答。人身易于修道出离。裴公云。可以整心虑。趋菩提。惟人道为能是也。分二。未一八部众。孤山曰。准普门品。此阙迦楼罗。即金翅鸟也。乃译文略之。今但七部。就分为七科。申一天众。
  若有诸天。乐出天伦。我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出。与脱同。成就者。遂其脱离之愿也。后皆仿此。
  申二龙众。
  若有诸龙。乐出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自下七趣。虽皆具神通福德威权。均名恶趣。各有苦恼。是故多欲脱去为人。以希修进也。问。焉知不欲脱入圣流。而必言求人趣也。答。若求三乘圣果。自入前希求中应求圣乘科。不在此中矣。
  申三药叉众。
  若有药叉。乐度本伦。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度。亦脱也。孤山曰。药叉。此云轻捷也。
  申四乾闼婆。
  若乾闼婆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乾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乾闼婆。此云香阴。新翻寻香行。帝释乐神也。
  申五阿修罗。
  若阿修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阿修罗。云无端正。以女美而男丑。故从男彰名。新翻非天。以谄诈无天行故。
  申六紧那罗。
  若紧那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紧那罗。形似人而头有角。因呼为疑神。天帝丝竹乐神也。小劣乾闼婆。新翻歌神。
  申七摩呼罗伽。
  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摩呼罗伽。什师云。地龙也。肇公云。大蟒腹行者也。八部众已竟。
  未二人非人众。又分二。申一人众。
  若诸众生乐人修人。我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是现在人中。而求舍身之后复得人身。盖求不失人身。世世修进者也。
  申二非人众。
  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长水曰。有形。如休咎精明等。无形。如空散销沈等。有想。如神鬼精灵等。无想。如精神化为土木金石等。皆非人也。条列妙应已竟。
  巳三结名出由。
  是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熏闻修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是名下。结名也。皆以下。出其由也。心如海。而诸身如海之印纹。缘至而现。则来无所从。缘尽而没。则去无所至。无碍无滞。故称妙净之应也。无作妙力者。非如二乘作意之通。菩萨所证大寂照海。湛然不动。缘对自现。初无作为。所谓无记之通。亦如涅槃。所谓慈善根力。实无去来也。自在成就者。言无所不可现也。吴兴曰。三十二应。比普门品虽互有出没。大体是同。总而言之。无越十界。于十界中。两经俱无菩萨并地狱身者。或曰圣言之略耳。或云。观音已是菩萨。何须更现。地狱苦重。不可度也。智者依正法华。具现菩萨界身。又准释论。菩萨亦化地狱。故知十界不可阙焉。三十二应已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五


  (ababab2128摘录)

 

编辑: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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